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2019年四川省巴中市中考语文考试说明

2019年四川省巴中市中考语文考试说明

一、指导思想

1.坚持立德树人,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实践等方面,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

2.精选素材,创设贴近学生生活的情境,关注国内外时政热点,关注学科间的联系,加强内容板块间的勾连,突显语言文字积累和运用的基础性、综合性和实践性,拓展语文教学的
宽度和广度。

3.扩大阅读量,注重学生思维品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查,增加题目的选择性、答题的开放性和差异性,突显以学生为主体的语文教学的温度与深度。

4.切实发挥语文试卷对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积极引导作用,促进开放而富有创新活力的语文课程建设。

二、考试范围

以《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体现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的有机联系,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交融、整合,全
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全卷满分150分,120分钟完卷。

四、试卷结构及分值

(一)试卷分为基础与运用、古诗文积累与阅读、现代文阅读、名著阅读、写作五个部分。其中,基础与运用22分,古诗文积累与阅读26分,现代文阅读34分,名著阅读8分,
写作60分。

(二)题型:试题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类,其中,客观题约占20%,主观题约占80%。题型可有选择题、填空题、图表题、文言文翻译题、问答题、写作题等。

五、考查内容与要求

(一)基础与运用(22分)

1.正确识记教材所涉及的常用汉字的音、形、义,并能在具体语境中正确运用。

2.正确使用词语。

3.理解实词虚词、常用的短语、单句、复句,厘清句子的成分。

4.正确辨析修改句子语病。

5.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体会它们的表达效果。

6.了解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知识、文化常识,正确理解课文内容。

7.在具体语境中准确运用语言,语意连贯、逻辑顺序合理、表达得体。

8.综合运用语文知识,发现、探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命题要求:客观题16-18分;主观题4-6分。

(二)古诗文积累与阅读(26分)

1.能背诵统编教材7-9年级的优秀诗文(包括课外古诗词诵读篇目),并能正确理解其中的名句,能正确默写、理解其中的重要句子(段)。

2.初步掌握鉴赏古诗词的方法。

3.掌握最基本的文言断句方法。

4.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句子中的含义。

5.理解常见文言实词虚词在句子中的意义及用法。

6.理解文言文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意思。

7.理解并能翻译文中的句子。

命题要求:古诗文默写(8分);古诗词鉴赏(4-6分);古文阅读(12-14分)课内外各选一篇(节选其中一至二段),比较阅读。

(三)现代文阅读(34分)

1.理解文中重要词语、句子的含义和作用。

2.把握文章基本意思,概括文章内容要点,对文章内容和表达能提出自己的看法。

3.了解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

4.阅读有多种材料组合的非连续性文本,领会文本意思,能从图文等组合材料中筛选、归纳材料中的重要信息。

5.初步欣赏文学作品;领悟文学作品内涵;对文学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和感受;对文学作品的思想感情倾向有自己的评价;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

命题要求:文学类文本阅读(散文、小说)(约13分);论说类文本阅读(约12分);实用类文本阅读(非连续性文本)(约9分);阅读材料选自课外。

(四)名著阅读(8分)

阅读统编教材7-9年级中的名著导读篇目及自主阅读推荐篇目。

命题要求:选取至少2部名著作品中某些内容,以考查学生是否真正阅读整本书。

(五)写作(60分)

能写记叙性文章,简单的议论性文章,文体明显,并达到以下要求:

1.写作重在考查学生规范、熟练地运用语言文字叙述、状物、抒情、表达思想观点的能力。

2.根据写作需要,确定表达的内容和中心,做到感情真挚、内容具体、中心明确、语言通顺。

3.恰当运用记叙、说明、描写、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合理安排内容的先后和详略,条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运用联想或想象,丰富表达的内容。提倡有创意地表达并富有文
采。

4.写作要体现正确的价值观,力求体现个性或特色。

5.书写规范,端正,不写错别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格式正确,卷面整洁。

6.字数不少于600字。

命题要求:给材料的半命题作文或命题作文。限定文体,原则上要求写记叙性文章,并恰当运用记叙、说明、描写、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

巴中市教育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1号),设立巴中市教育局(简称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