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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晋中市中考改革招生管理办法

2019年山西省晋中市中考改革招生管理办法
  
完善考试招生管理
  
统筹普职招生录取
  
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严格核定招生计划。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统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筹区域内和跨区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所有普通高中、优质职业高中、高职中专一律实行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加强考招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职能定位,充实人员,保障经费。不断提高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改进网络评卷、网上录取软硬件建设,加强对考生电子信息的管理,加强保密室、考点学校标准化考场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依法治考的基础保障能力。
  
规范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限招生时间、限招生范围、限招生班数的六限政策。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控制加分项目
  
根据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晋中市教育局:

根据《中共晋中市委、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发〔2009〕14号)精神,设立晋中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正处级建制,为晋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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