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网整理出吉林长春2021年中职招生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吉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学年度长春市中等职业学校(院)招生计划的通知。
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长春市中等职业教育2021年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就招生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学校的类别和范围。
教育类别:中等技术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和其他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含普通中学)。
注册范围:市区中等职业学校。
双阳区、九台区、农安县、榆树市、德惠市、公主岭市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下达,上报市教育局规划处备案。
第二,申报程序。
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机构)招生计划,由主管部门按照隶属关系,对学校的招生资格、招生专业、招生规模等进行审核,分别在招生计划申请表上的行政审批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栏加盖公章后上报。
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机构)招生计划申报书,上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由该处审核招生资格和招生规模。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对市、区公办学校和城区民办学校招生专业设置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招生计划。
第三,申报的要求。
申报的招生计划是指学校(机构)年度总招生规模,包括“中职衔接”计划。
二、地址变更的学校(机构),须提供地址变更的相关手续,未办理地址变更的学校,须提供原学校有效租赁合同。
新增招生专业须在备注中注明“新增”字样。
四、开放学校如省电大、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招生计划,需分地区列招生计划(加盖分地区学校公章),普通中等专业和计划数需注明“普专+人数”。
五、电子版《长春市城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2021年招生计划申报表》,请各校到长春教育局网站(http://jyj.changchun.gov.cn)、中职招生组(群号:51104299)和长春市职教组(群号:160386531)的网站上下载。
申报时间: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三月一日前。
各县(市)区教育局备案计划3月20日前完成。
申报地址:长春市教育局(3278号,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北门)。
所报内容:民办学校报民办教育处一式三份。
中省校一式一份,报发展规划处。
市区内的学校一式两份,报专业和成人教育机构。
所有招生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生计划,逾期不提交,将被视为未录取。
联系方式:张玥88785170,民办教育管理处。
张继翔:88787069,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开发与规划处吴丽伟88787046
附:长春市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2021年招生计划表。
长春市教育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