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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苏州市中考方案公布 6月17日至19日考试

据苏州市教育局介绍,《2021年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对外公布,苏州市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将于6月17日至19日举行。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深入贯彻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要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意见》(苏教基〔2019〕15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15号)、《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意见》(苏教育厅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意见》。

第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指导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优质均衡发展。

第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素质教育。以考试评价为导向,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

(二)坚持深化课程改革。认真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促进课程建设全面推进。

(三)坚持科学规范的管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教育、考试、升学有机联系,建立和完善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中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第三,考试和考试的实施方法。

我市实行中学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一体化。考试和考试方式采用纸笔考试(闭/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口语考试、现场考试等多种形式。

㈠考试部分。

1.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法治、历史、体育、艺术(音乐、艺术)。

2.分数和结构。中考总分740分。语文数学满分130分;英语满分130分(其中书面题10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题30分);物理化学满分100分;道德法治历史科目满分100分(其中道德法治历史部分50分);体育满分50分;艺术(音乐美术)成绩以等级呈现,不计入总分。

3.考试形式和时间。语文、数学、英语(书面考试)、物理、化学、历史实行闭卷考试,道德和法治实行开卷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体育考试计划分发。考试时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书面考试)、物理、化学100分钟,道德、法治、历史100分钟,其中道德、法治、历史50分钟。

四、考试内容。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法治、历史考试的内容是《课程标准》中规定的7-9年级的目标要求和本届学生所学的内容。

(2)体育(详情见《关于组织2021届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024号)。

(3)艺术(详细方案见《关于印发<2021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考核方案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14号)。

㈡考试部分。

1.考试科目。包括生物、地理、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

2.考试科目成绩的呈现方式和使用时间。考试科目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生物地理考试时间60分钟,信息技术考试时间45分钟,其他考试科目根据学科要求确定考试时间。

三、检查形式和操作方法。

物理化学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操作能力和信息技术考核采用统一组织、现场考试和分校实施的方式。考试科目成绩供各类高中录取时参考。参考权重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考试内容。

各科目《课程标准》规定的中学阶段目标要求和本届学生学习的内容。

㈢日程安排。

注意:考试使用计算器进行考试和考试。

第四,毕业要求。

考试科目和考试科目均合格(含补考),综合素质考试合格,初中毕业。计算考试科目的合格分数时,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法治、历史各科满分的60%为合格分数。补考由毕业学校组织命题、考试、阅卷、评分,补考分数不包括在中考总分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现场评定等级,允许不合格者现场补考。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素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沟通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指标,必须达到五项合格(C)。

第五,命题和阅卷管理。

(一)命题原则。命题要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注意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具体情况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结构简单,题量适中,表达规范,问题清晰,语言科学,图表正确。

㈡难易程度的设定。各科试卷应合理设定命题难度系数,坚决杜绝偏题、怪题的设置。注重考察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减轻学生记忆的负担,适当降低客观题的比例。在试卷中,基础题占70%,一般难度题占20%,难度题占10%。在试卷中,基础题占90%,一般难度题占10%。

(3)命题和试题管理制度。考试科目的命题和试题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试题和试题人员由市(区)各学科教学和教科研骨干教师选拔,每年更换2/3。各学科命题人员3-4人,试题人员1人。任何从事有偿家庭教师和直系亲属参加本次中考的人员,不得参加命题和试题。所有命题和试题人员入学期间不接待客人,不写信,不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入学、命题、印刷、考试全过程严格按照国家考试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考试科目命题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

(4)阅卷管理制度。考试科目阅卷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实行网上阅卷。完善阅卷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价体系。考生从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诚实公正的学科教师中选择。所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教师不得参加阅卷工作。考生应进行资格考试。阅卷采用2+1+1模式,即每道题由2名以上教师评卷,阅卷过程在看不到对方评分结果的情况下进行,由题组组长、阅卷组长监控校正阅卷进度和质量。考试科目阅卷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

(5)命题评估制度。考试结束后,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校长、教师对命题和考试数据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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