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江西省中考加分优惠政策规定已经公布,为了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通知如下
关于优惠政策的规定。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残疾公安民警儿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残疾公安民警儿童教育优惠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的具体规定执行。
2.军人儿童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考《江西省军人儿童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2〕8号)的具体规定。
3.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儿童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考《江西省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儿童教育优实施细则》(赣应急字〔2019〕49号)的具体规定。
4.在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一线医务人员的孩子,在入学升学方面参考公安烈士孩子的优待政策执行。
5.农村两个女性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孩子加10分。
6.华侨儿童、归侨及其儿童、港澳同胞儿童、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7.少数民族聚居乡(村)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发布《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分审查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查确认。散户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可以同时享受一些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的优惠。享受优惠的考生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原始证明书,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由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进入文件。发现虚假的,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