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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杭州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从杭州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浙江杭州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1〕1号)有关规定及招生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杭州市区(原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和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与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已获名额分配生推荐及已参加各类自主招生相关水平测试的考生),于6月4日8:00至6月5日18:00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是网址,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选择填报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以下简称“中本一体试点招生”)、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录取的学校(专业)志愿。6月5日18∶00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关闭后,考生所报志愿将不得更改。志愿填报完成,即完成2021年杭州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请考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报。

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于6月7日在所在学校办理已填报志愿的确认手续(仅对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关闭前考生最后填报的志愿进行确认,不能更改已报志愿,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市区初中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外地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于6月8日(9∶00—16∶00)到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二楼大厅办理已填报志愿的确认手续。

(二)志愿设置及填报要求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按中本一体试点招生、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共四个阶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名额分配招生不需要考生在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志愿,报考自主招生(含特长生、中外合作班和纳入自主招生的特色班、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学校自主招生相关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后,即视作已完成相应学校自主招生志愿的填报。

报考中本一体试点招生、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专业)的考生,须在考前一次性填报上述招生录取阶段相应的升学志愿。中本一体试点招生、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录取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考生应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特点及各阶段招生录取顺序填报志愿;集中统一招生第三批(招生市场)招生采用考生与招生学校双向选择的录取方式,考生不需填报志愿。

列入中本一体试点招生录取的有全省9所中职学校(具体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等另发),报考中本一体试点招生录取学校的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招生学校(专业)志愿。

列入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的有28所省重点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的分校(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面向市区招生的7所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其中,7所学校各有两个校区,4所学校(校区)有纳入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的特色班,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录取共有38个(代码单列)招生单位(具体招生计划及代码见我局印发的《202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报考指南》)。报考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的考生,最多可填报其中6个招生学校(单位)志愿。

列入集中统一招生第二批招生录取的有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及代码见我局印发的《202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报考指南》)和中专(具体招生计划及代码见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杭州市各类普通中专招生手册》)。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三类学校可以相互兼报,考生可在上述三类招生学校(专业)中选报12个学校(专业)志愿。中专与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三类学校不得兼报,所有中专学校(专业)不分批次,报考中专的考生可根据《2021年杭州市各类普通中专招生手册》公布的招生学校(专业)计划,选报6个学校(专业)志愿。

考生及家长应认真阅读我局印发的《202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报考指南》,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考生,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二、文化课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

三、计分与划线

(一)计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文化课考试成绩加上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0分。

(二)加分:考生加分按《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办基〔2021〕38号)执行。

(三)划线:根据各类高中招生计划数和报考学生的志愿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集中统一招生第一、二批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名额分配生招生录取的基础控制分数线)。

四、集中统一招生录取

各类高中所有招生录取都须符合相关学校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中本一体试点招生、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集中统一招生按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第一批和第二批的招生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进行,第三批的招生录取,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纳入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录取的部分普通高中学校特色班的录取,按《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杭州市区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21〕37号)规定执行。

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以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一)第一批投档录取

1.确定投档位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对符合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招生录取前置条件,并达到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即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每位考生的投档位次。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投档先后位次。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2)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两科合计成绩高的考生;

(3)学业水平考试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4)学业水平考试科学成绩高的考生;

(5)学业水平考试社会成绩高的考生;

(6)学业水平考试体育成绩高的考生。

2.投档录取。投档时,计算机按已排定的投档先后位次,逐个对每位考生进行投档,前一考生投档完毕,再对下一考生进行投档;在对每位考生进行投档录取时,根据“遵循志愿”原则,对该考生所填报的①、②、③、④、⑤、⑥六个志愿,从志愿①学校到志愿⑥学校逐一进行投档,先投档到志愿①学校,如该学校未满额(即已投档录取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该生即被志愿①学校录取,否则再投档到志愿②学校,依此类推。当考生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不再继续投档。

在投档录取过程中,当招生学校的投档录取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相等时,最后一个投档位次考生的投档分数,即为该学校的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投档分数与该校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相同,但投档位次排在上述考生之后的其他考生不再向该校投档)。

3.补报志愿。根据以上办法投档录取后,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现场投档录取工作结束的次日,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通过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补报志愿,并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向招生未满学校投档,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二)第二批投档录取

在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投档录取中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与未达到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达到集中统一招生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集中统一招生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招生录取前置条件的考生,进入集中统一招生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程序。

集中统一招生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分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类和中专类分别进行,投档录取方式与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方式相同。有体检或面试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合格为该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

第二批投档录取后,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类中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补报志愿,补报志愿和投档录取方式同第一批。

(三)第三批(招生市场)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段学校,根据本校招生计划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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