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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聊城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度假区(以下简称“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招收具有“一城四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县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民办普通高中优先招收所在地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满足县域内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的情况下,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可面向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招生。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各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或非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学生,也实行网上报名,无须到户籍所在地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需先选择“回原籍”报名入口,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籍证明、户口本),经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志愿。市外回原籍报名的考生需在我市参加所有学科考试,市外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普通高中最多可填报2所学校,不限制公、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只能报考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学校。聊城一中、聊城三中、水城中学和聊城二中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一城四区”其他普通高中接收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了第二志愿的考生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去掉自主招生和特长加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三)招生录取办法

1.指标生分配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及时公示指标生分配情况。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指标生录取时,去掉学校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今年,聊城一中、聊城三中、水城中学、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聊城二中均分配指标生。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情况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从今年新初一学生开始,具有所在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考生方可享受该校指标生政策。

2.自主招生政策。支持普通高中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采取综合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录取办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50分以内。特长生招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100分以内,特长生单独编班。考生测试由招生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办法和程序开展考生测试工作,并及时公开录取结果。

3.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志愿报名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享受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后参加指标生录取。

“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的1:1.2划定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建籍。录取过程中,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将各学校未录满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7月5日—7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超过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聊城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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