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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2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做好金华市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选拔模式

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选拔模式。

三、招生计划

严格按照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四、金华中考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技校的年龄不限。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金华市户籍的初中应届(历届)毕业生;

(2)非金华市户籍,具有金华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2022年金华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参加2022年高中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均应在4月14日至16日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三)报名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届生在毕业学校报名,往届生或在外就读回原籍报考的考生到各县(市、区)招考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点应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

(四)报名办法

1. 考生报考信息由各报名点通过系统统一采集并由考生进行确认。

2.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 实行考生肖像统一格式采集。

4.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无证明城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命题和考试

1. 文化科目命题

命题工作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人选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抽调,命题质量由金华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把关,命题制卷场所、印卷质量、试卷保密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2.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

6月14日 上午:    语     文         9:00-11:00

下午:    数     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      16:10-17:40

6月15日 上午:     科     学         9:00-11:00

下午:     英     语        13:30-15:10

符合免英语听力测试条件的考生,其英语科目成绩按《指导意见》中相关公式计算。

3. 文化科目考试和评卷工作组织

考试和评卷工作均由金华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金华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其中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评卷工作采取网上评阅方式全市集中统一实施,评卷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分担,考试和评卷工作的组织实施细则详见《金华市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另发)。

4.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严格按《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行。

5. 信息合成与发布

各县(市)招考部门须在5月25日前将考生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政策性加分结果、听力残疾考生的信息库(均含报名序号、毕业学校)报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各科成绩及其总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政策性加分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合成、统一发布。

六、录取

(一)组织实施

2022年金华市全面推行高中段学校招生“公民同招、普职同招”,所有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网址:http://zk.jhzhjy.cn/,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上实施,实施范围包括金华市域内所有高中段学校和面向金华市招生的外地高中段学校。按照全市统一和属地职权相结合原则,2022年招生网络平台实行全市统一总平台和分县(市)子平台二级组织形式,其中面向金华市区招生的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区子平台上完成,面向县(市)招生的学校的招生工作在本县(市)子平台上完成。金华市教育局负责总平台和市区子平台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子平台组织实施工作。

(二)志愿填报

考生的中考志愿实行全市统一填报,时间为6月23日至25日,考生需在“招生平台”及其相应子平台上填报各批次的中考志愿(中考成绩于6月24日晚发布)。考生在中考出分前后均可填报,并可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有效志愿为准,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7:00。

(三)录取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2.普通高中在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最低等第要求和各县(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3.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招生对象为符合定向初中学校招生政策并在该初中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

4.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先后按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英语分数、科学分数、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分数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5.学校招生录取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6.各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

7.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不得重复录取。

各县(市)应根据《指导意见》有关录取要求及上述基本原则制定具体录取政策。

(四)关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五)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的录取要求

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普通高中以外其它学校不得录取2E及多于2E的考生。

(六)关于定向生、特长生和烈士子女考生录取

各县(市)教育局应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定向生、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70%,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及时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和数量,所招特长生的总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被确定国家级、省级足球特色学校的普通高中,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特长生数量可适当增加),经金华市教育局批准的开展田径、男足、女足、篮球、网球、乒乓球等六个项目的有关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相应项目体育特长生,其它特长生均面向本地招生。

报考特长生条件为(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 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八名的考生或团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参加市(地)及其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2. 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考生或取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 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为有效,其中第3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除符合以上三类特长生条件的考生之外,被确认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省校园足球试点学校的普通高中,还可以招收足球特长生。

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应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术科测试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17日17:00,网址同上),测试合格后方可填报志愿进行录取,其中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田径等部分项目的体育特长生实行全市统一测试(具体项目详见相关统一测试实施办法,将公布在“招生平台”的市区子平台),具体测试和录取办法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和有关招生学校制定,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烈士子女考生可按其志愿进行录取。

(七)关于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条件和范围按《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公示后,由初中学校汇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统一造册(包括报名序号、毕业学校)交招考部门办理加分手续。此项工作在5月25日前完成。

(八)关于“中本一体化”的录取

“中本一体化”学校(专业)均面向全市招生,列入金华市区子平台的提前批,并在提前批中优先录取。

(九)关于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出国)、音乐美术等特色班、职业高中特殊专业、艺术体育学校的录取

经金华市教育局批准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出国)、音乐美术等特色班、职业高中特殊专业(空乘等专业)、艺术体育特色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实行术科测试(面试)与中考相结合方式招生(不含学前教育、幼儿保育专业),全市范围考生报考上述学校(类别、专业),均应在“招生平台”的金华市区子平台上进行术科测试(面试)报名(报名时间:5月15日至17日,网址同上)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6月23日至25日,网址同上),具体测试和录取办法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学校制定,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金华市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

金华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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