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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南充中考加分及政策照顾

202南充中考加分及政策照顾

1.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下列考生可加分录取:少数民族、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市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国家级加15分、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加分采取“就高”原则,不迭加。

学校报送拟加分学生名单,各县(市、区)审核确认后公示,并于6月11日前在中考网内登记,市教育体育局公布中考成绩时一并公布,未按时登记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2.政策照顾

(1)军人子女入学,按南市教〔2013〕46号执行。烈士子女入学参照军人子女入学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南人才办〔2020〕5号执行。

(3)抗疫人员子女入学,按南市教体办〔2020〕10号执行。

(4)精准扶贫计划,省、市级示范高中按招生计划的1%帮扶当地脱贫家庭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50分内从高到低录取。

(5)定向分配计划,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计划以不低于50%的比例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不能完成定向分配计划的学校,其剩余名额由县(市、区)统一调配。享受定向分配计划的考生,须在该校连续就读三年且具有正式学籍,正常转学的至少读满2年,录取时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30分内从高到低录取。

所有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材料由各县(市、区)审核,录取时按相关政策执行,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不享受政策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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