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 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及新设专业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体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57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06号)文件要求,在学校申报,各区、县(市)汇总初审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及新设专业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招生类别

全市按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专业目录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人社部印发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的专业目录制定技工院校招生计划。依据培养方向,今年的招生计划共设十个类别,其中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绍兴市交通职业学校、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市体育运动学校、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绍兴财经旅游学校、绍兴市上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绍兴市上虞区职业教育中心、诸暨市实验职业技术学校、诸暨市职业教育中心、诸暨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绍兴护士学校、嵊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嵊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嵊州越剧艺术学校、新昌职业高级中学等17所中职学校分七类招生计划,分别是:中本一体化、中高职一体化、区域中高职一体化(高职阶段校区设在绍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统招(小升初);绍兴技师学院、绍兴市越州交通技工学校、绍兴市柯桥区高级技工学校、诸暨技师学院、嵊州市技工学校、新昌技师学院等6所技工院校(中职学校基础上增挂技工院校牌子)分三类招生计划:技工类(中级)、技工类(高级)、技工类(预备技师)。

二、新设招生专业

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今年有8所学校共计新设10个专业(新设专业在招生计划表备注栏注明),各相关学校需将该专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盖章版PDF电子稿及纸质文档一式2份,于6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教教研室,联系人:戚一冬,联系电话:85090172

三、实施阳光招生

各地要及时公布招生计划,其中中本一体化、中高职一体化、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等四类招生计划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2 年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中的计划数执行,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数。要建立高中段招生统一平台,加强招生报名、录取等全过程的统一管理。要规范各校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实施阳光招生。

四、规范学籍注册

各地各校要加强学籍管理,确保专人专岗、规范有序。将中职学校七类招生计划,即按教育部专业目录招生的学生,学籍注册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后颁发教育部门的毕业证书;将技工院校三类招生计划,即按人社部专业目录招生的学生,学籍注册到《全国技工院校学籍系统》,毕业后颁发技工院校类毕业证书,不发教育部门的毕业证书。各地各校须于20221015日前完成2022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五、加强宣传监管

各地一方面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特别是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讲好职教故事,发出职教好声音,让全社会了解、接受职业教育;另一方面要对所辖中职学校的招生宣传做好审核把关,特别是对长学制人才培养的招生简章进行规范表述审核,对涉及办学地点或招生对象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明确注明,提前告知学生家长。各教体局要切实负起审核监管责任,密切关注招生舆情,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澄清不实信息。

 

附件:2022年绍兴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表.xlsx

 

 

                                                   绍兴市教育局

                     202268

绍兴中考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