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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们要好的如连体婴,现在我们相遇时却只如陌生人般擦肩而过。
题记
幼儿园的时候,我说,我要快快长大。
因为,小学可以自己回家。
一年级的时候,我说,我要快快长大。
因为,三年级可以带上红领巾。
三年级的时候,我说,我要快快长大。
因为,五年级就可以毕业了。
六年级的时候,我说,我要快快长大。
因为,七年级就可以参加共青团。
八年级,也就是现在,我已经可以自己回家,戴上了红领巾,已经毕业,参加了共青团。可是,尽管如此,我还要快快长大。
因为,到了高中,我就可以住宿舍。
其实,仔细想想,却也有些怀念妈妈来学校接我温馨的背影,有些怀念那小芽般的绿领巾,有些怀念小学生活中稚嫩的容颜,有些怀念以前胸前飘荡的红领巾,或许到了以后,我还会怀念起家的感觉。可是,我依旧想快快长大,对于那些可泣可乐的回忆,就让它往事都随风吧。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为什么一定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呢?
因为,那些逝去的再也回不来了呀。
翻开覆盖着灰尘的同学录,里面一个个陌生而熟悉的名字,不禁多了几番感慨,那些昔日最要好的伙伴,只变成了泛黄的纸上的漫漫回忆。
这时才发现,我曾经想忘记的,不想忘记的,应该忘记的,不该忘记的,都随着岁月的风声在脑中淡化。
尽管,我是如此的在意。
记得为了记住小学全班同学,临毕业的前一天,班里有个同学打印了班上所有人的名字,QQ,地址,手机和将来要去的学校等等。他板着庄严的神色把只发给每一个人,并让我们发誓,在初三毕业的时候,一定要在一起聚一次会。记得当时班里有很多人根本不屑,毕竟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
事实也的确如此,喜新厌旧是所有人的天性,班级的群不过热闹了几个月,就从此消沉了下去,还有很多人以各种理由直接退了群,最后群里只剩寥寥的几个人,其中就有我和他。我是早已遗忘了那群的存在,而他
一天在图书馆,我正好遇见了他,他身边还有一群我面生的人,大概就是他的初中同学,找理由推脱后,我和他到了楼下的甜品店谈了起来。
许多年没有见,他的面孔有些生疏,他不说话,我也不说,场面十分尴尬。
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你呢?
我也是。
就这样,待一杯咖啡喝完后,我们朝着不同方向走去。我继续看书,他则是和他的同学离开。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感觉仿佛置身于一片冰冷之中,呼啸的寒风在身边咆哮着。
回到家中,登上QQ,XXX已解散的消息发来,看向一排灰色的头像,深深的叹了口气。
最终,依旧是曲终人散。
这倒也印证了一句话:相爱的人,沉静是淑女,活泼是可爱;可一旦不爱,沉静是木讷,活泼是疯癫。变得不是人,是心。(打个比方==)
我并不是不知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理。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分的如此彻底,不留一点痕迹。
不禁让我想起一句诗;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人心心易变
我所期望的,不过是希望彼此能记住:初见时,我们的微笑。
初二:呆呆木
也不知是谁先起的头,近两天班里竟起了巴拉拉小魔仙的热潮。什么巴拉拉能量啦,古娜拉黑暗之神啊,打的是不亦乐乎。看着他们发自内心的笑声,却不知为何,心里掠过一丝酸楚。小时候家里住的是店面房,而且是处于绿化带最中央的一间,虽然称不上是冬暖夏凉的美居,但最起码还是东凉夏凉。因为是绿化带最中央的缘故,门口有一处很大的空地,所以周围的伙伴们经常聚在这里玩耍。而我也会尽尽地主之谊,送送西瓜,拿拿板凳什么的。久而久之,在团体中也有了一定的影响力,虽然这个影响力没有保持多久,但它很幸运的在大王竞选之中。大王竞选是一个人无意中提起的。大约就是在这一片孩子中选5位大王,分别获称为金、木、水、火、土。金王有5个跟班,木王有4个,以此类推。其实按照我微不足道的影响力,要不是最先提出意见的也就是金王是我较要好的朋友。我甚至连大王候选人都进不了。候选人一共有6人,争夺除去金王的四个席位。结婚呢一天原本的水火了4两王的有力竞争者全部因为有事没有来。于是剩下四人中影响力还算不错的我得了个水王。那场竞赛中最6大的笑话就是土王竟然由一个五岁的人夺去。其实他只是纯粹出来凑个数的,可谁料到竟走了两个,他也只能专心当他的土王了。那是个马丁的早晨肆虐的年代。为了应景,我们还给联盟起了个名字:晨妙。不得不说孩子们的传播力真的很强,没过一个月,四周都建起了大大小小的联盟。什么马丁啊、丁早啊、晨丁啊。不过他们并没有沿用金木水火土,有的用花草树木,还有的用魑魅魍魉什么的。小孩的争强心极长强,于是在几大联盟的高层的讨论下,制定了打仗。当时巴拉拉小魔仙刚刚出来,于是各大联盟的征战用的都是巴拉拉小魔仙的咒语。谁记得多,谁就赢。
大家都还小,每个人都有时间一集一集去看,所以这其实评的就是人数。我们是最先建立的,人自然多。于是大王们的跟班人数一点一点加上去最厉害的时候,金王甚至达到了20个。后来,我们长大了。从一年级到二年级到三年级。在学校呆的时间越长,大家接触的时间越少,渐渐的,联盟也就解散了。再后来,有的人搬离了这个地方,有的人失去了联络。总之,空地上的人越来越少。50、30、10、7、3、2。最后只有我和当初没有参加竞选的两人之一留了下来。但是没多久空地上有站满了人,当然,都是些陌生的面孔。其中我还认识一个。据他透露,他们的名字叫洋洋组合。一共有红橙黄绿青蓝紫七个大王。打仗用的不同的咒语,每每放学时,看见空地上的人高举着自制的魔法棒,挥动着手,口中念着奇怪的咒语。我突然想到,当我们坐在桌前抱怨着作业的时候,是否能想起呢个美好的童年,想起高举的魔想起,我们无法过去的过去。这个时候突然觉得以前呢样浪费美好时光的自己的可恶,突然好想回到过去。然而,我又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回到过去的度假条件是保留现在的记忆。时间如沙般转瞬即逝,我们还没有驻足留念就已经被推向考场。假如我能回到过去,我并不奢求什么。我只是一希望再以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挥霍着时光。因为那时的我们,只是孩子!法棒,想起征战结束后得意的笑脸
初二:呆呆木
2014.03.22 星期六 天气:晴
朋友,是个神圣的名词。
几乎所有人都有朋友,
可有几个是真心呢?
当你有福时,他们一个劲的要和你当朋友。
当你有灾时,他们一个劲的要和你撇清关系。
密友,是一个无法形容的名词。
你可以和密友分享秘密,
直到永远,却不知道,
当你以后和他成为敌人时,
他将会把你的秘密全说出去。
死党,是个让人听了就自豪的名词。
它是朋友的在上一个台阶,
是一个可以分享秘密的境界,
可当你把对方看成死党时,
你才会发现,原来那个想法是多么的可笑!
闺蜜,是很多人误会的名词。
玩的好的不叫闺蜜,叫朋友,
有共同秘密的不叫闺蜜,叫密友,
有同样爱好、想法的也不叫闺蜜,叫死党
只有可以为了对方做一切自己能做的事的朋友,那才叫闺蜜!
LJL,我问你,你达到了这种境界吗?
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说你是真心想和我当闺蜜???
初二:Ze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