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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其实很美
谈到他,或许人们早已忘却,而我却还记得,在我们村的东北边,有一个简陋的、狭窄的小院的人家,屋主人已经快七十了,身子却始终那么扎实,脸上看起来几近拗黑,皮肤不是原先的那个色儿,反而有些枯黄、干瘪了。他住在我们老家旁边,生活却比我们拮据,只有另一位老人陪伴着。
他家的门槛很高,说是为了锻炼腿脚。他家的结构简单明了:十平米的小院,中间是一个凹槽,上面立着一座生了锈的、较小的压水器;我进了里屋,只有一张床,一台老式的调频的电视机,外加一个金黄却有些黯淡的灯泡。我知道他有补贴,怎么老人起初养了只牛和几头猪,有一次忘了打预防针,死了几头猪,他便天天守着,又一次,牛也失了,他感到很忧郁,躺了几天。我们想去看望,他却不肯,我们只得悄悄地给他一些鸡蛋和菜什么的。我也明白,农村人的命根子除了田就是生畜,这使我讨厌他。。
一次上学时,我在街上望见了他,他正在收破烂,干得那么的认真,竞然连一张纸片也不放过。这时一个小孩随手扔掉没吃完的饼,他就立马捡起来,那个大人就说,你不好好上学,以后就像他一样。这句话连同那个不干净的行为刺伤了他,他不敢作声,只好骑着他的破三轮走开了。这样的话,这样的人,这样的场面在他生活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我那时也总是绕他而行。后来我才发现,他是为了赚点钱,为我们村修那个垃圾池。他还把鸡蛋给村里更苦的人,说多了吃不完;他有时也帮助也帮助村里人干活,丝毫不比那些有儿女的人差!于是,我总想去了解他
终于我去了他家,因为我想去看他家的那盏旧煤油灯,那灯是他当兵时用的,并视它为宝贝。我向他要时,他居然答应了,不仅点燃了它,还告诉我怎么使用它。他又递给我仅有的一个苹果,我清楚地看见他布满老茧的手,和手里还藏着细沙土。我本能地想去洗苹果,等我洗完苹果后返来,看着他的手放在背后了,很不好意思的样子,只是说,你吃吧。后头的几个月我很少回老家了,自然把他也淡忘了,爷爷也未尝提起过。
那次是我见他的最后一次,还记得他瘫在了床上,给了我鸡蛋,屈指可数,显然是他省的,我不拿,他却沙哑地说:孩子,拿好我紧紧攥着篓筐,沉甸甸的,提着好像很吃力。又过了几天他不在这了,有人说他搬走了。
一个人贫苦也许再平凡不过了,若一个人一生为他人奉献不求回报,就是伟大的了。他的美,是出于心灵的、灵魂深处的,这便是他的写照,更是对我们最好的慰藉。
初二:张诚
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容易被感动的人,一草一世界的佛语,就能使我花上一柱香的时间去回味;一滴在屋檐下折射出七彩的雨滴,亦会让我的心海漾起莫明的感动。
然而,在那之前,我不曾料想,在我的人生中烙下如此之深的感动者,竟是一个疯子。
那时,家乡的街道还不甚宽敞,弯弯曲曲的小巷中浸满了夕阳暖金的余晖,将放学的我的身影拉得老长老长。而我总是调皮地一步步踩着影子向前追,欢快的笑声在巷子里回荡,满满的,尽是家的味道。
但,在巷子的一角,一堵顶着稀稀拉拉野草的破墙下,架着一间用破布、茅草和垃圾铺顶的棚子──这便是他的家。头发如鸡窝般又脏又乱,黑糊糊的脸上如杂草般的胡子在深陷的皱纹中滋长,经常冲小孩子傻乐,一笑便能露出他那被劣质烟草熏黄的大门牙和嘴角延着的口水。不过五十的他,看起来竟像古稀之人。
不错,他是个疯子。我们小孩子都怕他,因为他冷不丁就会出现在你身后,拍拍你的肩膀或摸摸你的头──用那双掏过垃圾的脏手,然后朝着你嘿嘿的傻笑。于是隔三差五的,我们几个调皮的孩子便会报仇,拆了他的屋顶,甚至用小石子砸他,然后看他躲着叫着如遑遑的老鼠,事后却又继续冲你笑得春光灿烂。为此,我们挨过家长不少骂,于是对他更是恨得咬牙切齿,便仍旧乐此不疲地捉弄这个疯子。
印象中,故事发生在一个雨天,泥巴路被雨一浇就散了形,昔日在路边闲聊的人们也早早撤了椅子回屋歇息了。深一脚浅一脚的,我斜斜歪歪地撑着伞,突然不知怎的就一个趔趄栽进了泥坑里。当时刚进巷子,我被书包压得死死的,竟一时疼得爬不起来,哭得再响也传不到街坊邻居耳中。正当我趴在冰凉的泥水中哭得上所不接下气时,一又有力的大手将我从地上一下子搀起来,抱到屋檐下,我定睛一看──是那个疯子,顿时惊得本能将他一把推开,挣扎着下到地上,警惕而恐惧地打量着他。只见他一脸茫然无措,紧接着眼睛一亮,伸手到他那破烂的口袋中使劲掏着什么我一下紧张到了极点,他想干什么?掏枪吗?还是
终于,在我即将大叫呼救的时候,他把手拿出,伸向我,张开他那又黑又大的手掌,牚心中赫然放着一颗粒红色的糖果,我长吁了一口气,继而抬眼迟疑地看着他,只见他满脸堆满了笑,像是讨好,但又不全是,他干裂发灰的嘴唇咧了咧,含糊不清地说道,囡囡,吃糖呆呆地,我站在雨中,竟一时说不出话来,只觉一股暖暖的感动瞬间在全身流淌
长大后,我渐渐懂事,也听说了他的一些故事,才读懂了他的眼神,他早年丧妻,一个人含辛茹苦将女儿抚养大,不想女儿成家后,却嫌弃他老年痴呆,将他抛弃在这个巷中,他虽然疯子,但对孩子的爱没变。无论是女儿的残忍抛弃,还是我们的恶意捉弄,都不能磨灭他秉持着的最本真的人性──伟大的父爱!
每每回想往事,我总在猜测,猜测在万家灯火的长夜,他是怎样一个蜷缩在寒冷的棚内,在回忆与女儿的美好往事中,静静等待生命之烛慢慢在孤寂中走向熄灭,我也总在猜测,他的女儿在享受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时,会不会梦见儿时与父亲的嬉戏。同样,我也总在猜测,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光里,会不会因为一个被他深深感动而接受服那颗变质糖果的小女孩,而增添一抹明亮的色彩
初二:墨宝宝
今天,对于我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吧,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说吗,因为,2013年的4月19日,是我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我记得很清楚,可是,我却一直傻傻的以为,他会跟我一样,也会记得的,但是,我想错了,他忘了,真的忘记了,知道了这个结果,我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落泪了,在纪念日的前一天,我总是心不在焉,我的三个好朋友,觉得我不对劲,就来问我,我怎么总是心不在焉,我实话告诉了她们,呵呵,当时说完的刹那间,我的脸红,她们闹着玩,去问他,看他记不记得,我们的纪念日,可是,问了好久好久,他都没有记起来,我着急了,就说了一句,如果,你真的记不起来,我不勉强你,不记得,就算了,对于我来说,现在没有一丁点的意义了,过了半小时,他告诉我,他想起来了,这次的结果,跟是让我为之震惊,他说,是我们在一起的一周年纪念日,听完,我真的好想笑他,呵呵。我又说,没事了,他却说,既然没事了,就算了,当时,脸上虽然是满满笑意,可是,他不知道,我心里在落泪,下午回家,天下着雨,我没有打伞,手里拿着一瓶酒,就这样淋着回去的,到了家,我坐在床边,看外面,雨滴,打在玻璃上,我忍不住了,呵呵,眼泪,流出来了,我止不住了,哭了好久好久,哭累了,也睡着了。
到现在我还是现在逃避,不相信他真的会忘记,呵呵,2014年4月19日,再见、、再见。
忘了,就永远不要在记起来了。
初二:酒心巧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