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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WillBe不知何处是家乡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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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WillBe不知何处是家乡的作文》【第一篇】

  我们不要再见了。序

  火光照亮了半边天。空气被灼烧得扭曲,模模糊糊看不清人脸。在做梦吗?不,当然不是。我勾起嘴角。

  火是在二十分钟前着起来的,现在是天干物燥的晚秋,加上今天又是烈风天,火势一发不可收拾,任凭消防队员怎样尽力扑救也无法挽回。不过就一个破屋子,烧了也没什么。

  被众人拦在一旁的落魄男人双眼通红,额角有血迹淌过,不过看他那迷糊的神色,倒不像是在为家中失火而伤心,反而像是宿醉的结果。有个女孩疯了一样的想扑进火场,她挣扎着,不顾别人的阻拦,几个成年人硬是拉不过一个才小学的女孩子。妈妈!她望着火场,绝望的叫喊。是余蔡蔡。

  叔叔,我拉住一个刚退下来的消防员,我知道火起的一切经过,我是应该告诉你,还是警察叔叔更有用?被我拉住的消防员一愣,想要用手摸摸我的脑袋,笑着就要说什么。我知道他想让我别捣乱,这里太危险。大人总是这样自以为是。我说的是真的,火警电话都是我打的。我迅速将他想说出口的话堵了回去。

  小朋友,你有什么是想说的,到这边来吧,说给我听。后面转出来一个穿警服的阿姨额还是叫姐姐好了,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到相对安全并且安静的后方去说话。她是负责我们这一带的治安管理。

  今天晚上,我本想去找菜菜玩,没想到他爸爸喝醉了又在发酒疯,抄着小木凳就往菜菜和她妈妈身上砸姐姐我当时吓坏了,躲在她家门后就没敢敲门菜菜为了护着她妈妈就长着手挡在前面,那个椅子腿差一点就要戳在菜菜的太阳穴上了呜呜我没忍住就叫了声,被她爸爸发现了,他就转过头来门边查看没想到这时候菜菜妈妈突然发病了,抄了个酒瓶子就要和丈夫拼命闭上眼睛,男人的嘶吼和女人疯狂的尖叫以及女孩的劝喊夹杂着在我耳边咆哮。然后菜菜妈妈就被酒瓶砸中了额角,流了好多血呜呜呜但他们不慎撞翻了灯台,地上又有余酒火呼啦一下就烧起来了菜菜和她爸爸跑得及时可是阿姨却没跑出来

  对面警察姐姐的脸带着惊愕但很快就变成了了然,随后她拍拍我的肩,说:程程是个好孩子,姐姐相信你说的是真的,但是这没有办法说明什么我想让那个酒鬼被抓起来,我在爸爸书上看到的,他老是打菜菜和她妈妈是犯法的!这也要坐牢!何况阿姨就是他害死的!我激动得连声音都尖锐起来。乖孩子,我和你一样,都希望余蔡蔡这小丫头能过得好好的,可是这是她爸爸,要是你爸爸被关进了大牢,你愿意?可是我低下头,嗫嚅着。

  这样的父亲我宁可没有。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流逝,一切都看起来恢复了正常。菜菜在那夜的歇斯底里之后,又开始爱笑起来,甚至更胜以往。她在任何时间、地点都能大笑出来,仿佛这个世间的一切都异常可笑,无论那时人们是应该悲伤还是愤慨。

  她还继续笑着,只是笑靥里有一团火,燃烧着灵魂。

  令我惊讶的是,她依旧不恨。她依旧选择潇洒的拒绝这个我打小就烙在灵魂里的情绪。

  直到有一天傍晚,菜菜的爸爸出去买酒就再也没有回来。

  人们都说他喝醉了掉进了运河里。

  这真的是真的,因为我就在岸边。

  我漠视了他颓唐的呼救,看着他挣扎的双手一点一点的僵硬再缓缓沉没在滚滚的运河水里。

  或许四五天后人们会在运河下游发现他已被水泡得发白肿胀的尸体,也有可能他就这样陷入充满淤泥的河底,成为鱼虾的食物或者藻类的养料谁知道呢,反正与我无关了。

  警察和孤儿院的院长来领菜菜离开的时候,我高兴极了,即使是去孤儿院,也比和她父亲一起生活要来得好。

  太棒了,菜菜,你这么了不起,有了更好的环境,你一定会更好的!在后院,我兴奋地握着菜菜的手对她说。出乎我意料的是,菜菜冷漠的挥开了我的手,转身背对着我,冷冷的声音传来程林,我们不要再见了。你才是最了不起的那个,将来你应该成为那个最了不起的人。再见。

  那时,我第一次明白,再见,也可以是再也不见的意思。

  那是菜菜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叫我的大名,可是我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

  再见了,林林,第一次听见我叫你的大名是不是感觉很好?哈哈,终于在临走时如你愿了一次。一定要好好的哦,我是真的真的很希望你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第一次在这边见到你的时候,你的聪明和漂亮真的惊艳到我了。妈妈走了,爸爸也死了,我没有家了。说不定会遇到个好家庭,不过院长奶奶是个好人,就算我年纪太大没人肯领,也可以在那里陪院长奶奶,也不错。我们大家都要好好的,不要再老想着我了,对你不好,所以那么冷的说再见了,原谅我咯。《菜菜日记》

  未完待续(顷刻一声锣鼓歇,不知何处是家乡)

初三:绿萝

《关于IWillBe少年不知愁滋味的作文》【第二篇】

  我记得,我和菜菜说过,要永远永远在一起。序

  我很讨厌那个地方,城市的边缘,脏乱差,拥挤喧嚣仿佛一切能叫得上来的贬义词都能被我拿来冠在它的头上,一桩一桩如同十恶不赦的罪名。

  当时的我绞尽脑汁的不停地想,但终究也就那几个词儿,没什么新意。

  直到后来我知道了褒义词也可以贬用,兴致冲冲的想再给那个地方留下些什么,却发现,其实也没有什么必要的。

  我曾经怨恨过很多。恨过我那娇身惯养又不负责任的母亲,恨过我那冷酷无情只认钞票的祖父母,甚至恨过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的父亲

  其实,我恨的只不过是我自己罢了,恨我的弱小与无能为力。

  菜菜是个很厉害的小孩,至少那是我是这么认为。

  我觉得住在这样一个破旧、边缘的大杂院里是多么一件悲哀的事,而她却可以将一切看得很快乐。那时候的她啊,什么都能发现可以玩乐、可以欢笑的地方,或者将自己在电视上、童话书里看到的故事随意编编改改合成个属于自己的新故事,就在大杂院的后院那块最高的石头上讲给附近的孩子们听。她被孩子们选作老大,却意外的不合群。这么矛盾的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和她做朋友的,或许是从那个晚上开始的?

  菜菜的家境不好,当然能和她做邻居的我也不过是半斤八两。菜菜的爸爸酗酒成性,经常动不动就拽着她和她母亲一阵毒打。其实这样也就够惨了,不过,菜菜的妈妈还患有间歇性的精神病,发作起来也是有很严重的暴力倾向的。于是菜菜经常还要受到来自妈妈的拳打脚踢。

  你恨过吗?一天菜菜如往常一样在我家用纱布包扎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恨什么?你是说我爸妈的殴打吗?菜菜揪着脚腕上的纱布,不恨,至少,我不会恨我的亲人。我的命就是他们给的,很有什么意义?想办法让自己快乐,过得更好倒是真的。有时候我想,如果我们家家境好一点的话,说不定我爸就不会酗酒打人,我妈也不会得这病了,你说是吧?她仰头望着我,眼中闪烁着憧憬的光芒。

  也许吧。我不可置否的耸耸肩,嘴硬的不肯承认我被她的观点小小打动。

  程林林,你一小孩儿老板着张死人脸给谁看呐,天天恨不恨的挂在嘴边上有意思吗?小孩就得有小孩样吧,一点都不讨人喜欢菜菜嘟囔着嘴,对我的反应表示很不满。

  说了多少变了余蔡蔡,我叫程林,不叫程林林,你以为因为你叫余蔡蔡,于是世界上所有人叫ABB的名字吗?!真是忍无可忍。

  哎哎哎,别呀,快把你爸新给你卖的童话书借我,我得在你这里看完菜菜叫嚣着拿走了我爸新买给我的《格林童话》,摊在膝盖上就着门口昏暗的灯光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我望着她,无忧无虑的样子,同那个被父亲打得遍体鳞伤跪在屋前的脆弱少女没有半点相似的影子。

  你明明该有更好的生活的。

  不过,或许这个大我4岁的女孩字典里真的没有忧愁的字眼吧。

  我把她当做生命里的阳光,以为可以得到永恒,却没想到地球会自转,总有一半的时光会陷入黑暗。

  未完待续(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如今尝尽愁,欲说还休)

初三:绿萝

《关于K砍掉了他的手的作文》【第三篇】

  看题目就知道,我这次要说的故事,大概是什么结构。

  这个少年,我暂且称之为K。

  他的性格极像他的父亲,执拗,想做的事情永远阻止不了,是个不正经的人。我们这里把这样的人叫做流子。

  不过他跟别人不太一样,在那个年代的审美里,他长了一张灿若辰星的脸。

  小时候他只是有点熊。某次全家人去拍照,那时候没有现在这样三人一户的小家庭,整个家族一出去乌泱泱的。大家一起去照相馆。K是有个妹妹的,长得也非常玲珑可爱,那时候K尚未成长起来,矮矮的小正太样子,但脸上总有和年纪不符的阴沉。因为他是哥哥却没有妹妹高,族人便笑他。然后他就炸了,叫起来:我不照了!

  于是他跑掉了,整整失踪了两天,谁都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就在大人心焦到不行的时候,他毫发无伤优哉游哉的回来了。

  他爸一把把他绰起来绑在树上,拿竹条打他:你认错了没!

  整整的一百多下,他一声不吭,跟刘胡兰似的,那些迸出血雾的伤口,看起来是那么惨烈。

  那时候他就已经认识了叶儿。他永远也忘不了小叶儿从学堂里回来,看到树上他被凌迟的时候,泫然欲泣的样子。

  多年后他觉得,自己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真正,喜欢上了叶儿的。

  所谓的,因为一个眼神,喜欢一个人。

  叶儿叫起来:叔叔,别打了!

  K爸这才停了手。

  叶儿妈给他上药,他疼得嘶嘶吸气,叶儿就乖乖巧巧地坐在他边上,看妈妈给他的伤口敷药。看得K很不好意思,颇不自然的:叶儿你走。

  叶儿低垂了眸子,淡淡地望他一眼,跑出房去。他忽然觉得,自己心里像被小猫抓了一下。

  叶儿妈便笑了:这孩子。

  K比小叶儿大上三岁,但是他俩站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叶儿高上一个头呢。

  他和叶儿在土堆里玩。叶儿说:我当妈妈你当爸爸。然后俩人一起照顾几个小泥人,不亦乐乎。这时候有几个熊孩子就跑过来:他那么矮,永远也长不大的,叶儿你当童养媳么。

  K的脸登时便黑了。

  叶儿又泪目,他见了叶儿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气不打一处来,绰过那几个孩子就收拾了一顿。叶儿在旁边看呆了,忘了拭干眼泪。明明那么矮小的一个孩子,却把高出自己几个头的人给

  因此他又被绑在树上抽=-=。

  但他已对自己发誓,这辈子再不让叶儿流眼泪。

  十几岁的时候他才开始长起来,这时候他脸上已初初有了些少年的英气,因此在学校里也很有些追随者。

  K爸去外地打工,赚了不少的钱,但是那是个累活,暑假里他便写信让K也去帮忙。然后K就真的去了。那是个海岛,在祖国的另一方,可是他只坐火车走了几十里便丢了行李。

  最后他花了一个星期找回家去,蓬头垢面像个野人。

  他和他妹妹吵架,K妈来劝,他打了他妈一巴掌。

  当时叶儿在外地读书。

  妹妹惊呆了,继而喊起来:无耻!流氓!滚!

  他也愣住了。

  他从家里走出,手里拿着把刀。他妹不敢拦着。

  他走到广场上,K爸正好在那里和人下棋,转头便看到自己儿子扬起刀,砍断了自己的手。

  K爸:

  众人:

  我***,你咋了你这是。K爸一激动差点又要打他,然而又舍不得。整滩整滩的血把他眼都给迷住了,他晕血

  快去医院吧。众人嚷嚷着,却没人上来搀他。

  大家都被血给吓住了。

  我不去。

  K爸强忍着恶心。他要救他的孩子。

  去吧。快去。我以后再也不打你了。

  便是死在这,我也不去医院。

  K爸:

  众人:

  妹妹:

  他因为那一巴掌,砍掉了自己的手。

  不过最后众人还是把他架了起来。

  叶儿不知怎么听说了这件事,火急火燎地翘课赶回来。

  她推门进去的时候,病房里真是混乱得很,K妈在病床边哭成个泪人,K爸沉着脸,然而妹妹立在一边,看到叶儿来了,叫起来:嫂子!那声音是带了哭腔的。

  这个时候叶儿也没顾得上发火那声嫂子,她正要说些什么,喉头却哽住。

  是谁让你回来的。K语气特别平淡。这不是他的风格。叶儿知道他生气了。

  我她正待要哭。他却缓缓地坐起来:别哭,我没事。

  我没事

  明明是安慰的话,她听起来却格外心酸。

  K的手接回去了。

  我惊异于那时候医生神奇的医术。毕竟是十几年前的事情。现在我见着K的时候,他还是那么意气风发,手上一丝伤痕都不曾有,让我几欲觉得这就是个故事。可是,这的确是真真切切的。

  K的手不能再打架。

  K也不能再打篮球耍酷。

  K终于开始好好学习,他要让叶儿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听着他讲这些话,笑了,那叶儿呢?我怎么从来没见过呀。

  叶儿

  叶儿她嫁人了。

  他在说谎。

  那天风大雨大,她为了给他一个礼物,出门去买玻璃丝做杯套

  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回来。

  那一年。我才出生。

  所以我根本没见到过这个叫做叶儿的人。

  K一直单着。在旁人看来他就是一个怪蜀黍。

  他蓬头垢面,头发遮住了他英气仍存的脸。

  他成为了一个忧郁派的作家,偶尔写写小黄文。靠着可怜的一点稿费过日子。

  问旁的人吧,他们却笑,你说K吖,嗨,你别开玩笑了,这个人怎么可能有过女票呢。

  那什么叶儿,是他自己编出来的啊。

  是吗?

  我去他家里,乱糟糟的正宗的怪蜀黍的家。只有一个小房间,里面装着很多女性用品,生产日期奇怪包装奇怪的姨妈巾,一整盒的易拉环戒指,小小的毛衣小小的手链。干掉的叶片被夹在泛黄的诗集里,上面有娟秀的字迹。然后还有些奇怪的物什,莫名年代感。

  叶儿的照片被挂在墙上。她围着一个,以现在的眼光看来很土的格子围巾,有温婉的气息,在携着落花的风里笑成一团水粉,背后是一颗看不出品种的花树,满树尽是花,却被照成白白的一大片,分不清明。

  在最显眼的地方,我看到了一束玻璃丝。

  像女子的长发,从桌角垂下来,莫名的忧伤。

初三:江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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