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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品三国有感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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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品三国有感的作文》【第一篇】

  他是《三国》中一个被绝对看低的人物;

  他是历史上一个拥有绝对魅力的男人;

  他是令我绝对欣赏的一个英雄。他不是别人,正是公瑾,周瑜

  很小的时候,六个字让我印象深刻;既生瑜,何生亮。老师告诉我,这是周瑜说的,大致的来讲,周瑜是这么个人,心胸狭窄,容不得他人,诸葛亮活活气死,教育我们,定不要像周瑜一样,要心胸开阔,否则就会被妒嫉蚕食。

  于是,周瑜作为一个反面人物摆在我面前,直到我长大。渐渐的,我发现,周瑜其实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物,他在家喻户晓的《三国演义》中着实被过于看低。

  首先,这位江东名将绝非传说中的小气。《三国志》中对他的评价是性度恢廓也就是性情开朗,气度宽宏,同时代人对他的评价也很高,刘备说他气量颇大蒋干说他雅量高致。

  而且,周瑜也是一个漂亮之及的英雄,《三国志》中说他:长壮有姿貌,也提过:吴中皆呼为周郎,郎,是对青年男子的称呼,呼人为郎,带有赞美的意思,所以,周郎通俗的说法就是周帅哥当然,一个人的美或帅,不仅仅指外貌,更含有内在的修养与气质,周瑜不仅内外皆有的帅,更是一个艺术家,有句话曲有误,周郎顾就是说周郎在酒过三巡,醺醺然之中也能听出乐队演奏得是否正确,如果哪个音不准,便会回过头去看,这该是对音律何等的了解才能做到?

  而他,公谨,不仅仅是音律上的完美的才子,更是战斗中的一级指挥,周郎生命中最辉煌的一次战役啊,赤壁之战中,他身任孙刘联军的前线总指挥,将以少胜多发挥到了极致,想想当时的情景,周郎立于江边,运筹帷幄,火烧曹操连环船,这时的周郎该是何等光彩照人!

  在二十几岁时,周郎就被任命为建威中郎将,同时迎娶美人小乔而归。

  如此一个内外兼修,四处得意之人可称一个有绝对魅力的男人吧?

  大江东去,滚滚长江水洗涤了多少岁月,多少英雄豪杰,历史的事没有一个至今活着的人亲眼看到,大家都只能在或真或假,或虚或实的历史记载中得知一二,再加以自己的润色,没有人明白个中真伪。

  或许周郎真的是被深深误解,又或者周郎确有嫉妒过孔明先生的才干,可又如何?

  想去,周郎一直是如此优秀,可又突然杀出一个诸葛孔明,两人是如此想像,都深受世人的膜拜和敬仰,或许,太过想像的人相遇本就是一个悲剧,总是无法避免的相比,然后是另人扼腕的疼痛。

  我是个人,我喜欢的也是人,传说中的孔明先生似个圣人,而公瑾是个实实在在的人。

  他的优秀,他的完美另人动容,而他所富有的负面新闻又让人切切地感到他的存在,他像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最美与最丑,而就是这样,他的真,有让我切切地感到他的存在,让我发出来自内心油然而出的欣赏与喜爱。

  滚滚江水东际流,大浪淘尽千古英雄,数无数风流人物,我独爱公瑾周郎。

  搁笔的瞬间,我想起的几句诗:

  遥想公瑾当年

  小乔初嫁了

  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

  谈笑见强虏灰飞烟灭

《关于读品味洛夫的葬礼有感的作文》【第二篇】

  从我爸爸的书柜里随便抽出了一本诗集,摊在手心一看,名字叫《葬我于雪》台湾洛夫着。跳看几排字之后,我发现我对它产生了不浅的好感,便盘腿坐在地板上翻来覆去看了整个下午。

  我把此书的第五十七页翻看了很久,这首寥寥几笔的小诗与此书同名《葬我于雪》:用裁纸的刀/把残雪砌成一座小小的坟/其中埋葬的/是一块炼了千年/犹未化灰的/火成岩一个人的情绪很杂乱的时候,就不适宜用大篇幅的文笔描写,越写越乱,到最后就成了一堆理不清的毛线,所以在这个方面,洛夫将它的情绪浓缩成了一杯毒,一口气泼进读者的心窝,短短几行字,我的心情已经随他惆怅去了。说实话,我并不了解他是为何写出这么一首诗的,更不知道此诗的背景,但我有必要知道吗?知道得太多会把诗看白了,就没什么可体味的了。诗就是韵那点味儿,活在有点缺氧,有点烟雾缭绕的空气中,对于我这种散漫的人,读诗简直是天赐的享受。

  还有一首值得我一说的诗《雨想说的》在顶好市场购得一把雨伞/其实当时并未下雨/胸中只有灯火,/了无湿意/其实买它只是为了丢掉/我真的买了一把雨伞/其实我想说的/正是雨想说的/流过你窗外的淡淡的水迹想说的我也同感:我心忧郁的时候,世界也似乎同我一起忧郁。将想说的想写的都藏进这堆文字里,至于别人能否读懂,那是他的事,与诗人自身关系不大。

  一些资料上说,洛夫是超现实的诗人,被誉为诗魔在查找这些资料之前,我就感觉到,洛夫的内心似乎离我很近,但其表达出的文字却显得很遥远,像是在天空中写的,我们只有抬头仰视他,但读完之后却颇有感触,因为他所写的感受,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死亡和迷茫,我们平时穿梭于人群之中,忙于社交和工作,忘了自己灵魂的真正意义,愕然读到这些生死之诗的时候,是必然会惊异的,就像一个木棍将我们一棒敲醒,进入另一种境域,去探索灵魂深处的东西。所以,诗人不一定只是自言自语,也起着一种隐约的唤醒灵魂的作用。

  这篇文章取名为《品味洛夫的葬礼》确实有点狠心,别人的葬礼我还忍心去品味。不过这本诗集始终围绕着葬灭梦这些字眼,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和品味的:热衷于这些字眼,不能说诗人颓废,其实很多文学作品都产生于恐惧与迷茫,而不是温馨与阳光,人只有在痛苦忧愁的情况下,才静得下心来思考,思考战争、苦难、生死、悲悯等等,这样的思考是拯救一个人或者一个社会的道路,或者是解脱一群灵魂的途径,而恰恰是和平的年代,人们的思想被富足的生活所堵塞,就无需思考这些,也不可能体会到这些,那些闲暇的时光不是拿去思考,更多的是用来看言情小说和打麻将。不是有句话叫愤怒出诗人吗?我想就是以上这些道理吧。

《关于读品质有感的作文》【第三篇】

  是品质?是效益?

  读《品质》有感

  高三(10)班薛无畏

  读了课文《品质》使我在对格斯拉兄弟的命运感到同情的同时,更多是给人留下了思考。

  格斯拉兄弟虽然做得出顶好的靴子,却没有人肯买他们的靴子。而大公司的靴子虽然皮革低劣,做工粗糙,却照样有人买。其原因何在?虽然,还看似是因格斯拉兄弟不愿登广告造成的。但其背后却反映了这一时代的矛盾。

  20世纪初的欧洲可以说其资本主义的发展已较为成熟。机器化的大规模生产已成为那个时代的生产主流。姑且不论其产品质量的优劣,单其在数量上已占有很大的优势。而与此同时,传统的手工业,虽因其在质量上要优于早期由机器生产的大规模产品。但终因其接一份定货,往往要花费好长时间去做它,而这一时间上的明显劣势而导致没有顾客愿意等。可以说,格斯拉兄弟生产的高品质靴子不仅没能为其在同行业竞争中产生优势,反而成为在那个时代中生存的一大不利因素。

  其次,同样是因那个时代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变得越来越快。因而,人们的心境也变得浮燥,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变得更为直接,也更注重表象。大多数只注重物质的式样,而非其质地。一双式样时髦的劣质产品更胜于式样陈旧的优质品已成为那个时代人们对物质的衡量标准。因而很少有人会去买格斯拉兄弟的靴子。

  当然,几乎所有事件的形成总是由其主观和客观的两方面所决定的。同样格斯拉兄弟的命运,虽然在客观上起了很大的影响,其本身的性格也是其被社会淘汰的一个重要原因。

  虽然作为一名鞋匠,格斯拉兄弟无论在手艺上还是在工作态度上都可用高品质来形容。但作为一名20世纪初期的商人,可以说,他们在观念上确实跟不上这社会的发展潮流。虽说,是金子总会发光,但倘若不去挖开覆盖在金子上的泥土,又有谁会知道这是金子,格斯拉兄弟虽做出顶好的靴子,但他们不去登广告,又有谁会知道他们能做出全伦敦最好的靴子?

  可以说,文章虽反映了上世纪初的社会环境,但至今仍对我们有着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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