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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的夕阳撒落在街道上,闪闪余光显得格外的耀眼。男孩在自制的滑轮车上,身子前倾,以手撑地,缓缓向前滑行。
男孩十来岁的样子,下肢严重畸形,毫无表情的脸上挂满鼻涕。为了引起路人的注意,他不停地晃动着那个已经严重变形小铁盒。铁盒里那可怜的几个硬币互相撞击着,发出单薄的响声。
然而,在这座拥有几百万人口的现代城市里,人们对这些真真假假的乞丐与行乞方式早已司空见惯,怜悯和同情要远远少于冷漠与怀疑,没有人会愿意为一个下肢瘫痪的乞儿作片刻停留,更不用说施舍。
这时,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蹒跚的走过来。老人形容枯槁,蓬头垢面,手里端着一个有了豁口、脏兮兮的粗瓷碗,碗里躺着可怜的几枚硬币。他擎碗的枯手在夕阳的映衬下微微地有些抖。当他俩的目光不经意间撞在一起时,我看见老人深陷的眼窝里涌起了鲜活的色彩。他微微迟疑了一会儿,停住了脚步。
之后,他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为之汗颜的事:只见他抖索着从破碗中摸出几枚硬币,弯着腰放进了男孩放在地上的那个变形的铁盒子里。然而,硬币没有发出那种居高临下的清脆响声,却一下子将我的心弦击中。
穷人怜悯穷人常有耳闻,但乞丐施舍乞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几枚硬币可能换回一只馒头,使他免遭饥饿之苦,但遇到比自己更弱的男孩时,他却毫不吝惜地献了出来。
我想,这里面包含着一位长者对晚辈的呵护,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尊重,以及顾影自怜中对患难真情的渴望。这也是一种弱者对弱者的关怀,它纤尘不染,如上天在人的灵魂种植下的方净土,培育着纯净而慈悲的花朵。就在那几枚硬币从他手中滑落至铁盒的一瞬间,他已不再是穷困潦倒的乞丐,而是善良而慷慨的富人。
初一:尘若
丐在城市的繁华地带乞讨了一年多之后,终于发现了一个理想的乞讨场所。这处场所远离市中心,在城东的云龙下的一条马路边。沿马路的走向往上看,是依山而建的一座座小洋楼,小洋楼掩映在红花绿树丛中,像一个世外桃源。
每天都有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富人从乞丐前面走过走向不远处的那些小洋楼。乞丐翻来覆去说着乞丐的话,当然大多数富人都对他置之不理,扬长而去,偶尔有个把人在他面前停顿一下,丢给他一张票子。乞丐不由心花怒放,因为这一张票子顶得上他在别处乞讨三天三夜还不止。
有一个矮矮胖胖、留有两撇小胡子的富翁刚搬到这里来,乞丐觉得这人面善,再遇上他时,乞讨起来就格外用心用情。乞丐几乎声泪具下地说,先生,行行好吧,俺爹是个瞎子,俺娘瘫痪在床,俺老婆给人贩子拐跑了,没钱治病,眼看就要咽气了。富翁看了乞丐一眼,嘴角动了动,摆摆手止住他,从兜里摸出一张百元大票,仍在他面前的一块肮脏的白布上。乞丐赶忙作揖跪拜,连忙说恩人恩人,俺这一辈子记着您。等他抬头来时,看到大恩人已经走远了。
两天后,那位留小胡子的富翁再次从乞丐身边走过。乞丐先作揖磕头,说先生行行好吧,俺想送女儿去医院,但俺交不起住院费。富翁这回连眼皮都不抬,像甩手丢一只烟头一样,扔下一张百元大票后快步远去。
留小胡子的富翁买了辆油光瓦亮的小卧车。从那从后,每逢富翁坐车路过,乞丐都冲那辆小卧车行大礼。如果富翁步行而来,乞丐张口乞讨。令乞丐喜不自胜的是,自己差不多每次都有收获,很少有落空的时候。他想,这个富人亏真是天底下最好的,这个天底下最好的富人居然让自己碰上了,老天爷有眼呐!
这天黄昏,富翁又款款出现了,乞丐酝酿好感情,待富翁走到五米远的地方时,先作揖跪拜,然后噙着泪说,先生,托您的福,俺女儿住进了医俒,但住院费眼看又花光了。富翁大慨刚赚了一笔,脸上挂着笑,看上去心倩极好。心情极好的富翁这回没有马上走开,甩过一张百元大票后,他蹲下来,说,每次见了我你都编假话,有那个必要吗?
见老底被揭穿,乞丐很不自在地笑笑、血涌上了脸,好在他脸黑,看不出来,富翁说,十年前,我就是你现在这样子。
可是,您现在打发了。乞丐喷啧道。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已经给过你两千元钱。十年前,我就靠这两千元钱起家的。主要倒腾海产品,如今,全市的海货基本上都被我垄断了。记住,以后不要再朝我要钱了。富翁说完后,腆着小肚子款款而去。
乞丐望着富翁远去背影,淡淡一笑。一个计划随之在他的脑子里形成了。
乞丐一连十天没在这条幽静的马路上出现。
十天后,乞丐却又来到这里,他的样子更加落魄,恨不得马上就见到那个留小胡子的富翁,等到天黑,富翁才露面。乞丐顾不得礼节,大声说,先生,我也按你的办法,进了一批海货,但没卖出去,全臭了。
富翁说,是嘛。
乞丐痛哭流涕道,两千多块钱呐,全砸进去了。
富翁说,是嘛,我没让你也去倒腾海货呀。
可是,你靠这个发了,我却完蛋了。乞丐哭得更伤心。
富翁一点都不为之所动,说,瞧瞧吧,这就是富翁与乞丐的区别。
自此以后,留小胡子的富翁真的没再给过乞丐一分钱。乞丐枯坐在这条美丽的马路上,经常一连数天毫无收获。又过了一段时间,乞丐实在熬不下去了,只好重新回到市区的繁华的带乞讨。他对同伴们说,咱挣不了大钱,安心在这里一点一点的讨要吧
初一:丹勃伦
距上次的初见已过了4个月之久
浑身脱力的光之院学生步履蹒跚的从练功房走出。连续三天三夜练习召唤魔法,终于练出了一点苗头。
面前一脸坏笑的听风卧在白龙身上,一挥手,淡淡的莹绿笼罩在众学生身上生命之树灵力
没错,就是你看到的这样,自那天听风高冷模式之后,听风就完全颠覆了高冷形象:霸气、腹黑、笑里藏刀、顶着一张萌死人不偿命的脸干着惨绝人寰的事;当然,有时候也会很逗比
以上便是听风形象的总结,当初是谁说她又高冷又可爱的!
言归正传,在圣树的滋养下,众人恢复了体力,在心里默念:听风还是蛮有良心的。
看着心思各异的学生,听风勾了勾嘴角,腹黑的特质现了出来:回去换衣服,一刻钟后钟楼见!之前童真的甜美不见,突然出现的雄壮男声是要闹哪样!!
十分钟后
大风吹着钟楼上金碧辉煌的大钟,发出沉稳而庄重的的钟声。听风站在迎风口,淡金色的长发随风飞舞。眼神悠远而宁静,像极了旧时光里精致而又易碎的美人。
被突然出现的学生拉回思绪,听风面朝众人,眼神里全然是欣赏:十分钟,真的很不错。
下面的学生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展开弄得摸不着头脑。半晌,张小豪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听风,来个十天假鼓励一下我们的付出吧!
却见听风笑颜如花:好呀!我要举办一个迷雾之森十日游怎么样啊?
静寂
听风,迷雾之森里魔兽出没!
听风!迷雾之森机关重重!
听风,迷雾之森危机难测!声声泣血,字字含泪。
49个学生里炸毛了48个,还剩一个淡定姐也是满脸不可思议
当事人听风无辜的撇了撇嘴,半点开玩笑的意味也没有:法袍,权杖,徽章都在宿舍。记住,我相信你们足以令我骄傲,还有记住一句话信听风,得永生明晨6点门口集合!
翌日
满眼幽怨的49个学生分成6组,深蓝色的法袍连成一片。
听风一身粉红带给众人十足的视觉冲击,睡眼惺忪的她一轮权杖,学生们成抛物线姿态由6个方向飞进迷雾之森。
落地的时候,听风的密语传音响了起来:亲爱的孩子们,有事记得发信号求救,不过没事别乱发信号,我睡美人觉去了。Bye-bye!
光之院中的听风带了一个玩味的微笑:可不止十天呢。
众人腰酸背痛的爬起,猎兽新生活,才刚开始呢!
初一:林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