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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之伟大,乃是掘出精神的力量。民族之文化,乃是把握历史的选择。
题记
鸟儿选择了天空,因为它有一双能够凌空飞翔的翅膀;鱼儿选择了海洋,因为它有一条能够游水的尾巴;骏马选择了驰聘千里,因为它有矫健的身姿;历史选择了中国,因为它的民族有团结的力量。一个曾被称为东亚病夫的国家,一个曾被列强侵略的国家,一个曾饱经风霜的国家,但它并不懦弱,它选择了千锤万凿出深山,选择了千磨万韧还坚劲,正是这种精神,让历史选择了它东方一只永恒的雄鸡。人民的劳动,自然的结晶。气势浩然,被称为历史长龙的万里长城;古朴雄风,精致优美如画的苏州园林;银装素裹,云气缭绕的巍峨泰山。它们让我知道,它们能成为世界历史文化的遗产,却绝不仅仅是因为我所能看到的美景,更多的却应该是岁月流逝后,历史在那里留下的颇有独特韵味的沉淀,因为我知道是历史选择了中国。中国有悠久而深厚的文化底蕴。汩罗江上的一圈涟漪,让我不得不想到屈原,一个愤世嫉俗,报国无门的臣子,用孤愤的诗行代替了富贵,用楚辞《离骚》洗去了历史的铅华,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豪情壮语成为后人追求理想的动力,铮铮铁骨的他被后人所景仰。夜深人静,长明灯旁,一个虚弱的身影正记录着历史的沧桑,他,司马迁,饱含心酸用自己的丹青妙笔着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学臣着《史记》,史学的天空因为有了你这颗星而更加煜煜闪光,文学的园地也因为有你这颗星而更加灿烂辉煌,我想这些是伟大人物积累而成的文化。正是这些在漫漫岁月里历史堆叠而成的刻痕,才令中国拥有了如此深远的文化。其实,不是每道风景都是珍贵的文化,不是每个国家都有着悠久的文化,一种有着生命力的文化,是历史粹取的结晶,是人民无穷的智慧和顽强的精神的结晶,无穷的力量感动着历史,让历史的选择成为悠久。漫长的文化历史中,太多太多的奇迹被中国所创造,甚至成为绝响,但也有太多本不该被散化的而被散化为烟尘,我们文明的精髓,我们人民的劳动成果,却被英法联军一把火毁去,我们的万园之园就这样随风而去,它是被历史所淘汰了吗?中国文明犹如一座大山,能在四季中更新自己,在风雨中永葆生机。沧海桑田,古埃及的文明已凝固成阳光下无言的石柱,而中国,这座沉稳的大山,却又一次给世界带来了喷涌而出的生机与绿意。历史选择了中国,人类并不惊讶,因为今日的中国仍是那座山,一座永远推不倒的大山,每一粒泥土的沉淀都是千年传统的精华,林间的长啸仍是当初的潇洒,山林间生命代代更迭,真正不变的,是生机,是百折不回呈现出绿色的能力。千载兴衰风雨,你,静静地伫立于万千苍生之上,仰天长望,你如此浩瀚。历史选择了你,我的中国,永远的中国。
初一:范晓宇
从前有个穷人,整天呆在家里吃喝玩乐,一点正事也不做。于是,家里越来越穷,最后连饭也吃不起。
后来,一位医术高明的大夫路过他家,喝了几口井水,连忙向他道谢。穷人便问:大夫,穷病怎么医?那大夫沉思了一会儿,道:有,有,有得医。勇气二分,勤劳三分,节约一分,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精神四分,即可。不过此药非同一般的苦,如受不了,还得旧病复发啊!
穷人听了,深受启发,从此早出晚归,勤俭不分家。
每天天还蒙蒙亮,他便背起背篓,拿着斧头上山去砍柴。中午,他放弃了午睡的机会,到田里,插秧,耕地.......家里的活儿全部由他一个人扛。他不再像以前,有一点钱就去潇洒到天黑,他把挣来的血汗钱,用来持家,供养父母,自己却饱受饥饿。被村里的人们称为大孝子。遇到困难,他努力拼搏,坚持不懈.......
由于他勤奋努力,不久便成了位富人,村里的人都认为是天上掉馅饼,是上天在恩宠他。
多年以后,他出了大量资金,来将家乡建设的繁华富丽,他的美名也流传千里。
直到现在,他回想起大夫说的那几句话,仍然会回想过去。他已经打听到当年那位大夫,早已去世。所以,他在心里暗暗发誓:就为了那位善良的大夫,他要将他的精神传给子子孙孙,传给世上所有的人
繁华都城,灯火潋滟,一堵红瓦砖肆无忌惮地拦在了我与外界的联系,如同一只华丽却无自由的金丝雀,日日光鲜亮丽,夜夜唉声叹气。
我是当今圣上最宠爱的郡主,我有令人眼花缭乱的珠宝,可倾城倾国的容貌,富可敌国的财富,但唯独,我没有自由。
过年了,张灯结彩的瓦房倒成了我心中最理想的住处,它漏雨却小巧,它简单却淳朴,宫中利欲熏心,尔虞我诈,心机勃勃,我不仅失去了自由,也失去了这个时候小孩子的童真。
十二岁的我失了微笑,眼眶红润,体弱多病,总躺在榻上一下午盯着窗外的花草说话,絮絮叨叨到有时我也听不懂。我在十二岁生辰那日,品到了涩的味道,那是什么?哦,是一杯清酒,酷酷的,甜甜的,恩,貌似还有一丝丝的涩。我就在那一天,迷了心智,独自一人抱着香枕,毫无留恋地哭道天亮,疯狂地砸碎了细致柔滑的花瓶,剪裂了最华美的帘子,哭哑了嗓子,喊疼了心脏。没错,我发烧了,迷迷糊糊昏睡在冰凉的地上,眼角低落的泪无声地控述这我的落寞、绝望和受到的无尽心上的伤。
十三岁了,我仍旧没有踏出那一堵厚重的红瓦墙,它似乎是我在希望前进的路上的最残忍的防备,如同枷锁,牢固地将我锁在红尘之外。豆蔻年华,我仍旧在这里,无处可逃。
十四年了,我一改往态,开始如痴如醉地歌唱,唱到自己麻木,唱到别人心碎。浑无天日的生活很快就结束了,十五岁我的及笄之礼来了,画上精致的妆容,点上绝美的唇,一缕轻飘飘的菱纱环在身边,发簪插入乌黑靓丽的秀发中,玫瑰浸泡过得池子异常香甜,我竟在其中沉沉地睡去,最终被迷迷糊糊地打扰醒,完成了女子一生中庄严的礼节。
十六岁,我嫁了出去,是别国的君王,温文尔雅却不失王者气息,很是令人着迷。他带我去一望无际的草原,带我去芳香萦绕的花野,带我去泉水叮咚的溪边,离我四年之久的微笑回来了,我肆无忌惮地和他在这等江山如画的场景间许下山盟海誓,你不离,我不弃的誓言伴我了两年。
十八岁,他的后宫仍旧我一人,他宠我,疼我,有一种安全感。
十二岁的我不会想到十三岁时我仍然没有踏出一步,十三岁的我不会想到十四岁时我的沉醉,十四岁的我不会想到我会在及笄之礼中忘我睡去,十五岁的我不会想到十六岁至十八岁时我会如此幸福。
然而十八岁的我也不会想到这甜到我做梦时都会笑醒的生活只是一场阴谋,蓄谋已久。
城墙上,挂着我父王的尸首,我母后的衣衫褴褛地跪求着、啜泣着。我穿起了出嫁时的红色嫁衣,配上精致的妆容,倾国倾城。我望着他,笑颜如花:别骗我
他犹豫后轻轻点点头:是我干的。
我绝望地仰天长笑,体弱多病的我一时竟气急攻心,浊血一口喷出,反而使我的妖冶更加蛊惑人心,无视嘴角的血迹,我巧笑倩兮地迈着莲步,步履轻盈地来到他身边,轻佻地挑起他的下巴,藏在广袖中的匕首快速伸出,刺穿了喉处脆弱的动脉,血溅当场。
没错,我是将匕首刺入了自己喉中,他安然无恙。
我轻抚着他的脸,说:谢谢你给我过一段最烂漫的时光,你亡国,我不怪你,你杀我父,伤我母,我不怪你,我要你带着这一份愧疚,永永远远地告诉天下人我抽搐着,嘴角有着血,眼角含着泪,是你欠我的!
我谢谢你,长乐未央,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初一: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