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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名警察,但是他很蠢什么事也做不好。
这天,他又挨骂了,原因是:呜啦呜啦呜......今天,警察们正在逮捕一个盗贼。那个傻子也去了。正当警察们就要抓住他的时候,那个傻子跑了过来,他拿了一块石头准备丢向那个盗贼时,一块石头绊了他一脚,石头不偏不倚的砸在了一个即将抓住那个盗贼身上。那个人惨叫一声,昏了过去。盗贼连忙起身,逃了。其他人责备他边说边把那个被他用石头砸中的人送去医院。这件事被他的上司知道了,于是他决定把他开除,并把他骂一顿。第二天,他被开除了,也被骂了一顿。他决定这个仇一定得报。于是,他去当了小偷。
他变成了小偷,他偷了许多奇珍异宝,因为他发誓用偷来报仇。
这天,他的知一场展览会上会展出一个稀奇的宝石,于是他准备今晚去偷。
夜深了,一个黑影窜来窜去,没错就是他。他鬼鬼祟祟的从楼顶爬下去努力寻找着那稀奇宝石。他看到了!他悄悄地走了过去却不知道有红外线!这次他疏忽了。警察来了,他本能逃掉的可是,他太想要那宝石了,他被抓了。
他被抓到了当地的警察局。他被关了起来。
第二天,警长当面申他,警长问他为什么要当小偷。他回答是他的上司把他逼的走投无路,他从前也是一名警察。他把以前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那位警长。那位警长很同情他,并问他愿意在当一名警察,他说愿意。
他又变成了一名警察。
他变成了警察,变成了一名小偷,变成了一名警察......
初一:禹科均
三毛是个瓶子。
他出生的时候,他爸爸叹口气说:轻了点儿,新了点儿,卖不上价喽,只值三毛钱。
三毛有点郁闷:白底儿青花,枯枝麻雀栩栩如生,这么清新可爱的自己,怎么只值三毛钱呢。还有他的孪生弟弟,爸爸说和自己半斤八两,也就一毛钱吧。三毛很庆幸自己叫三毛,无论如何都好过一毛不拔那样的丑陋。
爸爸领他到集市上,他可开了眼了,那里有许多他的同类,要么灰头土脸,要么缺胳膊少腿的。那里的氛围很诡异,天还只是麻麻亮,人影绰绰如同鬼魅。那里的人们也很奇怪,一个个脑袋很尖,眼睛很小,小小的眼睛里冒绿光。
居然,有一个看起来蛮清秀的看似异类的小伙子看上了他,跟他爸爸说二百五。爸爸大喜过望,当他是个烫手的山芋一般忙不迭地甩了出去,自言自语着:嫁得不错。
二百五。年轻人捧着他走,微笑着。
不要叫我二百五!我叫三毛!初出茅庐的三毛一副见过世面的表情,大声地抗议,可是年轻人好似没听到一般,没有任何表示。也许他想不到三毛是个有文化有思想的瓶子吧。
我叫三毛,三毛多招人喜欢啊,我可听说过《三毛流浪记》的故事呢,还有另一个名人三毛,万水千山走遍,洒脱又浪漫,迷死了多少人呢。
小瓶子三毛兀自想着心事,他不知,他的好运气来了,他接下来就可以小小地过一次旅游的瘾了。
这个看似蛮正常的小伙子花了贰百伍拾元把只值三毛钱的他买回家已然够二百五了,他非但不觉得上当反而开心得不得了,当宝贝一样地小心包包好,天天抱着他开着他的那辆小小的可爱的兔子一样的车蹦蹦跳跳地跑,频繁地出入各个鉴定中心。那些所在,外观无一不典雅,无一不古色古香,名字无一不饱含文化底蕴,从而让人顿生肃穆之感,信任之感。
第一天,他们见到的是一位戴眼镜很儒雅的中年男人。见过世面的有文化有思想的小瓶子三毛探头探脑地瞧稀奇,心说:这可比集市高档多了,要不是被二百五小伙带着,这么神秘的地儿自己可没胆儿来呢。
初一:super疯狂
三毛,是三十年代时,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自己的家,也没有自己的爸爸、妈妈;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光着个小脚丫,整天跑在大街小巷里谋生;他吃着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箱里;他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捡烟头、卖报纸、擦皮鞋、帮助别人推三轮车但是他所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真是个苦难的童年。
跟三毛比童年,正是你幸福的每一天是三毛渴望拥有的,当你从幸福中一路走来,不应该忘记三毛的苦难和期盼。我们应该为了明天的更加美好生活,而加油、加油、再加油。
初一:张家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