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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的我,今年已经15岁了,现在在我们镇上读七年级,在班里我的小伙伴很多,有时,我们中有一个伙伴遇到困难,我们就会齐心协力的去帮助他解决困难。
我的同学们都认识我,而我也都认识他们,有时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我们就会在一起讨论。在班里我会讲笑话和唱歌,像什么《我的中国心》。《同一首歌》。《我的祖国》等我都会唱。我有时还很幽默那次我给同学们提了一个非常幽默的问题,结果他们按照正常思路没有把问题给想出来,我对他们说:有时候也要动动小聪明才能想出来的。
我长得并不是怎么帅,但是对我来说还可以,大大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白白的脸蛋和那长长的腿。这就是我。
我自己有一个独特的个性,那种个性是很铁板的,有时不管别人怎么劝我不能这样做事,我不但不听他的话反过来我还要教训他一顿,我就是以为自己做的事是对的而不是像别人所说的那样是错的。这就是我,一个非常相信自己的男孩。
我喜欢打篮球。打羽毛球和踢足球。我喜欢的颜色有蓝色。红色。橙色还有粉色。
我在这个学校里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要好好的学习,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在全校期末考试的时候考进班里的前十名。
我还有一个非常伟大的理想,就是在长大以后当一名为人民服务的一位医生。这就是我,一个心中有梦想的男孩子。
我想你们一定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当一名医生吧!现在我就告诉你们吧,在我小的时候我经常生病,现在好了。正是因为有医生的存在给我治病,我才能活下来。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医生的话,就是我有两条命也都没有了。正因为这个所以我要当一名医生,去救更多需要救的人们,使他们转危为安。
这就是我,一个拥有伟大抱负的男孩子。
我,简简单单七笔,却可以勾画出一个生命的整体。
我的性格十分复杂,时而活泼开朗,时而深沉稳重,时而害羞腼腆,时而臭不要脸,无论多么了解我的人都描述不出我的性格,也许有人会说我怪,可纵观现代社会,还有谁是只有单一面的性格呢?如果让我选三样东西去遥远的地方流浪,我会选择吉他、书和笔,也许我的选择是不务实际的。我对吉他怀有浓烈的感情,将之看作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几乎无法抗拒这六根普通琴弦所带来的魅力。书,翩翩的书页象征着我平静如水的心,白色单调的纸上铺着黑色刻板的字,从其中寻觅真知和真理,是一件难得而快乐的事情。笔,我喜欢将我所经历和我所感悟的事记录下来,淡淡墨迹变成永恒,这种情调只有我会懂。我有两个特别的喜好,便是阅读和写作,我把这两个诙谐的比作是将学识吞进去又吐出来的复杂过程,我的阅读精而不多,当我迷恋一本书时,我会将其反复阅读上十遍,渴望能达到精益求精的地步。我的写作编辑的多,修改的少,而且多半只有开头,我希望我能在以后不断的实践中懂得坚持。我还有打坐的习惯,每天晚上睡前那一段短暂而恬静的时光,便可以使我修生养性,开慧增智。说起我与打坐的奇缘,几页纸是不足够的。我不可能完美,我的缺点大于优点,我的情绪喜怒无常,也许是以前父母过于放任自己,我的时间观念较差,对待要准备做的一切,如果没有提前安排我会毫无头绪。我也不是毫无优点,虽然一星半点,但也值得一提,我有自己的个性和人格立场,喜欢独立思考,重视理性的价值,从不人云亦云。这就是我,一个向往平静没有经历过大起大落,只留念平淡的生活甜涩的少年。
初一:黄子涵
我平平常常,留着一头整整齐齐的短头发,一双单纯透明的眼睛,两条弯淡淡的眉毛。我如同所有女孩一样拥有春天般的柔情,夏日的开朗,秋露的剔透,冬雪的纯洁。活泼时如云一般飘浮;安静时,似水般端庄静谧这就是我。
我不像有些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既有欲上青天览明月的诗兴,也有乐将青春赌明天的勇气。这就是我。
我喜欢看书,奢望吧世界名着都看几遍。我想:看看鲁滨逊在孤岛上的漂流生活,欣赏莎士比亚的人间喜剧,悄悄保尔英勇非凡的一生,读读基叔山伯爵如何复仇,领略一番梁山好汉的行侠仗义正因为我爱看书,每当我在读书时有人吵到我,我就像发了疯的狮子,把他们狠狠骂了一顿。虽然这样做很不对,可是喜爱实在太深了,看书时一点声音都会是我生气。这就是喜爱读书的我。
我爱画画。无聊时便拿起笔和描素画起来,在纸上描绘出祖国的另一番景象:雄伟的楼房披着绚丽的彩霞,面前的景象勃勃生机,是一个多么美丽的世界啊!
我还有很多爱好,除以上写的几段,我还爱书法;爱唱歌,虽然唱得不太好听,但我还是想唱;我还爱摄影
这就是我,开朗的我,坚强的我,每天都开开心心,因为我觉得开心也是一天,伤心也是一天,不如开开心心过完每一天。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平平凡凡又独一无二的女孩。
初一:连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