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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给自己的记忆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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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给自己的记忆的作文》【第一篇】

  

  我叫丁泽英,男,汉族。1997年2月19日22时55分(农历正月13)出生于河北省唐海县第三农场二队一农民家庭,属牛,父亲是个体司机,母亲靠四处打工维持生活。

  2013年的我身高172厘米,体重65公斤,身体健康。2003年9月至2009年7月在唐海县第三农场中心小学学习,届时六年,一年级光荣的成为少年先锋队队员,五年级曾担任班宣传委职务,并荣获三好学生奖状,在小学学习期间,美术、体育方面比较优秀。2009年9月至2012年7月学习于唐海县第三完全中学,成绩一般,只担任值班组长及宿舍长。2012年8月升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中学,高一任数学课代表及组长。如今是准高二学生。

  现在我把我生活的一小部分分成了四篇(成长篇、生活篇、学习篇、兴趣篇),与大家共享!

  一、成长篇

  我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有一个平凡的名字,但我出生的地方也是丁家的大家族,所以我的辈份很大,有很多年纪很大的人都叫我叔叔,因此也是个不平凡的我。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很黑很黑,比非州人白不到哪儿去。我很怀念还没有步入学校的时期,那时候每天跟妈妈去上班,每天早晨六点起床,然后蹲在妈妈的摩托车前面的脚踏板上,开始了跟妈妈上班的路线,就这样每天看着车来车往的人们。

  渐渐的我长大了,其实也算不上大,只是到了上学的年龄而已。那时上幼儿园,妈妈没有空,只能爷爷每天接送我上学、放学。在幼儿园里我过得很快乐,没有作业也没有压力。可是我慢慢长大了,也必须学习知识文化了,接受新的教导,就这样我转入了小学。小学一年级的功课也比较简单,每天学生字,学算数,作业也不算多。在六一那天我们入队了,加入了中国人民儿童的行列,戴上了鲜红的红领巾,这标志着还拿尿和泥的我们已经过去了,那天的盛大和隆重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放着国歌,一群大哥哥、大姐姐举起右手和宣誓。就这样欠在小学过着美好的生活,有朋友、有老师,第一刻都不曾孤单。唉!最让人发愁的是我的成绩,总是不能名列前茅,这么多年来我对我的成绩总结了一个规律,比如,第一次考试考得很不好,那第二次考试却可以考得很成功。除了学习成绩,我还有很多事情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小学的我跑步很厉害,老师看到我跑步特别快,就让我参加了每天运动员的锻炼。唉!真是可惜了,我恨我自身的懒惰,练了两年都没有什么成就,只因为我每天都逃掉,第二天老师问起我又感觉非常尴尬。

  在小学这段时光里也有一件是事是我值得骄傲的,那就是我对美术绘画的爱好和兴趣,为此妈妈送我到专门的绘画补习班去学习,我的绘画水平有了一定的功底,也对我在学校有了一些帮助,我当上了我班的宣传委,也许我天生不是一块当官的料吧,当了一学期的宣传委,也没把我班的黑板报做的太优秀,自己感觉一踏糊涂。因为绘画好,老师还推荐我参加绘画比赛,但因为自己不争气还是被刷了下来。

  对家长来说成绩当然是最重要的,在前面我提起过我的成绩不好,但在我五年级的时候,我也拿过一次三好学生奖状呢,这是我最值得骄傲的了。其实到了中学我才知道小学我的成绩也算是不错的了。唉!也许是我妈那种要争气和望子成龙的心太强了吧!我就这样糊糊涂涂地过完了我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里我有很多次的欢乐、悲伤、害怕和尴尬。我经常回味我小学的生活情景,很是怀念。

  开始踏入我中学生的生涯,中学的老师很亲切,从不打人,我们也从不挨打,这时的我显得很叛逆,当然和我同龄的同学们也是一样的,因为我们从我们的课本里读到了我们这个时期正是我们的叛逆时期。在学校里,我们为了为什么只说我这个问题和老师争论不休,在家里每天都能听到我和妈妈的争吵声,也许对于我的邻居们来说这就是家常便饭吧!在中学我的学习成绩没什么改变,虽然高一我被选为数学课代表,但也是按照我的那个规律行事的。

  我的学校很不太平,经常有打架的事情发生,我的哥哥就是打架的常客,但也因为有了他至今没有人敢欺负我,所以我倒是很安稳的过着我的中学生的日子,在中学我认识了很多的朋友,自己感觉混得还不错。

  中学的日子很无聊,也很无奈,每天有着规律的生活,上课了盼望着快点儿下课,回家了希望妈妈少些唠叨。上了中学我也染上了一个坏毛病,那就是上课睡觉。唉!这也是我不情愿的呀!也许感觉自己还没长大吧,总是管不住自己这个坏毛病。中学的生活有了压力,因为这是人生重要的时期,妈妈对我要求很严,在人生这个重要时期,好好学习成了我每天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可是事与愿违,我从来没有按照嘴上的命令行事过,我也希望我能认真地把这重要时期以非常优秀的姿态拿下。

  回想过去,面对过去的一切,闭上眼睛,象电影一样历历在目,然后面对自己没有收获的收获报以残淡的微笑!我长大了,觉得小时候的一切也太幼稚和天真,我想每个人回想自己的童年也只能用笑来表示了。可是我也希望我能回到过去,去感受我童年的欢乐!

  二、生活篇

  我的生活很简单,有欢喜也有快乐。

  听妈妈说我小的时候很有意思,有一次妈妈把刚做好的粥盆放在了床边上,我摇摇晃晃的迈着还走不稳的步子,走过去,然后对着粥盆就把我的童子尿撒了进去,成了一盆尿粥了,爸爸回来了,盛起饭就吃,顺便把我的童子尿也吃到了他的肚子里。还有一次妈妈一边给我穿衣服一边告诉我,妈妈和爸爸是属耗子的,团伟是属小牛的,我听了就哇哇的大哭起来:为什么我不是属耗子的,我也要属耗子。小时候很多有趣的事情。

  后来妈妈上班了,每天下班回到家,我总是在很远处就妈妈、妈妈的叫个不停,妈妈就蹲下身子,敞开双臂,象迎接小燕一样,让我投入她的怀抱。这些事情我一点都没有了印象,现在想想妈妈说的,就想偷笑,因为那就象母子离别很多年的情景一样。

  现在我每天回到家,没有小时候那样的情景了,而是忍受着无休止的唠叨声,现在我的父母很少打我了,因为我长大了,他们也懒得打我了,全靠我自己管自己了。在我还没上初中那时,每天看父母脸是常事,动不动对我就手脚相加,我总是被打得团团转,但过一阵子又禁不住爸爸、妈妈的软磨硬泡又原谅了他们。

  生活就这样可以说幸福了,现在最受不了的就是我妈的唠叨我,我的耳朵可造罪了,当然,我也只能听着。

  我的物质生活很简朴,但有时也很浪费、奢侈。简朴的是:我手上没钱的时候,父母给一块钱,我都如获至宝;奢侈的是:我手上一有了钱,比如压岁钱,我就会挥霍无度,准把手上的钱消灭干净,就因为这样我手头上没用过存款。

  我的爷爷和奶奶对我很不错,因为我是他们唯一的孙子,所以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叫上我。在他们面前我也会装乖孙子。

  现在长大的我最快乐泊也只是玩电脑了,当然我从不去网吧,因为我家已经买了电脑。玩电脑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有很多有趣的游戏等,可在玩电脑之前我总得劳动一番,妈妈让我玩电脑的条件很多,最重要的是写完作业,在开电脑前,妈妈总是会把我支开,去干这干那,仿佛把她做的事情都让我做一遍一样,妈妈为了不让我沉迷于网络,还专门为我家电脑高置了密码,可总是会被我想方设法,不择手段的解开。为此妈妈换了很多次的密码,到了后来我就没了办法。我的妈妈其实也是一个电脑迷,她不玩游戏喜欢聊QQ,交朋友,而且她跟我说,无论在哪里交朋友总是有好处的。因为电脑只有一台,我和妈妈抢电脑当然是少不了的事情,可每次总是被她的威严压倒而败下阵来。有时我和妈妈吵一番嘴也是免不了的,因为我鼓劲玩电脑,所以被妈妈抓住了理由,每次我不听话总是拿不让你玩电脑这句话来压我,我也只能服气了,我真是无奈呀!可正因为这样我的生活充满了乐趣。小时候我不爱出家门,妈妈很烦恼,看着别人家的孩子天天出去玩,就天天跟我唠叨,现在我天天出去玩儿了,妈妈又恨不得把我留下,又跟我唠叨。我想,唉!这辈子我是被唠叨的命啊!

  在我的生活中,有很多小事标志着我的成长,有很多美好的回忆,这就是我的生活,简单、普通、平凡、安逸!

  三、学习篇

  对我来说,学习的科目中有的科目很感兴趣,有的却不那么喜欢,在中学的学年中一共有八科,先说说我喜欢的科目吧!首先,在我心情中最不可替代的学科是历史,我喜欢历史有很多的原因,一是我对中华民族的历史很感兴趣,什么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什么害国害民的鸦片战争,或是八国联军的人侵华战争等,对这些历史我都有着浓厚的兴趣,它们记录着中国的兴衰,如何一步步从衰败到统一的历史。正因为我对历史的浓厚兴趣,导致我学习历史比其它的科目显得简单得多,自然我的历史成绩也比其它科目略胜一筹。

  在我的心心占领着第二个位置的学科是数学,让我对数学产生兴趣的原因也许得归功于我们的数学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她讲课总是让我听得津津有味,如果时间长了,换了老师,也许会有新鲜感,但老师的死板的教课没有了乐趣。对别人来说数学是一门得用功思考的学科,所以会不喜欢它,但我不一样,虽然我也觉得数学得下很大的功夫,但当我想起数学的一些题目,我的脑子中便闪过一丝兴奋,说真的当我做题时,很多时候都可以找到其中的乐趣,那种感觉我几乎无法形象,有时还感觉自己在喜欢与不喜欢之间徘徊。所以我把数学置于我心中第二的位置上,我更希望我能向着数学的方向更进一步。面对生物,我也只能说我喜欢,因为生物老师不同于数学老师,是那种严肃的类型。但在时候也会笑一笑,让我琢磨不透,其实我不喜欢这样的老师和这样严肃的学习方法,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教学方法总是会让我记得住很多东西,上课讲的几乎全都听进脑子里,她上课很厉害,一边看着书还能一边盯着我们,我很佩服她,正因为这样,在她的课上总是会很安静。对于生物,我也不是常看破的,虽然记得住很多,但是还有不足之处,所以生物学得不能令我满意,但比起历史、数学分数高多了。我想要常常温习也许才能弥补上我的成绩吧!

  除了我心中的最喜欢的三科外,还有不喜欢的学科,其实也不能说不喜欢,就是记不住而已。第一是英语,其实我以前对英语的期望挺大的,但但自从接触到了初中的英语,我就傻眼了,全是一堆一堆的单词、短语和句型,妈妈天天都嘱咐说要学好英语,英语很重要的。英语这一科目主要的在于背。那么多的东西背是最好的方法了,我说过我不是一个勤奋的人,所以英语课对于我来说就跟下地狱一般,成了丢分丢得最多的学科之一。其实英语老师对我很好,但我很不赞成她的教课方式,她的课很有意思。可是她总是上课前考上一节课的重点,每次考完交上去,一翻书,总是使我上课的兴奋和快乐减少一大半,所以我总是记不住什么,唉!我希望我能克服这个懒的毛病,多记些英语单词,这也许是最有效果的方法了。

  接着我再谈谈物理,物理这一学科是一门很深奥的知识,正因为越来越深奥,我也对物理越来越缺少兴趣,物理的知识也越来越难,但有的知识经过我看书,还是能看会的,但有的知识我死活都看不懂,其实我也可以去问老师的,但我有个毛病,就是在老师面前时很紧张,会有些口吃,虽然认识老师已经两年了,每次总是对自己说:算了,不去丢人现眼了。我现在的物理最重要的就是不懂就问,我也不怕丢人了,反正学习成绩上不去也是一样丢人的。

  这就是我的学习,我从小在学习过程中养成了很多坏毛病,我只要能把它们改正过来,我的学习也就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学习为的是考大学,考上大学为的是将来有更大的本领,有了过硬的本领就会创造事业的成功,所以我要为我将来的辉煌而努力学习!

  四、兴趣篇

  我的兴趣很广泛,绘画是我最得意的一个兴趣爱好。我对绘画从来没有逃避过,但我绘画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必须照着要画的东西来画,自己从来都没有在脑子里想像过,但这个缺点并没有在我的绘画道路上形成什么影响。我在我们班担着黑板报的重要工作,呵呵,其实也只是画画而已,不是我吹,我的画技在我们班是数一数二的,因此我还代表学校参加过比赛,我在平常时,画技非凡。但在比赛中我缺少信心,所以总是画不好。现在我喜欢上了画平面漫画,所以我经常在我的书上乱画,我的书随便翻一翻便可看到我的很多作品。我把自己的书本当成了画本,在看电视时,我也常常受到启发,比如,那些动漫人物的眼睛,鼻子或一个表情,我都会在纸上反复的练习,以扩增我的表情库。这就是我的绘画功夫,很厉害吧?

  还有就是我的另一个兴趣跑步,跑步比绘画可累多了,我练的是长跑。我也曾愿意短跑,可是不见效果,但我的长跑不同,需要耐力的考验,一次体育课中老师说要比赛跑步,很遗憾,我只拿了个第二名,但也是很厉害的。

  跳舞是我前几天刚刚提起的一个兴趣。跳舞很有趣,我是在广场上找到的。很多人在广场上跳舞,男的、女的都有,一排一排的很齐,有几个群,跳来跳去的。当时我也只是想去玩玩,谁知道就上了瘾,觉得很有意趣,便每天都去跳。跳舞很讲究,有十六步的,也有四步的,腿要伸直、摆高,手也是摆动着,要有一定的规律,屁股扭来扭去的,跳不到一会儿,就会出一身的汗,大冬天就能够把外套脱掉。总体上说,女人比男人跳的要好。

  我最后一个兴趣,很难想像出是什么,那就是吃,吃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但我可比别人更能吃,别掩上我瘦,吃起东西来可不含糊,一桌子的菜,以最快的速度倒进我的肚子里。我的同学相约去吃东西就不能带上我,否则,他们可就没得吃了,嘿嘿!我从不挑食,就因为这样,什么东西都能装进我的肚子里。

  这就是我的兴趣,有你想不到的,也有你想到的。

高二:丁泽英

《关于留给自己的作文》【第二篇】

  我告诉自己,世界空了,所以没什么值得留念;天空灰了,所以无法翱翔;末日近了;所以我选择默默离开。用一种我认为对双方都好的匆匆结束一切。心在飘,像雪一样,无法掌控,无所依托,只能为风所舞。很小的时候,我就写诗啦,许有上十年啦。曾怀疑过是否这就是我的宿命。直到五年前的邂逅,仿佛上天安排。留给我些许的希望。用两年的时间回忆过去,我的高中生活哦,为无情的岁月冲刷。然后渐变的让人无法理瑜,心早就碎了,轻轻一下好像能听见玻璃破空的锐利声音。好像今天喝多了,我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我的知觉很准,好多事我不想挑明啦说。觉得压抑,某一天我可能会疯了吧,自闭狂。

《关于留给自己一个对手的作文》【第三篇】

  祝福那些使你成长的的人们

  中国队虽然包揽了世乒赛所有的金牌,但是,我感到的并不是喜悦,一种独孤求败的凄凉之感油然而生,高处不胜寒。中国队,太需要一个对手了。而在于人生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一个拥有对手的人应该是幸福的,因为你的对手,会伴随你一路成长下去,直到你登上最高的山峰。

  时势造英雄,英雄造英雄。英雄往往都是成双成对的出现,勾践与阖闾,曹操刘备,毛泽东与蒋介石。他们看起来是对手,但是他们却都成就了对方,同时也成就了自己,而正是自己对手的存在,可以使你加倍努力的学习,去奋斗。最终功成名就。

  始皇一扫天下,我相信他所得到不是万人唯我独尊的喜悦,而是无人能敌,无战可战的寂寞与苍凉,他失去了奋斗的目标,同时也迷失了自己,最终秦朝二世而亡。刘邦虽然喜钱财,好美姬。但是项羽的存在,却使他由一个街头混混,成长为一个帝王之才,我相信刘邦将死之年,最怀念的不会是别人,而必定是他一生的对手--项羽。

  幸福使人麻木,而痛苦却让人成长。往往带给你幸福的人,我们记得不甚清晰,但是给予你巨大伤痛的人,我们却记得刻骨铭心。一个没有对手的人生是一个不完整的人生。每当我看《康熙大帝》时,看到康熙在千叟宴上敬酒,我都感动的热泪盈眶,他敬了三碗酒,第一碗是敬孝庄皇太后,第二碗敬各位臣工,而这第三碗酒,他这么说的:这第三碗酒,朕要敬给朕的死敌们。螯拜、吴三桂、郑经、葛尔丹,还有那个朱三太子啊,他们都是英雄豪杰啊,他们造就了朕哪,他们逼着朕立下了这丰功伟业。朕恨他们,也敬他们。哎,可惜呀,他们都死了,朕寂寞呀!朕不祝他们死得安宁,祝他们来生再世再与朕为敌吧!

  这是何等的豪迈,何等的不屈啊。

  英雄自古多磨难,千凶万险终破茧。

  请留给自己一个对手吧,留给自己一个奋斗的目标,让自己永远充满活力。

  请祝福自己的对手吧,正是因为他们,你才得以获得今日的辉煌。

  请珍惜自己的对手吧,因为你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他们在你心中的无可替代的分量。

  我们不做独孤求败,我们都是有血有肉的汉子,我们会敬重我们的对手们,他们和我们共同进步,共同成长。终有一天,我们大家都会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

桓台一中高二:3333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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