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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笔的叹息,心的落寞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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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笔的叹息,心的落寞的作文》【第一篇】

  我觉得散文很美,尤其是伤感类的散文,美得让人心疼。

  散文,从音韵上就给人一种享受,读起来总是那么舒展,那种感情,绝不窝囊,更不会像那些鼻齆的人。

  每个读者都能从中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一块水域,这就是善于铺陈拉拢读者的大家魅力。

  读到好的散文,就像是给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从中会有所感悟和沉思。

  杜拉斯说过,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享受这自杀的过程,呵呵,那我岂不是要自杀很多次?

  我喜欢写作,用笔抒发自己的情感,发泄自己的不满。不知道我的作品能感动多少读者。我同情所有的诗人,诗人的心大多细腻的敏感,心碎也是常有的事,但是我还是喜欢写一些自称是诗的文章,其实那些都是四不像。

  冬夜里,我明白了刘亮程《寒风吹彻》疼痛;心碎时,我会晤了毕淑敏的散文《造心》的内涵;别离时,我读懂了徐志摩《再别康桥》的深情。

  我羡慕鱼儿,羡慕它的3秒钟记忆,这样可以忘记一切烦恼,我又同情鱼儿,同情它的3秒钟记忆,因为它记不起以前的快乐。

  文字,直接的,间接的诉说着作者的所感所想,触摸文学,我邂逅了黛玉。我爱黛玉,欣赏她的才华,她的资质与沉鱼落雁的美为我所动容,我知道她只是小说里一个虚构的人物,作者曹雪芹塑造的一个人物,但是,倘若人世间真有黛玉,我想,我一定是她的嫡系后代,和她有着丝丝缕缕的关系,一种浓浓的血缘关系。我钦佩她,我敬仰她,在我心中,她就是神,神圣不可侵犯。

  写作就像演戏,不同的视角,不同的风格,就像演员在饰演着不同的角色。我享受表演的这个过程,因为会有新的收获和心的收获。

  品读作家的文章,认真的回味着文字中淡淡的忧伤,他们将情感融于文字,带给读者以视觉的,听觉的,触觉的享受。

  作为一个忠实的读者,我很想深入作家的心,聆听他们内心的叹息,那个时刻,读者的心与作者的心可以隔着时间,隔着空间,无限的链接。

  我的才华,不该掩埋在这平凡的乡村,我的灵感,更不会的一时的冲动。与文学作伴,心,永远不会孤独!即使文学是寂寞的,那就让寂寞陪着孤独,寸步不离的守候我。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第二中学高三机电班高三:周炀

《关于笔的作文》【第二篇】

  笔者,写子画图的用具,现代汉语字典上的第一种解释。如果要说人类的历史是由什么记载传承的,毫无疑问,就是笔。

  在笔还没有发明之前,人们以手为笔,以土代纸,开始在上面画几条横横杠杠,或者画出第一只鸟和第一棵树。直到有一天,祖先们发现,要记录的事实在是太多了,日期、方位、重大事件、晚餐的组成于是,笔被发明出来了。

  一说笔,与炎黄子孙魂牵梦萦千载的毛笔定然当仁不让。一方好墨,一笔狼毫,古代读书人,哪个少的了?一杆毛笔,在无数古人的指间留下厚重的茧。有人练字把屋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用墨汁浸黑了一个池塘,更有人练字写坏的笔头积了五大簏子。颜真卿的厚重庄严,王羲之的笔走龙蛇,郑板桥的以隶为楷,一杆毛笔何来如此大的魅力?经过千年的沉淀浮沉,毛笔这东西早已不再是东西了,是灵魂之所,是精神寄托,更是文化人物的象征。

  一直到了现代,钢笔出现了,矛盾也就出现了。人们一边提高学习吸收新知识、新文化、新事物,一边又激昂地挥洒手中的毛笔。碰撞以时间为推进体,愈演愈烈。最后,毛笔终于败下阵来。于是有了辛亥革命,有了胡适之的白话文,有了纤小的镀金钢笔。文化斗士们陷入了迷茫与彷徨,是前进,还是保留?革新、革新,何时才能新?后来的后来,人们一狠心,将笔倾斜过来,只是手中的笔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惨战并未终结,怎么望也望不到头。

  中国人奉行中庸之道,外国人爱用轻佻的羽毛笔。但西方区区百年历史岂能与我中华五千年灿烂篇章相提并论?从笔的这一小面,便看出了个所以然来。也许是我思想封建,个人总是看不上外国人的处事方式与礼貌习惯。毕竟,五千年也不是说轻盈就轻盈地起来的。扯远了,这话题太厚重,我搬不动。

  笔触、笔答、笔调、笔钩、笔力、笔路、笔顺、笔体、笔下、笔战、笔债、笔走龙蛇,那么多的衍生,得花多少时间才能看透它的灵魂。

  有人说,在这个键鼠时代,笔将会渐渐远离人们的视野。我不信,就凭着那白纸的等待。

  笔底有数不尽的哀怨,有道不尽的沧桑,合上扉页,细细得咂。

《关于笔的作文》【第三篇】

  一直觉得我的钢笔是个能让我感慨的东西。我喜欢金属外壳的钢笔,黑色的油漆。可是我的钢笔的黑色油漆最后总是脱落得一塌糊涂,把里面的金黄色暴露在外面。黑色本是深沉的,金黄色却是阳光下的灿烂,这种对比常让我觉得沮丧。我不能因为一支钢笔的外表而丢掉它,就只能对着它大发感慨。

  我对笔是有特殊感情的。虽然现在每天做一大堆的试卷习题,让我的钢笔始终保持着30多度的温度,我依然是喜欢握着它。一支笔,拥有不显眼的躯体却可以创造辉煌,仿佛它的简单里是无尽的神秘。它是灵魂说话的工具,又是个杰出的演奏者,笔尖和纸的摩擦声有时像音乐一样动听。我总是喜欢写字,哪怕是手指酸痛的时候。用笔写字和敲击键盘的感觉绝对不一样,这种感觉在我打字比写字快很多以后变得更加明显。书信和-mail给人的感觉也是不同的。那种潜在的温馨也许只有在不紧不慢中才可以表现得淋漓尽致。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仿佛大家一下子都爱上了写信。那天小玉说她好想好想有人给她写信哦。她说,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人给我写过信呢。我心里一阵难过。我说我们上了大学以后,我每星期都给你写信。她笑了,笑得很开心。也许我们都明白,感情是需要一种表达方式的,凑巧的是,我们都选择了同样的方式。

  一直以来,我喜欢的都是那种极细的钢笔,用蓝色的墨水。我的字不大,因此需要细线条的配合。很多年以前,我还是喜欢把字写得很嚣张的,有时候翻出以前的东西看,发现那些字真的是宽大丑陋。可我毕竟感到了曾经的自信和张扬。那个时候我还小吧,上小学,正是什么都不懂的年龄。傻瓜说起话来常常比正常人要理直气壮,所以在我没有骄傲的资本的时候反而是最骄傲的时候。自信这种感觉现在离我很遥远的样子,像久未见面的朋友。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低着头走路,小声地说话,不刻意的追求什么,懂得适可而止。如果说是什么改变了我,可我仔细想努力想,却依旧想不出什么。我成绩最好的时候,我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了。于是我一次又一次握着我的钢笔写下无奈的文字,从高三开始。而恰恰就是从高三开始,我开始接二连三地考第一。我的自卑就是无理取闹,可它毕竟存在了,我无可奈何。我可以让自己摆脱青春的寂寞感,却摆脱不了失败感。爸爸曾经对我说,不要过分追求完美。而我,却总是仰着头向最高点看,所以我筋疲力尽。

  我喜欢钢笔,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比我的很多朋友都更清楚地体会了这个世界的不永恒。我从不相信会有永远,包括友情和爱情。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事情就在不经意间被我们忘了。以后的以后,我们会突然发现,我们曾经爱过的容颜已经在脑海里模糊成了一片。高三的那次分班把原来一个友爱的像一个家的班级分得支离破碎。很多次当我从以前的同学旁边走,都感觉很难过。我总是底着头,悄悄地过去,怕一点声响就吓到敏感的神经。就在几个月前,我们还以为我们可以在一起一直到高考,没想到分离竟然提前了一年半。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然后我们都沉默。贤贤说,我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在教室里,我最喜欢的位置就是角落,因为那里有墙,可以依靠,尽管它们是冰冷的。我想保护住我的一切,可最后是什么都失去了。那些我已经无法挽回的友情都已经随风去了。如果说存在的话,也只是存在在我的记忆里。所以,我不喜欢圆珠笔隔三岔五的就要换笔芯,不喜欢铅笔过不久就要香销玉损,钢笔不是永恒的,但给我永恒的感觉。

  钢笔的黑色油漆依然是每天掉落,里面的金属已经被我的手指磨得闪耀着光彩,让我有时觉得不深沉的东西也可以很可爱。我的情感依然是可以有所寄托的。油漆掉了,笔还在;人走了,我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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