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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带来死亡的针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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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带来死亡的针的作文》【第一篇】

  在远离城市喧嚣的某海域中,有一座神秘的小岛。小岛被高大茂密的树木与低矮的蕨类植物覆盖着。这些植物像一张巨大的网将岛上的一切罩住,只在日落潮汐的时候,才从黑幽幽的丛林深处传来一声声奇怪而又令人毛骨悚然的鸟叫声。小岛被这些东西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没有人知道,在这个荒僻的岛上还有人生活,那就是生长在这密林中的土著人。直到现在,那些土著人仍旧过着原始部落的生活。他们信奉一种有着奇丽羽毛的稀有的鸟,一种会说话的鸟,他们称它为神鸟。事实上,那鸟是一种不为他们所知的鹦鹉。生活在族群中的人,如果有谁背叛了族人,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到时候,所有的族人会把背叛者驱逐出这个岛屿,让他们接受死神的青睐。而他们处罚背叛者的方法很特别,族里的神使会用很稀有的鸟的腿骨,经过处理磨成一根很长的针,针头的孔中绑着一些羽毛和头发。神使会在祭祀的时候在背者面前跳一种奇怪的舞蹈,最后会把针像握枪一样握在手上对准背叛者,念过咒语后,即告诉被惩罚的人,死神即将降临。仪式也就随之结束了。紧接着,被会指过的人会在几天或几个星期后死去。奇怪的是,这些人都没有逃脱死神的魔爪,而被判以这种死刑的人既没有受伤或中毒,也没有患任何已知的疾病。而这种惩罚方式只对本族的人起作用。

  科学家最后发现,死于这种情况的人,并不是因为所谓的带来死亡的针的神奇魔力,而是因为精神因素导致的。那死因简单地说就是他自己把自己吓死的。原来,被赋予神秘色彩的骨针并不能使死神降临。而被骨针指过的人,被告知将死之后,便过分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对于身体的一丁点儿不适,,都特别放在心上。这就是说,是能带来死亡的骨针的死亡二字刺中了他的心,使他的精神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最终应验了诅咒。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确实,如果在生活中过分在意某件事,你就可能因此而被弄得焦头烂额。一方面,我们不要太在意某事做得尽善尽美;另一方面,即使没做好,我们也不要?quot;打翻的牛奶哭泣。拔掉人们心中的死亡之针,以一种良好的心境去做事,去对待任何事,或许我们会收获更多的喜悦。

《关于带一本书去旅行的作文》【第二篇】

  带一本书去旅行,在乎的不是目的地,而是沿途欣赏风景的心情。

  题记

  带一本书去旅行,伴着书香,走遍美丽的地方。那些地方,有温暖的阳光,有柔软的沙滩,有蔚蓝的大海。那些地方,有高峻的山峰,有飞湍的瀑流,有怡人的风景都给自己的旅行增添了无比的乐趣。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读一本好书,亦如交到了一个倾诉情感的知己,读一本坏书,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一个不懂得尊重自己的人,我想大概也是行尸走肉般吧!一本好书,可以带着我们遨游太空,在那里,我们可以与鸟儿对话,与太阳公公月亮婆婆交朋友,可以带着我们领略中华五千年历史文明,在那里,我们可以与秦始皇一览天下风采,与汉武帝沟通儒学经典。我爱读书,更爱读好书,读书使人修身养性,读书可以陶冶情操。每当看到一本好书,我都要狼吞虎咽般地咀嚼里面的精美句子,读完后,都要意犹未尽的回忆一下,那样,以后几天里,我便觉得充实起来。在书的世界里,充满了阳光,在那里,我看到有人捡起别人扔下的空瓶子,我看到有人扶着老爷爷、老奶奶过马路,我仿佛有看见六岁的女孩细心照料者躺在病床上的父亲,我仿佛还看见了一位头发斑白的老师在耐心的给学生讲题。在那里,我看到人性善良的一面,回过头想想,他们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吧!

  在书的伴领下,我来到寂静的夜空,那里有一个中年男子,脸上此时满是哀伤之情,手里拿着斟满酒的杯子,对着明月吟道: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啊!是他吗?诗仙李白?下巴有着顺滑的胡须,一身白色的衣服,此时在明月的照耀下显得格外晃眼,半开的胸襟显出他微醉之态。此时的他,伤感里透着潇洒,我那为之骄傲的诗仙李白,此刻把我压的喘不过气来。我走了,那样的他,不是我想看到的。我又来到一个院落里,此时天空正在下着雨,我看到一个头发散乱且憔悴的女子,此时的她,皱着好看的眉头,从窗户往外看,我想这大概就是着名的女诗人李清照吧!那个可怜的女子,我微微叹息着,动荡的社会把一个美丽的女子蜕变成这副样子,实在让我感到痛心!我翻走那几页,也翻走了我的伤感之情。

  书里书外,都是一个深思的我,一个热爱读书和热爱生活的我。荡漾在书的海洋里,此生足矣。

高三:谢梅

《关于带着村庄上路的作文》【第三篇】

  什么时候最接近破落不堪的村庄;

  什么时候就最接近生命温暖真实的港湾。

  题记

  打从我第一声童哭的嗷叫从村角那破屋里响起,这个父父辈辈世世代代生活着的村庄就注定成了我生命里的永恒。这个村庄很老,沧桑的如同父辈的容颜,古朴、破陋、疮痍、不堪。有着地老天荒的缄默,有着沉重伟岸的孤独。

  每天每天,我都要在村庄里过着,贫困地生活着。每次每次,无论去到哪里,我都要带着这个村庄村庄上路。从村庄里出发,到达村庄以外遥远的小镇,然后在从遥远的小镇回到这个贫瘠荒芜的村庄。小镇里的人说:那村庄不是人待的地方。破堪、愚昧、落后、一贫如洗。我那时也以为我这一生大概只要做一件事:远离村庄,远离贫穷远离愚昧,运离这不是人待的地方。

  村庄每天每年都在变化,知识日益贫穷,不同城市的变。从城市从外面回来的人都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有高楼林立下的车水马龙,有琳琅满目的五彩缤纷,有眩光四射的夜景,有华霓的灯。那些人都说,只有离开村庄才能算是出息。他们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坚定,眼睛闪烁不定。我想或许在不久的一天或将来我也会远离村庄而去,义无返顾,头也不回。不为什么,我只是想做个有出息的人,真的。

  十七岁那年,我终于得以离开村庄。我上了县中。县城里村庄很远很远,远得我无法用单位去衡距。突然觉得自己很有出息。因为我在打起包囊要离开村庄的时候,我看到了许多村民对我的眉开眼笑,还有很多孩子拍着手掌的欢呼。这让我感到很自豪,甚至骄傲。我以为自己从此真的可以远离了村庄,真的可以舍弃掉那披了我一身的贫穷。

  后来才发现我是自欺欺人。到了县城,我曾想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用城里人的某种姿态去抖落掉身上那从村庄里带来的土壤、尘埃和贫穷。我处处掩饰着我的村庄,让城里人怀疑我是不是从村庄里出来的人。可每当我要披起城市的外衣时,心里总感到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疼痛,像有锤子在心头一锤一锤地敲打,痛彻心扉。无论我走到哪里,当我迈开脚步,村庄总会不期地扑面而来。村庄的水果,村庄的陶瓷,村庄的粮食,村庄的高粱。一一走入我眼帘。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一切都是那样的让我无法漠视。我从来没有知道,我不可能忘怀我的村庄,尽管我曾经想过要把它遗忘。可在很多个孤寂的夜晚,当我闭上眼,我的思绪我的灵魂总会飘回故乡,那既贫穷又遥远的村庄。不知村庄山河是否依旧?不知家中父母是否安康?于是,我总会迫不及待地回家一趟。坐在那破落而又温馨的小屋里,坐在那混浊微明的烛灯下,一遍又一遍地细数母亲头上那落寞的白发,父亲脸上那疲惫的皱纹。一遍又一遍静静地聆听着母亲嘴角跌落的唠叨,父亲耳提面命的教导。然后再静静地依偎在父母身旁,像一只刺猬。静竟地听他们哼唱起那古老的歌谣,诉说着那不老的传说!!一切都是那样的遐意,如同古朴的传奇。窗外边,远古的静谧,幽远而绵长。

  后来。我考上了省城。离村庄也越来越远了。有时我想暂且搁下对村庄的挂念,去留恋城市的繁华。可每当我要流连和醉生梦死在城市的璀璨迷光时,村庄却如影子一样跟随着我,呼一呼吸,我都能闻到村庄的味道。依旧怀念母亲那炉前的小菜,依旧挂念那坛坛菜那辣椒那炒米那咸鱼,依旧挂念那来自村庄的味道。咸淡、浓醇、古老、朴实。这些的这些,让我思念得快要死掉。

  也不知从何时起,我越来越感到了对村庄的一种亏欠。村庄养育了我,它是我最初的胎盘和摇篮,那里鲜活着我的生命。从开始到现在,村庄一直在挺着自己的身脊,任凭我在上面吃拉喝撒,打滚摸爬,咬着牙硬是一声不吭。可是我却把它当作一种羞涩,一种累赘,还要把它遗忘。我想我真不是人。如果是,那就是一个负债累累的人,无力还债,一个人流浪在外,背井离乡。彷徨、落寞、无力、惊恐,像一只迷路的羔羊,找寻不到回家的方向。

  美不美,乡中水;亲不亲,故乡人。没有村庄,我变得更加贫穷。

  我终于愿意相信,那条我曾经要远离要忘怀要逃避的村庄,其实是我最幸福最温暖最不可忘却的港湾。尽管它依旧古老沧桑,尽管它依旧贫穷、破陋、疮痍、不堪。

  走过村庄,走过我自己。

  带着村庄,带着我自己。背起包囊,该上路了。

  路上,细雨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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