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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巴黎圣母院》有感
您听我说,我们这里的钟楼很高,很高,一个人从上面掉下去的话,不等碰到地面,老早就死了。您要是愿意我掉下去,您不用说话,使个眼色就行了。他的语气像是说着一句再不过平常的话。
这书中演绎着最为伟大,诚挚的真爱,却在苦难的社会中被活活埋没。书中的美与丑,善与恶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卡席莫多天生独眼,驼背,坡足,是所有人眼中的怪物,吉普赛少女爱斯美腊达漂亮,纯洁,是人们心中的天使。人人皆知的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那正经的面孔下所匿藏的卑鄙,无耻的心------
广场上那个跳舞的少女,牵着一只小绵羊,到哪里都受到人们的喜爱。她的天真与善良,她不与世俗混淆的心灵与眼睛,让她给那在绞台上受刑的卡席莫多送水,那时卡席莫多的丑恶,让人们百般嬉戏,凌辱着他。而这个少女,却穿过群众无动于衷的哄笑声的道路上,在群众质疑的目光下毅然温柔地把水送到他嘴边。于是,人们看见了卡席莫多那一直干枯的眼睛里滚出了一大颗眼泪。那也许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流出的一滴泪水,饱含滚烫的温度和生命的微亮,就像人快要跌掉山崖而被好心人拉了一把,即使再怎么铁石心肠牵肠的人也会有所感念。在绝望的深渊中找到了希望,而那个在他生命中从此照亮的人诞生了。
又有谁不为这个场面所感动?是啊,这么善美的一个姑娘,本该受到上天的恩宠,可却生生地剥夺了她这年轻如花的生命。也许,就是因为她的天真吧,天真得不知道这世间的丑恶嘴脸竟会那般严重。
可能,也就是从那刻起,卡席莫多就仿佛只是为了她而活。卡席莫多深爱着吉普赛少女,这种爱,是让所有人都不可能会产生质疑的。不是彼埃尔肤浅的喜欢:不是孚比斯队长的胆小,虚伪与欺骗:更不是克洛德教主爱得强烈的自私与占有。他永远只是默默地坚持,付出,他深知自己丑恶人厌的相貌是无法与她相匹配的,他站在她背后,望去的,永远也都是她忧伤的背影,他怕吓着她。我想说,卡席莫多对她的爱俨然已成了刻骨铭心的保护,他对她倾注所有,甚至生命。对他来说,他只要看到她,听到她讲话,能守着她,这些,就够了。可是,她却没有,哪怕是一个眼神,一个笑容也好啊,她都没有赠予给他,而他的付出就成了无边的沉默,不会有所回应。我想起一句话,不是所有付出的爱都会得到同等的回报。也许,在他抱住爱斯美腊达的尸体时,那才是他最为幸福的时刻吧。
他是很丑,丑的让人不想多看一眼,对于他的爱,人们送来的都是蔑视,都觉得他这个样子怎么配喜欢她?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对于他的爱,我们不要嘲讽,不要奚落不防用心去感受,忽略他的面貌,看到的是他对少女那颗永不泯灭的真心。他有爱人的权利,而别人接不接受那又是另一回事,因为,这世上,没有哪一种爱叫做卑微。
还记得那篇文章《丑娘》,初时看完便心生触动,而今想起仍是同样的感受。丑娘她不丑,她用自己的一生都来照顾自己从未喊过她一声娘的儿子:丑娘她不傻,只因儿子说了句桃子好甜,便高兴得匆匆跑回去给儿子摘悬在山崖旁的桃子,失足间,摔下山崖------母亲爱儿子,这便天生就是,她不在乎儿子如何待她,说她不在乎,那是假的,儿子是她生命里最亮的星,她又怎能不在乎?而儿子,也只能在太迟了的时候,才悔悟起来,磨出一种痛苦的,后悔的心情。
这便是爱了,爱上了,便不顾一切,连生命也变得淡漠。
《巴黎圣母院中》,少女的舞蹈已俨然成了最完整的绝唱,而他死别的心的悲哀的步调,穿过他,和她走到了一个遥远的梦里去。在梦里,他抱着她,和她永远在一起。
几分钟的感动,让他好似在漫漫时光中一直等待与付出,恍如一千年。
许昌学院高三:周苏芳
放眼望去,世界的所有一切都改变了原有的所有所有。田野的庄稼都已成熟,不耐心的把他的头低的深深的,等待着人们来收割。长在路边的树也换上了新装,迎接这金色的秋天。南飞的大雁整齐的列着队向美丽的秋天致敬。
满天的落叶在天空随风跳跃着,像天让人心动。到处都充满了触人心扉的秋香,让人陶醉在金色的秋景中。
我和她相识在秋叶满天的日子里。我们一起说,一起笑,一起度过了那段美好的日子。在夕阳下我们踩着落叶在田野里散步。我们谈论着各自的过去和将来。在话语间,我发现我们多特别的向往外面的世界,都想到外面去独立,不在受别人摆布。
在飞叶满天的大地上,我们创造了我们共同的梦,开垦了我们自己的天地。我们自由生活在其中,不再受外界的干扰。在我们自己的天地间,我们都对对方承诺,不管未来的有多坎坷,我们都要一起走下去。
秋天挥动她金色的双翼,在时间的长廊里翱翔,我和她都喜欢秋的庄重而宁静的所有所有。在我们共同度过的认真里,有着我们美妙的一切和所有,这一切和所有将成为我们生活中的部分。
我感谢秋,她让我在金色的田野里认识了她。曾经有个诗人说过:自古逢秋悲寂廖,我言秋日胜春朝。的确如此。秋给了我所有的所有,给了我新的生活和希望。
此生留白怎以阑珊写终局
一世陵殇,谁堪解语
一场似水无痕,痛尽付诸笑谈里
回首漫漫悲喜无相续
燃尽一生寂
题记
站在已然很茂密的树下,看着石桌上画上的黑白相间的棋子,碎碎枯黄的叶横在黑白之间,只觉一阵恍惚。
想着千里迢迢来寻他之痕迹,从武汉到磁县,从鄂城到邺城,寻那诸多世人已然忘却的,忠武王碑。
抬头看天边那一轮如火的夕阳,目光凝又散,穿越时光空间,我似乎看到了,千年前的他投在这片土地上的影子。
榕树之下,伶仃背影静默,瑟瑟的风吹起,衣袂翩翩。
烟霞已落,斜阳映衬着白衣,那一抹红与白的交织,美艳近似虚幻,虚幻却无法摆脱无奈。
一生中血色与情的交结,是爱还是恨,是情或是仇,谁又说得清道得明?
寞,又能如何?
兰陵王,高长恭。北齐世宗文襄帝的第四子,东魏大权臣北齐奠基人大丞相高欢之孙。
一代天骄。
上天赋他无双之容,绝世之才。身披银甲,振臂一呼,身后百万大军唯他马首是瞻。《兰陵王入阵曲》浩响于战场之上,为他而奏。一骑一纵,一旋身一剑落,南北乱世,千难万险之境终击退敌军,纵横千军万马之中,他只为守护身后的家国百姓。回首望向城楼之下的大军,他的目光锋锐浩瀚,却又是无限温柔,那是他的百姓们,是与他并肩作战的兄弟!
北齐兰陵王,乱世之中的英雄,北齐子民心中的神。
生于皇室,他却有一颗难能可贵的赤子之心。不如自古手握重兵的皇室之人一般心念至尊之位,在他心中,至亲之情,兄弟之义,以及身后的北齐百姓才是他心心所念的。他只愿为着家国而战,为保护北齐而存,可命运却始终由不得他如此。
他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出生在一个疯狂得近乎变态的帝王家族,短短二十八年间,便换了六代皇帝。叔侄之间彼此折磨,兄弟之间相互惨杀,一个比一个命短,一个比一个疯狂。这样的家族这便注定他要在肮脏的皇权争夺之中翻滚,注定了要在血光的厮杀之中生存,注定了要看着至亲之间为那个至尊之位明争暗斗,看着亲情与权利不容,看着血色与泪光的飞舞。
才貌无双如何?名镇天下又如何?朝堂之上的侃侃而谈,战场上的无双风华,名誉地位之高,受人之崇,可那颗百孔千疮的赤诚之心又真有几人能懂?
无法阻止人心欲望的斗争,无法阻止上位置猜忌的越深,小心翼翼的生存在斗争的夹缝之中,但最终却还是无法避免无法逃离疯狂的皇族之下的宿命,一句家事亲切,不觉遂然的由衷之言却让帝者胡乱忌惮,终惹来杀身之祸。
那一杯酒,聪慧如他又怎会不懂其中真意呢?那是逃不过的一劫。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功高盖主,祸必降之。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举杯,终将鸩酒一饮而尽,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这个让他痛让他殇的世界。
乱世不若梦,天颜何由见
一杯毒酒,终结了一代枭雄的传奇人生,结束了,他的痛。
也终是解脱了吧,再没有了争权夺利的血光,没有了无道的杀戮,不用再辛苦地活在这个乱糟糟的世界之中,不用再念着卑微的亲情与无法仇恨的恨之间的交杂只是心念的北齐百姓,无法保护他们了这许是唯一的遗憾了
兰陵王高长恭
北齐兰陵入阵一曲谁解意
苏莫遮面杀场风流惊天地
神武之名功高盖主祸降之
木秀于林风摧去
忠武王碑当年英姿如今何处觅?
一生传奇,一生殇;一生如梦,一生凉。
后记
时光的脚步从未停下,历史的足迹一直延伸着,这世上太多人湮灭在无痕的岁月中了,长恭不过也是其中之一罢了。如今的高长恭只是岁月历史中的一粒沙,他驰骋沙场的勇猛无敌,为国为民的赤诚忠心,生于太过的疯狂帝王之家而使得无双风华折杀于乱世,这些早已随岁月的流逝成为古老,但我却一直执着追寻一个属于兰陵王的传奇,即便如今诸多世人已然忘却,但我仍记得,仍敬佩他赞叹他,为他叹息为他悲切,因为偏爱,因为心惦。
看花开落,清秋正萧索,
初见少年白衣怒马嬉笑欢颜向谁歌;
浮生几何,悲欢与离合,
壮志雄心难解深宫漫迷雾。
风起,吹过邺城响几重,
忽闻窗外雨打百花落尽,
此生消逝从难留;
斜阳去,薄雾遮去秋水眸,
耳边依稀是谁声声挽留,
是谁声声挽留
不能再留
伤几分,爱几分,痛几分,情意几分,
湮灭几分,只做淡漠几分;
悲几分,笑几分,恨几分,不舍有几分,
那风带走兰香已无痕
武汉市东湖中学高三:叶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