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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伏案随笔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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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伏案随笔的作文》【第一篇】

  如果没有感悟,是写不出什么东西的。

  最近看了很多文学作品,深有感触。细嚼慢咽的读着朱自清的《匆匆》,我也不禁头头涔涔而泪潸潸了。想写一篇文章来抒发自己的内心。但动起笔来才忽觉才疏学浅。坐在书桌前久久没能动手开始写第一个字。脑子里面闪过很多曾让我赞叹不已的精彩主题,却又迟迟决定不了该写些什么。

  我顿悟了,我明白了问题的所在,我根本没有什么感悟,又怎能奢望留下动人的文字呢。

  但我还是不想放弃,可能我怕我一放弃就又不知道要多久才会有这样的闲情雅致来写点什么了。

  于是我就把我当下的心情记录了下来。权当是无病呻吟,自我娱乐吧。我想起了我以前和别人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的心里有文学,那生活就是一堂堂生动的文学课。我的这种说辞只是想说即使没有受过正式的文学教育的人也能成为一个很好地文人。我甚至觉得这个世界有很多人都可以像弃医从文的鲁迅。我时常可以在空间里看到很多优美的句子让我感动不已。因为那是他们生活的写照,所以动人。或许我对文学的理解并不那么精确,我觉得文学就是用来表达超越现实的现实或超越浪漫的浪漫。我觉得文学的表现高于实际。

  今天的话或许就先扯到这里。不知道这粗浅的言论是否有人能表示小小的赞同,或者是否你也在书桌前和我做着这种类似的无奈的事儿。

高三:张志梁

《关于芙蓉女儿诔狗屁马后炮的作文》【第二篇】

  这是我第一次在题文中用粗笔,实在是内心之情难以抑制,因为文科附加试题的需要,我最近正在努力通读《红楼梦》,这两日却是读到第七十七章《俏丫鬟抱屈夭风流美优伶斩情归水月》本回所述的是晴雯被撵出大观园,只因为生的好,还是被莫须有的唤作了狐狸精。

  说实话,《红楼梦》中我并不看好宝玉,一个实心偏好的公子,亦不看好黛玉,以手抚膺娇声喘喘,为人唤作美人灯,不能妄动,更是宝钗,心急叵测,虽懂世面,却不通人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是美貌如花却已经败根,书中丫鬟甚多,我却只是看中晴雯这块爆碳。

  怡红院为王夫人亲自查检,竟是不问缘由,说道:唱戏的女孩子,自然更是狐狸精了!说着命人带出了芳官,同日的便还有晴雯。

  晴雯,自之前看到她撕扇之时我便看好,在第一波抄检时她的桀骜不驯也令我大呼爽快,她虽是下人,却要寻求自己的自由,不畏强权,平儿同麝月谈论坠儿偷镯子的事情时,便称她为爆碳不错,她是爆碳,见不得一丝的不爽,芳官受养娘欺负的时候,她便是第一个上前阻拦的,她说话直爽,眼中不留一丁点沙尘,当知道坠儿偷镯子的时候,便要戳烂了坠儿的手,称那是偷嘴儿的爪子,留着无用!她是太爆了一些,直至屋里的老人怕她,宝玉让她,袭人恐她,可她却是不谙世事,隐隐的透出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代表正义的化身。

  她所思所想,所言所观都与那个时候格格不入,更是显现了她不羁的性格,摔了宝玉的扇子她能同宝玉对峙,而其他人,都是躲在帘子外头不敢支前,她应心撕了扇子,脸上的笑是灿烂的,不因为真的听那扇子被撕碎的一声响而笑,只因为她的童心得到了满足,丢下了那封建的拘束。

  宝玉喜欢她,因为她的美,更因为她是这个封建家族里放光的一点。

  可在晴雯被两个女人架起,从炕上拉下,拖着向怡红院外头走去的时候,宝玉为什么不敢做声?只是呆呆的看着晴雯被拖出去,这又是什么意思?若是宝玉能和晴雯两个人相互的身份换换,此时被架出去的是宝玉,那晴雯肯定是不安停的,也说不定当下就给那两个老婆子一个人一个耳光,命令的要他们将人放下,宝玉的软弱可笑,笑的令人生恨!就是想想当初晴雯重病为自己补孔雀裘的情分上也该是驳上两句,可他却成了榆木实心,见了王夫人的一脸怒色便似老鼠见了猫一般。

  虽事后宝玉偷偷去见晴雯,可又如何,晴雯病重睡于芦席之上,也无人照看,宝玉心痛又是如何?若是我,定是待在那处,不让晴雯回院,我便不回去!宝玉,可别忘了,你是老太太的心头肉,若是急了那自然是依你的,可你为什么偏偏生一个榆木脑袋,不通人情事理变故!

  晴雯抱屈一夜终是去了,可怜红颜多薄命,竟然死前还被莫须有的扣个狐狸精之名!实在可惜可恨,现在我心中仍是感慨万千,她只是丫鬟,可她却超越的宝黛两人,她可称英雄,《红楼梦》中的英雄!

  一篇《芙蓉女儿诔》挂于芙蓉枝头,宝玉哭了,可惜此时我不觉得你的哭是有情义的,若是有情,当初在晴雯被架出去的时候就该拦下!也不至于如此光景收场,诔是好诔,可惜白瞎了作者!

  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高级中学高三:邓祺

《关于芙蓉倾国又倾心的作文》【第三篇】

  芙蓉花的美丽倾国倾城,但最怕倾了人心。   百花之中,都说那牡丹富贵妖艳又夺目;玫瑰美丽但带刺;芍药太过艳丽招摇在我心中这些花都是美丽的,因为我喜欢花,但惟独不喜欢芙蓉花!   在我家四处可见的便是芙蓉花了,从小看到大,看得我都厌烦了。每次讨厌的冬季来临的时候,她便像冬的使者一样,她们总是沆瀣一气,耀武扬威,带来寒冷。每到芙蓉花开的时候,我的手脚便会冻得像火腿肠一样,难看死了,总是遭到同学的嘲笑。我讨厌寒冷的冬天,所以也讨厌芙蓉花。   岁月不经意从指间流逝,我也渐渐长大,不知从何时起,我竟开始喜欢上了那娇嫩鲜艳的芙蓉花。我喜欢芙蓉的叶,它的叶就像大大的手掌,为冬天撑起了一片绿色的世界;我喜欢芙蓉的花,一片片、一层层、一叠叠,每一瓣花瓣都那么鲜艳,不拥挤、不相互争奇斗艳。芙蓉没有浓郁的芬芳,不妖娆,不会招蜂引蝶,芙蓉那淡淡的花香便可以在寒冷的冬日里让人神清气爽、沁人心脾。   我除了被它那倾国倾城的花容月貌所倾倒,还被芙蓉那谦卑的性格深深折服,倾心至极,我越发觉得芙蓉花的美丽不同寻常!   于是,每到冬季的时候我总会邀上三五朋友一起去山上赏花。你看!漫山遍野都是芙蓉花的影子,一枝枝、一排排、一片片的芙蓉竞相开放,一朵朵花颜色各异,有白的,粉红色的,更奇特的是居然还有红白相间的,娇艳可爱,美丽至极。   我喜欢芙蓉不畏严寒,在料峭的冬日里凌寒独放的高雅品格。每到寒冬腊月的时候,万物凋零,那些娇滴滴的花朵都畏惧寒风的凛冽,凋零殆尽,肃杀一片,而芙蓉花却摇曳在寒风中,他们你挨着我,我挨着你,相互偎依,相互取暖,相互抵御着寒潮。它的盛放给肃杀的冬天增添了许多赏心悦目的色彩!   芙蓉花不挑剔,易养活,只要那么一小段,将它插进土壤便可生长成一颗大树,直到绿树成荫。   我爱花,尤其喜爱那娇嫩鲜艳而又异常坚强的芙蓉花,一见倾国倾城,再见倾心。

高三:刘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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