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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是有趣的动物,又是人们忠实的朋友。它的传闻逸事可真不少。我们常说狗鼻子真灵,此话不假。要是人能辨别大约八千种气味的话,狗就能辨别几百万种。狗的嗅觉强过人的嗅觉灵敏度一万倍。究其原因,嗅觉灵敏度不在于对气味的细微差别上,而在于嗅觉的强弱。于是,人们便以主人的姿态请这位老朋友来帮忙。警犬便是狗类中的佼佼者。
早在三千年前,埃及人就开始利用狗来看守有钱人家的坟墓。现在英国驯狗颇有成效,所用的多为德国牧狗,而魏玛拉内尔种用以嗅出爆炸物却首屈一指。警犬在搜寻爆炸物、毒品,发现煤气漏气和找出尸体,追回被盗物品等方面功效显著。
为了帮助寻找死于埃以战争中被埋在西奈沙漠的士兵尸体,联合国竟向英国借了六条警犬。它们时而躲过坦克,时而避开地雷,结果找到四百多具尸体。有一具尸体甚至是在二米半的地下,而原先人们用现代化电子设备只找到了八具。警犬实在忠心可嘉,真应使它们的同胞引以为豪。
此外,狗还可通过嗅作案犯的气味迅速将罪犯暴露在光夭化日之下。据法医鉴定、研究所统计表明,由三条狗依次来检验,便足以排除可能的错误。这恐怕连中国的包青天也只能望狗自叹不如。
在狗的大家族中,可谓狗才辈出。
其中豺狗号称森林之王,威势竟然盖过狮子、老虎。它长得像豺,善于迅跑,当跟上目标以后,就像狼一样猛追,突然窜上去用锐利的爪子直捣对方肛门,一下子掏出心、肺,被猎物当场便成为残忍的森林之王的佳肴。
有趣的是,一种称喇叭狗的,又名叫喧哗狗,顾名思义,是指这种狗爱闹事。它会起哄,追逐,狂吠,摇尾乞怜,莫非就是人们爱称的狗来疯?而人们又偏偏要冠以这么一个文质彬彬的名字,颇有幽默感。
北极爱斯基摩人驯养的北极犬,曾是一种野生的狼,后来被驯服,用来拉雪橇,猎海豹、熊、驯鹿,是爱斯基摩人的忠实朋友。可是它在极度饥饿时,就会露出豺狼本性,对主人也会像对敌人一样。
玩赏犬类的成员也不少,有匐狗、曲膝狗、狮子狗、绵狗等。这个家族的长老非曲膝狗莫属。尽管名字不雅,但它确乎以奇字著称。曲膝狗形状奇特,特别是它的膝关节始终曲着,跑着时如此,站着时也如此,有点像语言学家所说的奴颜婢膝,但是埃及古代的纪念碑上都刻着它的雕像呢!
这里,我们还有一个世界之最一条无可名状的小狗。它出生在英国,由一位老太太喂养,是一种约克夏种狗。它十个月才长8.9厘米,重283克,估计成年时也不过336克。人们用一只手便恒握住它,只露出头和尾巴,一双小眼睛可怜巴巴地瞪着你,真是小极了。它是真正的弱不禁风,老太太极少带着它散步,生怕它跟不上人们的步伐而被风吹跑。
有人说,狗是人类的忠实朋友,对人们可谓是尽忠竭力。
影片《甲午风云》中的爱国海军将领邓世昌又两条爱犬,就是忠义的典型。当邓世昌的战舰被日本战舰击沉时,邓世昌决定随舰沉没,以死报国。他的两条爱犬见状即双双泅水用嘴拉住主人。但邓世昌决心已定,含泪推开爱犬沉入大海,以身殉职。爱犬悲鸣良久,也双双追随主人而去这是狗类中的义勇之士。
影片沉默的朋友》中的那一对狗,为使才两个月的女婴免遭毒手,历尽艰辛,与两个匪徒周旋,终于救了一家人。这是狗类中的智勇之士。
还有像《飞虎》中的飞虎,《佐罗》中的剑客。中篇小说《那山,那人,那狗》,不也以一条催人泪下的老狗作为主角之一吗?可见,狗在作家、在人们心目中是一个英雄,是一个可以信赖的老朋友,人们赋予它多好的艺术形象!
狗对人是如此忠实,而人对狗亦是倍加爱护、关心。在法国,狗的待遇之好是超过人的。现在法国人养狗820万只,是欧洲之最,平均每两个家庭就又一条。仅巴黎一个地方就有40万只狗和550名兽医。
狗有自己的罐头食品,每年消耗的食品数量远远超过保加利亚或葡萄牙全国居民的消费总量。不仅如此,还有专为狗开设的百货店,出售皮袄、毛衣、靴子、蝴蝶结、除臭剂和眼镜等等。将近一万人正忙于狗的买卖、喂养、照料、梳妆,人为它用心如此良苦,不知狗能否理解?
千百年来,狗与人为伍,致使它的同宗备受宠幸。但语言学家却对它待遇欠公,诸如狗仗人势、狗血喷头、狗急跳墙、狗眼看人等贬义成语,难道狗与坏蛋同列?什么狐朋狗友,形容狼狈的狗夹着尾巴逃跑等等,若是狗类能进化到智能动物,真恐怕我要为它打抱不平了!
狗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将更加和人类友好相处,继续以忠义勇敢为人们所赞美。
简评
叶圣陶先生说过:说明文不一定就是板起面孔说话。的确,在说明文的写作过程中可适当穿插故事、传闻、逸事来使文章更生动,本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文章用流畅自然的语言向人们介绍了狗的作用、种类及其与人的关系等内容,其中博引古今中外的材料:早在三千年前,埃及人就开始利用狗来看守有钱人家的坟墓;北极爱斯基摩人用北极犬来拉雪橇,猎兽;影片《甲午风云》、《沉默的朋友》等都有对狗的刻画,此外,还有很多很多,小作者为写此文查阅了大量的资料,使得文章内容丰富,读来别有一番情趣。
但这篇习作也存在一些缺点,如只注重对客观材料的搜集,而忽略了主观的观察、研究,这就使得文章内容丰富有余而由主体所产生的真实性不足;另外在选材组材上,过多过繁,没有体现出详略,从而影响了文章的表达效果,这些都是初写这类文章的学生的通病,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
就是想想说说它。
我家是养过狗的,我还经常逗它,把它当玩具。但有一次,它给我的印象深些。
在我小时候,如果有一家人要放电影,邻近的几个村庄的人都回来看。和大多数一样,我也拉着玩伴儿去了。不让我高兴的事,家里的狗也跟上了。没有缘由,就是烦它;捡起一块石头就把它砸跑了。电影很不错,成龙的。结束后,我刚从那个村庄里出来,它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摇着尾巴看我。我心里暖暖的。尽管我拿石头砸它,它还是会等我。想来,我还不如它;因为如果我妈打我或怪我,我会生气的。
前不久,再去学校的路上,见一摩托车跑地太快,撞到一小狗。几声惨叫,径直跑回家里,旁边的小女孩看到这一幕,哇的一声就哭了。以前在班里听过同学这样学狗叫,还觉得很搞笑。真听到时,当真不忍。然而,看到它在被撞后首先跑回家里,围着主人打转,倒人我很惊讶。可我又惊讶什么呢?那就是它的家,不管这家人出于什么原因养它,它已觉得自己是这家中一员,并从中感到了温暖。而如果这家人对它并不友善,在被伤害后,它还会不会在第一时间跑回家呢?我想它会!
谈到狗,我们常用到的形容词便是忠诚。这是我们以主人的身份自居,而后对它作出的评价。而我想它是把我们当做朋友,乃至依靠。曾在《美文》中的一篇文章中读到一位作者这样对家中的小狗写道:我不允许你太调皮,还有每次洗澡你都不配合,会很不卫生。我一下子就被触动了。我可以想象这一幅温馨的画面,他们之间有着很平凡的情谊,不掺杂是新,无关利益,互为知己。
我们应该高兴,和这么多动物生活在同一个家园。或许在它们眼中,我们有着超凡的能力;那么,我们应该做它们拥护的神灵,而不是它们畏惧的魔鬼。
河南南阳桐柏县实验高中高三:水坎
我想不好这个题目,但终究又要把它写上来,翻来翻去的想,便直接写出了姑娘,--就是要明白的诚表了。
再回头细细的想,又是没有丝毫的托放,我想不好她的容颜,甚至于零星,想不好她的做事,也想不好她怀里拿着的平稳的书,走出的步子,想不好这将来到的落实在她身上的光阴。
就是我的命题了罢,我爱恋着你,姑娘。
我欢喜着你笑着对我的无遗。姑娘,笑得不敢作声的姑娘,生怕着被什么不知名的家伙看见,然后又平稳地走过去,回来,过去。我深恋的姑娘,你笑得出人和,却笑不来地利,我将在这个时候作出抉择,作出我的不人和,来拒掩结余的不地利。姑娘,这其间的对与错将由你来告诉我。
我深恋的姑娘,我厌恶那个别离的日子,厌恶我的不诚实。姑娘,我却是那么可怕对你的触碰,我怕美好的东西的失去,玩笑的剪刀手,寻觅的爱笑的眼,还有那好像永远挡不了眼的横斜的发,便是我的不愿意,与你的结婚生子。可我偏又是那么的爱着你,姑娘。
姑娘,你身边的每一方土地,我至今的记得,忘不掉白纸黑字的登记本,你枕着下巴隐笑的硬纸板,及同最未的那个含着微笑的高铁架。但我偏就是忘掉了你的容颜,没有一点零星。
姑娘,这篇文章我是照着你的照片作完的,上面有你玩笑的剪刀手,寻觅着的爱笑的眼,还有那好像永远挡不了眼的横斜的发
高三:胡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