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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记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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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记的作文》【第一篇】

  我不呆,但人人都说我呆,所以我也只好畏畏缩缩地默认了。但我又甚是欣慰,他们上的都是家里蹲大学,斗大的字不识一个,连鲁迅先生的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都没听说过,但我就偏偏不告诉他们,因为真的猛士更加奋然而前行,当然的我希望猛士只有一个,那当然是呆子我,不是复兴中华的猛士的我。于是,我就开始弃钱从文,用我呆子日记来唤醒铁屋子里的人

  今天,天气懒得很,我睡了一上午的觉,到日晒瓦中央时,懵懵聋聋地醒来,脸拉着水龙头抹了几下,拖了一破鞋,郎当干革命去了。我零星来到晒谷场,现在正值农忙时,一大片都是背朝黄土面朝天的人。

  甲村姑唠叨到:赶明儿,这农忙好了,俺得好好算他一把,都买了两三年,大把的没赚一次,我那米缸都给猪老鼠猴掏光,连那最后厚实的死牛,跟了几期都不中。

  乙村姑应和到:是该好好买一把,买中了鞭炮村了响,买不中,衣服裤裆往当铺扔,要是毛主席在,一句话人多力量大,肯定办一个六合农村社,带领大家走向新时代。最后一句,她还带着憧憬的眼神望着那堆起的干瘪的稻谷。

  丙村姑愤然地说道:说得对,现在当官的就是没人性,昨儿我还听说那村书记中了500块,而且人家的儿女个个户口往外奔,就剩他老头自己一个,人家也不避嫌,明说了在积攒几年也要去伦敦抱孙子,往后人家就是老外,身份地位高过村前那死守的老榕树。

  我提了提眼镜,泪眼模糊,感慨的说道:这时代发展也太快了,就那钱快得可以跟上,老百姓的日子啊。

《关于日记的作文》【第二篇】

  我长大了,彻彻底底的老去,才发现那场相遇之后的成长是件多么残酷的事情。

  (一)

  我终于决定写写关于你的文章了。若你知道,一定会说,嘁,不就是语文学得好么?才女,你上次数学多少分?于是我只能在旁边吹胡子瞪眼的,谁叫你数学成绩优异呢。想到这我不自觉地笑了。我想这时我的眼睛里一定充满了温暖迷离的色彩,尽管在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早已经变为浓重的哀伤了。可我真的不在乎这些,手臂上那略长的伤痕隐隐约约的威胁着我的思念,连带着疼痛,永远留在那年的盛夏。

  当蓝色的小刀――亦如我往常喜欢的颜色,再次贴近皮肤,却怎么也找不回当年的勇气和决然。毕竟那一段的日子好像过去太久了。你知道,48小时,和一年相比是多么微不足道。即使最钟情的人,对于那段表面的接触也无法永远迷恋。

  我想你长长的睫毛,深深的酒窝,孩子气的笑容,可我无法像当初那样纯粹的喜欢你。我知道自己多么可恶,多么讨人厌,因为我是那么的不专一,在认识另一个男孩的时候,竟会说当初对你只是初次接触异性的紧张与不安。那个躁动的十六岁,那么炎热的夏天,我就沦陷在浑浊的回忆里了。后来还是那份并不沉重却很有密度的思念把我打回现实。于是我就承认了,是,我喜欢你,非常喜欢。

  我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一直都是,不思进取。玩象棋的时候总希望和局,考试时总希望不退步就好。我实在无法摆脱那个喜欢与否的争论与拷问,思念与理智已经闹得天翻地覆,那就依了它们吧。

  我逆来顺受到你有了喜欢的人,我退却了,一直逃避。最后一次的解释,我狠心地与你擦肩而过。因为我以为我可以无止境的逃避,可我错了。

  从前我习惯低头走路,因为我怕遇见你,我害怕有心痛的感觉。进了高中的一个月后,我终于无法坚持――遇见你好难。我走路时很努力的把头抬起,看清每一个过往的人,仍是找不到你,我期盼你回来,也许只为了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二)

  又到夏天,我一直偏爱的季节,说不清为什么,就是单纯的喜欢,就像迷恋你的微笑。

  日记本上认识你第二天说的话都撕得粉碎了,那一刻,很多的你在日记里随风飘扬,我终于知道,原来毁灭的东西也可以美丽。

  当初是多么的义无反顾,却还是后悔了。为你买的糖果被我四处发放出去,满足了很多人的嘴巴,但他们的笑容不似你,开心的像个小孩子。我总是自作主张的评价一个人,认为你笑起来像孩子一样天真,可现在我不敢回想那种笑容,我不能再遇见你

  午后的阳光溢进眼睛里,抬头看太阳,睁不开眼。指缝里漏出的阳光,温暖了心里的伤痕,我想我要记住你――既然忘不了,就好好的记住。

  我记得你的字,不俊俏却飞扬狂傲,笔迹飞快的滑过去,仿佛记录着流水的时间。

  我记得你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般浓密。

  我记得你低下头沉思的样子,眼睛向下看,显得认真而温柔。

  我记得你站在校门口看我的眼神,有些茫然的复杂。

  

  原来我可以记得这么多。

  (三)

  我是喜欢太阳的,尽管有些刺眼,但我是任性的孩子,我宁愿揭开尘封已久的伤疤来感受回忆,也不愿在现实中爬摸滚打说我已经不再回忆了。

  我不知道我还在想什么。我又买了很多的玻璃球,没有湛蓝色的,买到的都是碧色的,我一厢情愿的把它们想象成蓝色的时候,又都送给别人了――真正回忆的时候,我又害怕了吧?

  认识你在初夏,我们只做了两个月的朋友,每天四十分钟,多么不公平啊。那段时候,你像是要在我心里住一辈子,怎么也忘不了

  我不了解你的全部,却盲目到和你说话时只剩下心跳的慌乱。

  我不知道以什么为结尾,那藏了一年,将会是压着我一辈子的思念,就这样以陈旧腐朽的几千字文章而暴露。从前的疼痛,永远留在了那年的盛夏,那是否会变成我心中永远的伤?

  这一条细腻的曲线,记忆着倔强的成长

《关于日记的作文》【第三篇】

  我的家庭,是一个非常优秀幸福的家庭。

  我有爷爷,爸爸,妈妈两个哥哥和妹妹,他们都是非常好的人。我的家庭都在做同一份工作,而且都非常热爱本职工作。我门家坐落在一座大山里,有好大好大的院子。经常有很多叔叔阿姨来我家拜访,他们都特别尊敬我的家庭,也特别怕他们。当然罗,也有些叔叔阿姨特别喜欢我们家的大狗狗,啊,不对,是我们家的大狗狗特别喜欢那些叔叔阿姨。每次大狗狗喜欢完他们以后,门卫老伯就告诉我说不用再给它喂食物了。

  我的爷爷是个慈祥的人,最喜欢穿着一件写着每日一杀的衣服。他已经六十多岁了,还没有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经常忘我的工作。听爸爸说,我爷爷年轻的时候一下子杀掉好几十人哦,而且都死无全尸。爷爷说。作为一名专业人员,一定要敬业,要钻研技术,精通业务,才能更好地做家庭贡献。有一次,爷爷和爸爸出差,和一个叫库洛洛的叔叔洽谈业务,爷爷对爸爸说:即使连我一同杀了也没关系。他真的好敬业。业余时间里爷爷就喜欢收藏颈椎骨,那是一种来自人类脖颈部的骨头,是爷爷在工作期间收集来的,白花花的摆满了好几间大屋子,没事的时候爷爷就喜欢擦拭这些精致的小东西,真是老当益壮呀。

  我爸爸是个严肃的人,他是一家之主,一头白白的头发,肌肉特别结实,好象一只山豹。爸爸的工作很忙,一年到头总在外面出差,不过爸爸对我特别好,每次工作回来,他都给我带很多特色礼物,什么人的心脏啊,肝脏啊,头盖骨啊,都是爸爸朝那些外面的叔叔阿姨们要的。在闲暇的时候,爸爸回跟我一起玩,教我一些小游戏,比如如何把人的心脏取出来而不流一滴血,爸爸好厉害,我总也赢不过他,结果好多天都抓不到新的叔叔阿姨陪我玩,而且我身上又弄的都是血,这时候爸爸就抱者我亲啊亲的,把血都舔的干干净净,他最喜欢吃这个味道了。他还喜欢跟我捉迷藏,一跑到黑暗的地方,就找不着他了,因为爸爸说对于实力不明确的敌人不要恋战,要先躲起来。爸爸告诉我,这是工作守则,不遵守的人都会死掉。

  我妈妈很漂亮,爱穿绷带装和洋装,平时总戴着一副红外线眼镜,举着雨伞站在花园里。我的妹妹穿着和服就站在旁边,妈妈很爱我,每天都关心我,就是脾气有些暴躁,总怕我会变成坏孩子,所以老是尊尊地教导我,不厌其烦的讲道理。我的二哥也同样关心我,每次妈妈教育我的时候,他就会走过来,坐在我身旁,语重心长地拿起鞭子批评我,然后继续去玩他最喜欢的电子游戏,开始的时候,我觉得很难过,现在回想起来,老师说过良药苦口利于病,如果没有妈妈和二哥的呵护,我怎么能学到有价值的东西呢。我能够学会用电去杀人,这都全靠他们的帮助。每次想到这里,都让我心里一阵温暖。

  我的大哥已经参加工作一年了,大家都说他和爸爸一样聪明能干,而且他还有猎人执照哦。大哥不爱笑,整天面无表情,还爱往脸上订钉子。但是大哥却很细心,尤其是对待我的朋友们,他总是很热情的招待他们。大哥哥也特别爱护我,每次我带朋友出去玩,朋友都会失踪。他说如果把我的朋友都杀死,我就可以早一点回家了。我看过地下室,那里真的有好多我朋友的尸体呀,大哥哥一点都没骗我。

  我门家真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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