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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睁眼就听见妈妈的声音:今天你生日,想要什么啊。我心中陡然一惊,生日,十七岁了天还是六月的天,在十七年前的那个六月我顺利的发出了第一声啼哭,只是我不知道是否响亮。十七的这一天,我躲在被窝里轻轻地对自己说:你啊,十七了。然后似乎流下了一滴眼泪。
十七,我一个人在炎热的午后徒步去那条河,没有一个人想我一样的这样走路,我却感觉到快乐。一路上,我想起了好多的事,那些发生了却被我遗忘的事。它们在提醒我,我啊,一直都很幸福。
我甚至都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心情来迎接我的十七,我把它看的和我的十八岁一样的珍重。我该怎样难过还是很快乐?十七,我的十七。
以前每年我的生日都会下雨,下很大的雨。大家都会那这个看我的玩笑,而今年,天上有很大的太阳,今年的生日,是很明媚的天气。那是不是意味着雨季过去花季来临?
十七了,我有好多的希望,希望那些在时光流逝中走远的朋友可以快乐,希望那些不美好的记忆可以快快的被遗忘,尽管我努力了很久都没有做到。
十七了,我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个希望。让他们为微笑的希望。我可以不再那么的失望,明天的明天,我还是我。
十七了,我回头看我的那十六年,看见的是大片大片的空白,我不知道这样的空白会让我丢失掉多少。那些空白里,是否有藏了多少的无奈。因为这样,我要把我的十七岁当作十八岁来活。
十七的这一天,我站在河岸边,眼前没有跌荡起伏的河水奔涌而下,它安静流淌仿佛不存在。风在耳边呼呼作响,却让我觉得安宁。
我啊,十七了呢。
这大概是所有女孩的十七岁情结,勇敢、骄傲、自我,它们在身体和意识里都不断膨胀生出明媚和光鲜。当我们无论站在以后人生的哪一段回忆时,它都显得突兀耀眼,有如太阳穴突突跳动的神经,永远不安分,一触碰便满心悸动。
在我所有十七岁的影像里,他最清新。我仍然能回忆他的眉眼,他的轮廓和他的背影。像所有恶俗的小说情节一样,被暗恋的男生永远是一副干净的样子,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成绩优异,偶尔也会犯些可爱的小错误,时常被一群人簇拥着。我就曾经迷恋这样的他,在人群里,总是忍不住寻找他的背影。教室里的每个课间,操场上的每一次广播体操,食堂里面的每一次拥挤不堪,我总是能准确无误地找到一个定点,然后全世界黯淡。
暗恋的结局并不如小说情节所言,女主角终于鼓起勇气表白,然后发现原来男主角也同时喜欢自己,最后甜蜜收场。她是被崇拜的男主角,而我却不是勇敢的女主角。我和他仍然是见面仍打招呼的同学,没有想法设法地接近,也没想过要表白,十七岁里所有关于他的梦想,到最后仍然是我一个人的秘密。那些于他而言是无关痛痒的热烈的感情,都只能留在日记本里做一个人的悲喜。
十七岁,曾经认为这是万劫不复的沉迷,然而现在回想起来,竟意外地发觉,当初的心神憔悴也是甜蜜,我想这大概是青春的缘故吧。
我在想用这么样的感情来叙诉好朋友,热烈奔放的,还是安静深沉,却发现十七岁的朋友,无法用一种感情一笔带过,都是年轻的孩子,都是缤纷的感情。
你的抽屉里一定塞满了杂七杂八的东西,像我的一样。体育课上编的草戒指,写着友谊地久天长这种俗话的落叶,签着名字和日期的大头贴,优质的绝交信,和好信,刻着山盟海誓的粉笔小人儿,还有我逼你签的生死状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不离不弃。我喜欢这些形式主义的直言,当感情已经满满的时候总要有些形式的东西来承载,可在誓言是最好的方式。
十七岁的朋友,不再是单纯的玩伴,原因就是我们知道彼此的秘密和心事。纯真的或邪恶的。我们还曾互相起誓,除了教学楼后面的蒲公英,我们是唯一知道对方的秘密的人。我暗恋他,你讨厌他,我的神经质,你的歇斯底里。在蒲公英被我们吹得支离破碎、各散天涯之后,只埋在了彼此心底。
十七岁,我们用形影不离堆砌成坚固的友情。走过十七岁,离开长满蒲公英的校园,你仍然是我最好的朋友,不离不弃。
如果回忆一定要被物化,初恋就要被刻成一帧一帧的画面。
开学第一天你转过身问我借钱,这是第一次看到你明亮带有笑意的眼睛,你问我喜欢谁的歌,第二天把CD和贴纸放在我课桌上,这是第一次收到你的礼物,放学后你一直跟我到家楼下,递给我印有几米漫画团的信纸,然后转身跑掉,这是第一次收到你的情书,晚自习突然停电,你偷偷跑到我身边握住我的手,这是第一次和你牵手;十七岁的情人节,收到你的红豆,送给你心形钥匙扣,这是第一次勇敢地接受爱情。
从来不认为十七岁只有美好,在那些不见天日的阴暗里面,邪恶生根发芽,滋长蔓延。我讨厌你,总是光鲜耀眼,所以趾高气扬,而我很明白,这种讨厌多半强烈,当我面对你的时候,我都能伪装友好的亲密。在每一次我言不由衷地赞美时,都深深地讨厌着骄傲的你和虚伪的自己。
纯真大抵就是这样被邪恶一点一点吞噬的吧。在落落的《年华师无效信》,讲述这女孩亲密后沉重的疏离和背板。十七岁,我们都有这样或那样的小心思,羞于启齿的,不可告人的,但其实我们从未想过伤害,只是内心刚成长起来的我太过尖锐,还不懂如如何坦然面对别人的光芒。所以,有过妒嫉和虚伪心思的女孩们,都心照不宣地相互原谅吧。
十七岁,急切地想要证明自己有思想,有性格,所以在每一次放肆和狂妄的斗争里,我都用倔强掩饰这年少无知的心虚,宁可毁灭,也不决妥协。狂热地追求与世界的对立,轻视一切可笑的规则,藐视一切软弱的行径。于是,在教室里顶撞老师罚站一天也不掉眼泪,和爸爸吵架宁可被踢一脚也要讲骨气的行为背后,只有自己知道,其实在走廊里被罚站很累很丢脸在吵架后跟爸爸冷战的几天里很后悔也很自责。虽然现在想来当时所谓的对立和倔强很可笑,但是因为急于摆脱幼稚,所有急急忙忙学会的就只有这些了,很可惜,它看起来依然充满孩子气。
这就是十七岁的秘密大概你经历过却已经忘记,或是拥有却不敢坦白。
相信吧,这一定是最好的时光。再也不会有那么一个让你死心塌地地守候的背影,再也不会游那么一个形影不离的朋友,再也不会有那么干净纯粹的爱情,再也不会游坦白在阳光下而不令人生厌的邪恶,再也不会有一再固执却总被原谅的机会。十七岁善良的日子一去不回,这是最后一次孩子气,以后的日子,我们只能怀抱这些秘密沉默地微笑或流泪。
高三:侯赛雷
点评:秘密是什么,在小作者的眼中,秘密就是勇敢、骄傲、自我,它们在身体和意识里都不断膨胀生出明媚和光鲜。 它是十七岁豆蔻年华里不太安分的时光和情结,它是青春中必不可少的一次必修课暗恋。
在十七岁的影像里,他最清新。我仍然能回忆他的眉眼,他的轮廓和他的背影,好美好美,让我沉醉,十七岁的语言唯美的像一颗颗珍珠一样散发出别样的光芒,点缀着整个青春时光。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看,一切才有了意义,这就是青春!
点评老师:沈霁月
我曾有一辆单车。在我十七岁的时候。
突然就有了。是银色的。在阳光底下闪闪发光。真好看。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个很年瘦削的年轻人,我可以感觉到他那沉郁的热情。他给我念了首很长很长的诗,教我记下来。听着他念的诗,我也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热情了。他最后说,你,十七岁了。花一样的季节呵!多么美啊!哦!我将要送你这辆车,这永会年轻的车!请用你的年轻去年轻它吧
话还没说完整,他的身子就隐了,我也就醒了。天也早亮了。那时是暑假。早晨的曦徽透过窗帘。我睡眼惺忪朦胧,却惊异地发现有个东西很晃眼。天!竟有这样一辆车!和昨天梦里见到的一模一样!
哦呵!我一下子从床上翻了下来,蹦呀跳呀嚷呀叫的。
我真的是喜欢我十七岁的单车。
我固执地喜欢数字七。喜欢得没有理由。当我现在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已经是十九岁了。老得不成体统了。十七岁那年的单纯的天空还有青青的叶子也早已不知道都藏到哪里去了。
七岁太小。二十七岁已太老。三十七岁不知道还能不能为自己自由地活着。四十七岁时估计就没了锐气。五十七岁时也许该死了。六十七岁时就不需要用脑子活着了我就是这样想的。
所以我是那么地喜欢我十七岁那年的一切。
以及我十七岁那年的单车。
我骑着我十七岁的单车。快乐地在夏季的早晨追着风。迎着和我一样热情的太阳。风撩过我的耳际掠起我的长发,挠得我的脖子痒痒的。小鸟啁啾地为我让道,我朝着天上朵朵的浮云快乐地打呼哨。
路旁鲜艳的花呀,我不需要停下我急行的单车,但我却能那么真实地闻到你们鲜美的芬芳。
那时侯我天真的想,我也要像你们一样地活着。
生如夏花般绚烂地活着。
生如夏花般绚烂地活着那么,现在的我应该也算是开过了,所以谢了。我自欺自己现在的生活。
这么说久了,我也就信得像真的了似的。打心眼里相信。
只是偶然夜里不知因了什么而忧伤地醒来的时候,会有些后悔当初那年我为什么就不尽情地开放。
一辈子也就这么一次呀!我固执地相信我这一辈子就这么一次,也早就过了。
我十七岁的单车突然就没掉了。恍惚得一如它来的时候。
我只隐约地记得我有好些日子把它搁在一旁了,忙一些事情。
那一天我经过它身旁,忽然发现它一下子怎么就苍老了这么多。我没能忍住那些日子积郁的悲伤,终于哭了出来。
第二天它就丢了。
这次我真的是没去忍住我的泪水,尽情地让我的泪水宣泄。是的它该走了。我不配去拥有它。
我终于离开了家。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求学。我不知道我到底是为了寻梦还是为了逃避。
偶尔会想到我的单车,我的明媚得晃眼的疼痛。心情始终不曾明亮过。
他们说在网上就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一下子上了网。迷茫无目的地找呀找。
我不玩游戏。我只要我的单车。
我终于找到了几个朋友。还有一个我喜欢的人儿。
我开心过。但我还是忘不了我的单车。
然后我发现的朋友陷着的是比我更困难的深谷。或者是急于享受好不容易找到的生活。总之,不能老是陪着我。
我喜欢的人没几天就跟我说了告别。她要远行到更远的地方去,谁也不会为了谁稍作停留。
就这样地我又是一个人了。
这一些都是我十八岁那年的往事了。
我也终于没能找到我十七岁时的单车了。我喜欢的十七岁早就过去了。是我自己不能够用自己的年轻去年轻我那会因了我的年轻而永远年轻的单车的。
单车也许是不能负载双倍的重量的。我却在它的后座上放了太多的东西。它确实是应该离开的。
只是我在一件事情上永远不会超负荷,我还是一个人。
就这么地,我失去了我十七岁的单车,永远地。
现在我站在十九岁的边缘春天。今年的春节过得异常的凄艳,烟花飞溅,之后地上一片狼籍。还有不曾醒来的人们。
冬日里的寒风依旧瑟瑟呼呼地吹,我很冷很冷。这个冬天我的手一直不曾温暖过,即便是夜里躲进被窝凄清地闭上眼的时候。但我竟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受伤得愈强烈我愈会感觉得到我还是活着的。
是像受伤了的刺猬,蜷缩成一团?还是根本就是那样一条狗,夹着尾巴窝在角落,舔着伤口,呜呜地低吠。凄清一如夜的喉?
岁月改变了一切。一时间天旋地转,晕眩了我的青春,斑斓成模糊一片。几点雨一滴泪,寒风就这样吹起,卷散了一切。只还剩我仍是依偎在曾经和我的单车一起的这棵老树下,瑟瑟发抖,数着落叶一片一片零落。
曾经我这样痴痴地想那些日子。时空一下子飞流旋转,心疼得我几近落泪。
我想我的单车了。
我该怎么去过渡着这以后的日子呢?我只知道自己一下子就苍老了许多许多。然后我喜欢上了几首歌。
唱歌的是同一个瘦削的年轻人,眼里闪着凄艳的光,自顾自地吟唱呼喊。
我记起了梦里的那个诗人。他的诗我是不记得了。
我喜欢他们沉郁的热情。我的受伤的热情也这样回来了。
我知道我是不甘心的。我宁愿我是那样一只狼,对着星繁的夜空自顾自地嚎叫。冷眼看着着世界纸醉金迷花天酒地。我想撕掉这沉沉的黑夜,迎接我的早晨,找回只属于自己的那条虹。让老去的错觉通通滚蛋吧。
也就这么地我喜欢上了这样的一个季节。
我没有了单车。
我只是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