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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穿迷彩服的那些日子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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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穿迷彩服的那些日子的作文》【第一篇】

  稍息,立正

  是的,我来军校了,抬头可以看到太阳变成悍妇的模样,不可停歇的火辣辣的炙烤着我们这群穿着迷彩服的祖国的花朵,每天6点哨声一响,如无数次在美梦醒时的那股错愕感,慌慌张张的把被子叠成方形被,用手抓一下头发,3秒钟搞定,早上醒来最纠结的是一手拿着洗具,一手拿着杯具,盼着前头的大姐们赶快洗簌完,通常我还没洗完,后面的毛孩子就叫喊看来,漠视好了,不能让我洗簌的乐趣被剥夺了。

  迷彩服已经穿的不能再穿,我膝盖破了一口子,在梅教官有力的指令下,你可以看到它那张开的线在阳光中摇曳着。有点耀眼不是吗?这是管理军服退伍的大叔眯着双眼一线一线缝着跟我讲的,说穿了,不换迷彩服就是了,他耷拉着脑袋,手法并不娴熟,我叹了一口气,从手中接过针线,我自己来。

  军训的第一天,和小美在仓库里整理迷彩服,灰暗,时不时闻到发霉味道,我严重怀疑迷彩服都没有洗过,随便抓起一件,可以知道迷彩服的前主人流的汗不是一般的多,还是漠然好了,顶着四方的天花板,空腹的肚子在那边分类迷彩服,然后每隔10分钟跑出去闻闻新鲜的空气,抱歉,我有气喘的小毛病。胳膊累了,就摇了摇,腿酸了,趁监工的不注意,连忙坐下捶捶,谁如果喜欢眼红的话,看着监工在外面美滋滋的喝着绿叶红茶一会儿踱着方步在清新空气中散步就可以了。我们俩有羔羊的一半天真,还有羔羊的一半傻,是谁说整理迷彩服比在阳光下军训轻松的,鄙视中

  一二一,一二一队伍整整齐齐的但有气无力的喊着,走了进1千米的路程,还没到训练基地,汗从脸上冒出,趁教官不注意,连忙擦拭额头上的汗珠,姐是穷了,还没几天就把口袋里的零花钱拿出去贡献给纸巾了,狠狠的咬了一下嘴唇,穿着新鞋走路就是不舒服,又挤又痛活像在刀刃上走路,走一步疼在心上,走两步痛到想家,我家的老头子不知道他的宝贝女儿现在正在受苦受难,还有那个小妹千万不要吃我冰箱里的布丁。嗯,想这些干嘛?

  立正!

  每天的军姿站立,时间过得漫长,两腿发酸也必需站直,额上的汗滴落在眼睛,鼻子上最难受了,痒痒的却不能去抓。渐渐的感觉到时间已不再是时间,炎炎夏日的直射,身心疲惫着,每一次的坚持到底都会让我感觉到超越自己,两腿乏力换来一身挺直,皮肤变的黝黑,心却执着着。没有这种训练的话,我根本不知道与平日里的休闲生活比,片刻的休息已经是一种施舍,已经是一种奢侈的念头。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过着吃不饱喝不足的日子到了第三天晚,小妹给我发了一条消息,我心想她良心发现了,结果是叫我回家打小强,汗颜!夜晚躺在上铺,看着电风扇发出吱吱的响声,翻来覆去辗转难眠,下铺的姐妹硬生生的把我拖去看校医,瞳孔有点发紧,校医淡淡的说了一声:高血压。隔天再去看校医,她说:低血糖。不禁感到无语

  第四天太阳依旧毒辣着,在一系列的日常训练中,教官终于换了些训练,这不来玩什么飞夺泸定桥。望着对面桥头稀少的人,我们狠狠地咬着牙齿告诉自己,一定要顽强的飞过去。教官一声令下,我帮一姐妹系好绳索,那女孩死活拉着我的迷彩服不肯下去,在她不注意的时候,我顺势把她推下去,高空中冲刺着她的尖叫声,对不住了,你要是不快点飞过去,我就要被晒成焦炭了。我还没给一男的系好绳索,他当先一步冲出去,腾空半米回过头来,在战友惊诧的眼神以及同情的目光下还没想好以什么姿态落水了,河水就将他吞噬,短暂无谓的挣扎后被教官英勇救起。没关系的,虽然他的姿势有点丑,不过落水还是绚丽的。轮到我的时候,后面的姐妹蠢蠢欲动想把我推下去,刚想说本是同根生来着,就惨淡地飞过去,我落地不稳,踩在桥板边缘,一个踉跄,整个人都跌在两根铁索之间

  第五天军训打靶之前,排长强调打靶的要领,并希望我们不要出现去年军训时的情形:有人10颗子弹只有1颗命中靶,其余不知所踪。上午是女生打靶,几个班打下去,4000多发的子弹才打中几环,为此我们女生下午又打了一次,男生干巴巴的看着,等到男生的时候,他们准备发挥神枪手的实力时,不想只剩下几十发子弹,索性就来男女大pk。男生派出大块头,女生派出梅玲,几分子弹下来,在场的男生及排长倒吸一口冷气,梅玲颗颗命中靶,事后才知道她爸是一名军人,从小玩到大的,汗颜!

  第六天晚集体训练,我没有多大的准备早知道多抹些花露水,在操场上站军姿喂蚊子,3分钟,4分钟,5分钟,6分钟没有一丝风,蚊子嗡嗡的声音在耳际盘绕着,汗珠像千万只小虫从全身每个毛孔肆无忌惮地向外蠕动,迷彩服粘在身上,黏糊糊的,喂了近半小时的蚊子后,开始有人不满,索性坐在地上,教官表情严肃不理睬他们,我有那么一瞬清晰的看到了教官高大的身躯,有点明亮不是吗?我再次挺了挺身姿。

  回家后老头子都不认识貌似从非洲回来的女儿,我的布丁还是被小妹给吃了,呜呼

  不过,穿迷彩服的那些日子苦苦的又有点甘甜。

晋江二中高一:许思华

《关于穿上书鞋,踏遍世界的作文》【第二篇】

  指尖滑过书面,我已走遍天下千山万水;走进书中世界,我已访遍史上古今闻人;细细品味书上字,我已尝遍人间酸甜苦辣。

  我穿上通晓天下的书鞋,从而踏遍世界的各个角落,丰富我的人生。

  一字字的山光水色,一句句的民间趣事,一篇篇的天下万物,从书中随风飘逸,映入读者心间。凯勒说: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翻阅一本本书,我从生活四面墙中解脱,看到那广阔无垠的世界。我看到三毛笔下《撒哈拉故事中》那一层层壮观沙土上过着落后生活的撒哈拉威人,我看到《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孙过着寂寞孤独十八年的荒岛余生日子,我看到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黑暗世界中坚强走过的意志。我看到的,已经不是仅仅的四面墙,而是那遥远的世界中许多不为人知的事物,是那埋没在人间的一个又一个的奇迹,让我万水千山走遍。

  畅游书中,我已穿越时空,贯古今中外,我见到了世界诸位名震天下的闻人。斯迈尔斯:书籍能引导我们进入高尚的社会,并结识各个时代的最伟大人物。指尖滑过书面,众多伟人就此与我握手。闭上眼,我想到了毛泽东,想到了他描写的《沁园春雪》所激起我内心激昂的豪迈;沉思中,我想到了冰心,想到了她的《谈生命》所给予我的人生价值的感悟;思绪纷飞,我想到了高尔基,想到了《海燕》的勇敢与骄傲的形象让我敬佩。在书中,我结识了一位位名人,我感悟了一道道生命真理,从而充实我的人生,让生活有了正确的前进方向。

  一个个美丽的字眼,一场场人间酸甜苦辣,从书中我走遍人生四季,深感人间真谛。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阅读一行行字,一本本书,我读懂了胡适笔下《我的母亲》中的宽容之甜,我读懂了余光中笔下《乡愁》中的乡愁之酸,我读懂了鲁迅笔下《孔乙己》中的书生之苦,我读懂了王鼎钧笔下《那树》的冤枉之辣。今日的时代,身边的环境,难以活出任何味道。在书中,我一一体会到了人生的四味酸甜苦辣,读懂了世间无常的无奈,看到人生万变的不堪。

  我穿上书鞋,踏遍了全世界,看到了各地的种种景象。愿天下朋友们同我穿上书鞋,从而做一个秀才不出门,熟知天下事。

  高一:林丽君

  

  点评:语言简明扼要、言简意赅、言至意达、精炼有力、笔力尽现。文章结构简洁合理,重点突出,中心明确,立意鲜明,例证丰富,选材得当。

  美中不足的是,文章篇幅过多注重于书的介绍,缺乏作者自己的想法,可以添加一些作者在读书过程中的收获与感悟,这样文章的立意会更深刻,再接再厉,加油哦!

  点评老师:金冬晴

《关于穿越暴风雨的作文》【第三篇】

  我曾听爸爸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暴风雨来临之际,暴风雨对海鸥说:屈服吧,你这柔弱的家伙!海鸥说:不!于是他穿过暴风雨,翱翔在无垠的蓝天,彰显他英姿雄发的精彩。

  暴风雨正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碰到的困难与挫折。在人生旅途中,灾难随时会降临在你的身边,但是我们总有办法让他们离我们远去。

  珍珠本事贝壳体内一颗微不足道的小砂粒,但是在经历了几个月甚至几年的磨练以后,它就变成了一颗流光溢彩的珍珠,令人爱不释手。小砂粒之所以能够变成珍珠,是因为他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正是因为他战胜了暴风雨,所以他才拥有令人爱不释手的资本。

  浩瀚沙漠中的仙人掌,夏日的炎炎烈日,他依靠自己顽强的毅力把根深扎进沙漠里汲取营养与水分,并且在沙漠里旅游的人还能利用他解渴、充饥。他能够有顽强的生命力也正是战胜了暴风雨,用自己坚强的意志来丰富自己的生活,让生活更加充实、美好。

  人也正如珍珠与仙人掌,遇到困难时不屈服,遇到挫折敢于斗争,才会像珍珠、仙人掌那样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当然,做珍珠、仙人掌的前提就是:勇敢无畏的穿越暴风雨。

  对于人类而言,人生旅途中的各种暴风雨随时会袭来,任何一个人都无法逃避这些暴风雨的考验,只有战胜这些考验,才能够战胜暴风雨。面对人生中的种种暴风雨时,我们唯有穿越,唯有迎接挑战,才能超越不幸,战胜自我!

高一: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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