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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纯粹,爱笑,明亮,灵动这些字符,是想起你时最先跳跃在脑海里的。
大脸姐姐,你过得还好吗?十年了,想起你的一颦一笑,厚厚的失落感突然把我包裹得差点窒息。
你是我小学,初中的小跟班儿,是为我两肋插刀的好哥们,这么多年来一直做我的护花使者。你曾带我翻过墙头,毁过树苗,摘过花朵;还曾带我下河捉虾摸鱼,结果我被吓得哇哇大哭,并发誓再也不理你。
因为这件事,你被爸爸狠狠地教训了一顿,问你以后还敢不敢带妹妹下河玩,你骨碌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天真地说,只要她想去,就带她去。这句话招惹来的后果可想而知,你被揍得满院子乱跑,我听着你嗷嗷大叫的声音,瞬时觉得你光芒万丈,不计前嫌原谅了你。
这些零碎的记忆拼凑起来,多半以你挨一顿揍结尾。
再大一些,是初中的记忆。我们常常一起骑单车回家,到空旷无人的小路,会比赛谁骑得快,但我常常会耍赖,拽住你的车后座,一路不松手。风在耳边呼呼地吹,你的校服被风吹得鼓鼓的,从后面看,像一只大狗熊,极具喜感。
那时你爱聊天我爱笑,你爱骂我我爱闹。
喜欢啃手指,喝可乐,吃街边的油炸食品,把校服裤腿改小,穿颜色明亮的鞋,上课梳头照镜子,玩自拍,被抓到挨批后说大龄剩女班主任真像灭绝师太
时常走神发呆,热爱小清新,喜欢跟大人对着干。每天和我跑到教学楼的天台上吹风,天马行空描述着未来生活的蓝图:做一个旅行家,跋山涉水,周游世界;变得很有钱,买一大栋房子还有游泳池我们看着夕阳带着我们金色的年华徐徐地往下掉,头发在风中凌乱飞舞,做着一个个飞翔的梦。
你是我吵架拌嘴的冤家,你是我吃麻辣烫凑份子的同盟,你是我喜欢男生的同伙,你是我唱歌跑调的啦啦队。
我们在最童真的年代,共同拥有着奔跑在厚厚雪地里的快乐,钻进一个被窝里打架的美好,陪伴彼此哭泣的酣畅现在想起,却是缠绵的哀伤。
那一年,我们被命运推着前往不同的方向,不管是在回忆里美化了的童年,还是无限怀念的青葱年代,都飞速消逝了。我们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学校成长为性格迥异的姑娘。
我眼前倾盆大雨的时候,你那里漫漫雪花如鹅毛飞满天;
我的世界还是绿色,你那里树梢凋零了最后一片黄叶。
现在,我也常常骑单车四处晃悠,却再也没有人陪我一起比赛。十年了,唯一没变的,就是绿豆沙的味道,你曾经一口气可以吃掉十块的绿豆沙,你的城市里有没有?不知道那里有没有像我一样的好朋友。
亲爱的大脸姐姐,你是否也怀念我们一起欢笑一起疯的十年。
高一:于兰翔
车轮在飞驰,卷携着情感阵阵涌动。
这是一条西安通往家乡黄陵的高速公路,看着一个又一个路标,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近乡情更怯。我今年十五岁,从六岁到现今是我生命里一个重要的十年。
六岁到十岁,我在家乡读小学。那时的我是一条小鱼,在家乡的小溪里玩闹。我知道家乡有最清澈的河流,有最古老的松柏,有最新鲜的空气,有最美妙的鹅卵石,有最勤劳的人民,我更知道人文初祖轩辕黄帝的陵墓坐落于此。
周末闲来无事,我常钻进小林子里玩耍。躺在柔软的草地上,听溪水长流,看鱼虾嬉戏,。清风徐来,奏起林间叶的笛歌,送来百花淡淡的芳香,吹散头顶苍穹连绵的云朵。再惬意中小憩,独留阳光暖暖,梦境连连。
十一岁那年,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穿梭于西安和家乡之间。那时的我是一只渴望展翅的鸟,认为家乡的天已不再广阔。我希望考到西安的一所学校读初中,寻找自己的天地。
我如愿以偿地踏上了离乡的路,眼前似乎有光明的未来。
站在宽阔的校门口,望着面积是家乡学校面积几倍的校园,草滩上足球在跃动,处处可见的花草映入眼帘。此刻,完美无瑕的家乡形象轰然倒塌,家乡在一瞬间变得无比卑微。
十二岁、十三岁,我在学海中遨游,在激烈的竞争中越战越勇。住进了二十一层的新家,这是我从未想过的高度。闲暇时会去热闹的游乐场,会去高档的餐厅。城市的乐趣与家乡的完全不同,我享受着新鲜的一切,似乎已忘记自己是家乡的孩子。
十三岁,我成了一名初三的学生,我转到了一所全省最好的学校,激烈的竞争让我措手不及,而爸妈的工作却突然也忙了起来。最终,家乡的外婆来照顾我。
外婆不会用微波炉,不会做牛排,不习惯邻里间互相不交谈,不习惯到处是高楼林立。外婆最终回了家乡,我最终沉默。外婆是家乡的一棵老树,深深扎根于家乡的土壤,几十载吸收着自然的养料,散发着家乡最淳朴的热情。而我到城市两年,竟全然忘记了家乡,忘记了最真切的自然的味道,忘记了没有喧闹的呼吸,忘记了家乡是自己的血脉。
时间飞逝,现今的我是十五岁的我,终于在钢筋水泥的森林中觉悟,品尝着那苦涩的乡愁。
车子已停在家乡的土地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车门。听声声爆竹响,看万家灯火明,依旧熟悉的街道,依旧熟悉的树木,依旧熟悉的年味。家乡没有变呀!还是温暖与热情。
进了家门,热气腾腾。爷爷奶奶,大姑二姑,哥哥姐姐都在,奶奶紧紧拉住我的手,问吃问穿,问苦不苦,问累不累,爷爷得了脑梗,一见我只是止不住的大哭。我翻看着一被奶奶摸得起了卷的相册,那里面是从我出生起的一张张照片,背景是家乡的山清水秀。新年的钟声已经敲响,仰望夜空中烟火缤纷,终于明白世间最美的地方叫做家乡。
六岁到十五岁,一个领悟家乡的十年。领悟到苦涩的乡愁,领悟到无论外面多么繁华,勿忘家乡本真的自我,领悟到踏遍世界独有家乡温暖的真谛。
十年,我是家乡之子;百年,我亦将如此。
高一:张志浩
那天天色已晚,大雨滂沱。车抛锚了,我只身一人在雨中踽踽而行。很模糊的,顺着伞沿,我隐约的看到了琴行的招牌。我停住了。痴痴地踟蹰在雨中,渐渐地已不知脸上肆意流淌的是泪水还是雨水
十年前的一幕幕,有如走马灯一样呈现在我的眼前
十年前,我五岁。很偶然的,就那样带着一脸孩提的懵懂走进琴行。
琴行很小,上百种乐器就像是勉强挤进去的一样。在这条充斥着古典之韵的街道上,它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也许颇不足为奇,但对于小小的我,却是一个人生的拐角,一个十年的开始
那时什么都不懂,只觉得乐器墙的一隅挂着一把神奇的乐器,让整个小琴行瞬间蓬荜生辉。一双稚嫩的小手接过这个神奇的乐器,轻轻的划过琴弦。琴弦发出幽雅的和音,有如湖面泛起的层层涟漪,波动了我的小心房。浅棕色的木质琴面,散发出古朴的艺术气息,优雅的弧度,轻巧的琴身它是小提琴。我想学这个!五岁的我莽撞的下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决定。
说来也好笑,从小就如此热爱音乐的我没有多少演奏天赋和优势。却总是被同龄人所崇拜。也许小提琴在外行眼里看来也是很神圣的吧。有的人嫉妒我,在我练琴的时候在窗外大喊锯木头,每每这时我总是对他们心生怜悯可怜!不懂音乐多么可悲!而我又是何等荣幸!虽然不论严冬还是酷暑我总在艰难的坚持着,我也知道小提琴是众乐器中最复杂的,但我绝不能就此搁浅它早已融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梦想中的一部分了。手指因练琴磨出了厚茧,脖颈因练琴硌出了血印。这都是音乐带来的酸楚,但每每看到蓝色的绒布下静静地躺着的小提琴,这些痛也就随之消逝了。
艰苦的岁月总是有限的。六年后,我轻盈地跃过全国考级十级的门槛,开始了另一段全新的征程。十一岁的我有了第一把高档手工琴终于可以和成年的乐手并肩了!我加入了交响乐团,随着演出次数的累增,更加润色了我的琴技,让演奏更加自然。在那里,我学会了合作,结识了更多的青年音乐爱好者。四年中,不知多少次重大场合的演出,也数不清去过多少次外地参演在交响乐团的四年是我青春最荣耀的四年,也是最开怀的四年。它就像家一样,有着最亲爱的音乐,最喜欢的闺蜜,最优秀的同学
现在呢?我扪心自问。望着远处的琴行,我沉默了。十年了,我不曾忘记这个地方,但现在学习的压力骤增,我放下了小提琴。我迷失了。我迷茫了
不,十年,我绝不能就这样妥协了!这才真是来自心底的怒吼,眼泪再一次不争气的迸出来。叮铃铃、叮铃铃手机响了,我接起电话。你确定退出了?!那是首席小提琴手愤怒的声音。不!我的情绪终于爆发了,我这才意识到没有了音乐是多么的忧闷。
电话的两头都沉默了,只有一丝微微的啜泣声。
我要给我的十年一个交代。
今天又是乐团的排练,整个走廊都弥漫着似曾相识的味道。我伫立良久,默默的拿起琴,推开了排练厅的大门
高一:王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