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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终于结束,三天艰难地熬了过来。说艰难吧,这几天的小日子过的还是蛮滋润的。不用听老师们滔滔不绝的演讲,不用感受着吐沫星子的洗礼,不用为总也写不完的作业发愁,不用熬成一对熊猫眼;当下,耳边充斥着绚丽的音符,一边悠闲的捧着某科的笔记,一边喝着热饮,晚上可以早早地睡了,早上却可以偷个小懒,享受着阳光的沐浴
老实说这三天,那就是混过来的(当然,排除答卷的时间)。答卷时,那个难耐啊!
第一天:胆战心惊
语文卷子发下来,我大致的瞄了一眼。第一题就不会,在我脆弱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虽然那阴影在考完后便无踪迹了。起点处的不幸,似乎预示着悲伤的结局。俩眼直直的盯着题目,愣是一点思绪都没有。看看对面的战友似乎已凯旋而归,相视一笑,用眼神交流心得。也许是感受到监考老师炽热的目光,一男转向老师,对其频送秋波。那女老师明显是误解其意,象征的干咳了几下:那个谁谁谁,你给我坐坐好。那斯实在憋不住了,站了起来:老师,我要方便一下。
下午的化学,第一题同样的莫名其妙,不得不怀疑这二位出题人有过私下交流。后卷却是越写越简单,考完后还信心满满的。次日就收到了令人心碎的消息。
第二天:忽起忽落
数学,那可是我唯一一个较稳定的科目,一拿到卷子,便洋洋洒洒地写开了。我那架势,就是一气呵成,结果回家还被臭骂了一顿。说什么不应这么小看简单的卷子,我那热血沸腾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老天爷总是那么爱开玩笑,我在家中碎碎念了半天,物理卷子一看大题,就是觉得它们认识我。可是卷子啊,我咋没见过你嘞。
第三天:坚持到最后就是成功
这天,起了个大早。兴冲冲地到了学校,准备冲向最后的战场英语。开卷了好一会,学校广播一直纹丝不动,难道听力不做了?于是乎我放慢了前进的步伐,在临近结束,喇叭才出声,我无奈地看着我还有大片空白的答卷。
铃声一响,几位同学腾地站起来,将笔与考卷一卷,抱起篮球,向篮球场奔去。考场一下子嘈杂了,同学们无视老师的存在,各自背着包三三两两地在一起讨论,下午去哪爽一把。
期末结束,不去想成绩,让它在欢笑中见鬼去吧!
《小径分岔的花园》是博尔赫斯1941年出版的短片故事集的同名小说,是他关于时间命题最直白的小说,体现了作者的东方文化情结。
背景是一战的欧洲,体裁是一份犯人的狱中书面供词,情节发生在1916年的英国。讲述的是余准博士作为德军的间谍,面临着英国特工马登的追杀。因为余准掌握了一项军事绝密情报(法国小城艾伯特有个威胁德国军队的英国炮兵阵地),但又与德国上司的正常联系中断,所以在逃命之余得出灵感,杀死一个和艾伯特城名字相同的人,期望德国上司通过报纸破译谋杀案的秘密以达到传递情报的目的。余准随机寻找到的目标是一个在中国呆过多年的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斯蒂芬艾伯特潜心研究的恰恰是余准曾祖父彭冣未完成的一部名为《小径分岔的花园》的小说。这部小说就是彭冣要建的迷宫,谜底是时间。余准杀死艾伯特后被捕入狱,他的德国上司果真从谋杀案中猜出其计谋,把艾伯特城炸成废墟。
小说构思巧妙,具有迷宫之美。小说一开始巧妙地用极为现实主义的准确描述的细节作为开头,好像叙述历史一样极为真实。这种第三人称隐身叙述者的叙述就是超叙述层。超叙述层叙述的目的是为了引出主叙述层,它精心布置一个骗局,为主叙述层营造一个貌似真实的历史背景。随后以难以觉察或者突如其来的方式向着虚幻转化或者消失在哲学、神学、宇宙学的思辨当中。小说的主体部分,就是余准的狱中供词。主叙述层是由第一人称叙述的间谍故事。这一部分作者运用悬念和巧合达到极致境界。一共套用了三层故事,分别是间谍余准的故事、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的故事、古代云南总督彭冣的故事。彭冣的故事我们称之为次叙述层。是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用第一人称叙述出来的,回扣了本篇小说的题目。这个关于时间的迷宫的故事才是小说的核心。三个故事交叉进行,多种巧合重叠在一起。叙事中有叙事,如同迷宫中的道路,分岔中有分岔,情节交叉进行,环环相扣,循环不已。类似于《一千零一夜》、《水浒传》的框架式结构。而故事的结局又让读者沉浸在更大的迷雾当中。仿佛一个新的迷宫留在了读者的心中。
博尔赫斯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一边津津乐道地破迷解谜,可是一边又不断地对谜底加以遮蔽。读者在这种层层布置的迷雾中不断地迷失方向。直到小说的结尾,方才悟到作者的匠心。
博尔赫斯把他对时间问题的哲理思考表现在了小说中。小径分岔的花园既是彭冣小说中描述的虚拟花园又是以明虚斋为中心的现实花园。实际上是彭冣无边无际的时间花园。其中小径的交叉指的是时间而非空间的分岔,即众多可能性的并存导致不同的将来和结局同时存在。时间是多维的,偶然的,交叉的,非线性的,最终是无限的。主人公的每一种选择都有一种结局,这种选择具有不可逆转性,一旦选择了就无法回头,无所谓最佳与最糟。彭冣的花园、艾伯特的花园和余准记忆中的花园,三个花园在不同的时空中相望、映照,组成花园的迷宫。余准是一个逃亡者,也是一个谋杀者,一个害怕死亡而又冷酷地制造死亡的军事间谍,是一个陷入人生无常迷宫的悲剧角色,又是一个陶醉于营造迷宫的喜剧演员。博尔赫斯把他对于时间的思考与虚构的叙事模式完美地结合在这篇小说中。将其称作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力作当之无愧。
那个小书架已经被我塞满了。
这期间,我每次买书,我妈总是要说你买这些破玩意儿有什么用?我见他面色灰沉,便苦笑而不答。
其实关于书的问题,我自有我的看法。
比方说,我读《三国》,不仅加强了学习古文的能力,还加强了对历史的认识,更领悟到了其中的足智多谋;我读《审判美国》读出了一些不为人知的历史;读《千岁寒》读出了禅的思想;读?《悟空传》读出了更深层次的西游。见到了那个执着于梦想的猴子和那个藐视一切的金蝉子;读《神经病院的毕业生》我读出了一股力量,嬉笑谩骂的讽刺社会现状,并且一针见血!
在我看来,书就像那龙宫里的定海神针,若是在老龙王那里,那不过就是一根柱子,而倘若到了孙悟空的手里,就能搅他个天翻地覆。对我而言,书就是我的如意金箍棒,他的大小,长短,都根据我的需要来决定,只要他在我的手中,我就可以利用他战胜很多困难。
再有,我看书不是什么书都看的。
譬如:作文书!作文书的内容千篇一律,枯燥无味,对提高写作能力没什么帮助。因为现如今写作文已经不是那个我生病了,爸爸背我去看病,让我深深感动的小学时代了,况且那样的文也没什么令人感动的,读起来反而让人发笑!
又如,名着!在学校,老师总是让看一些名着,还是外国的。想想看,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本连他自己都没看过的书,然后告诉你回去读读这个,这是本好书!。好什么?加了名着二字就好啊?我不是反对阅读外国名着,不过国内几乎没几个优秀的文学翻译家,大多翻译出来的作品都是滥竽充数,充斥市场而已。那些读起来味同嚼蜡的东西,一点文学价值都没有,这样的东西,我实在不敢恭维!
所以,我仍然选择按照自己的喜好读自己喜欢的书,不是我故作个性。而是那些走大路走惯了的人,怎么知道小径的风景有多么怡人呢?
吉林通化通化县七中高一: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