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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青春之眸,窥世间之情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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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青春之眸,窥世间之情的作文》【第一篇】

  最初知道有情爱的时候,是懵懵懂懂的,似乎晓得,又有些犹豫。而正值年轻韶华的我们往往会通过歌曲或者书籍来扩充一下我们的视野,无论是温暖动人的爱情音乐还是危险迷离的爱情音乐都会让我们对爱情有了一个向往,就像是一颗种子埋入心底。一些或美好或凄惨的爱情故事也会让我们对故事中的主人公产生悲怜,看书的时候就好像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就是自己,而我好似真的有过这么一段感情阅历。但毕竟不是作者,我们看到的永远也是不能完全体会的。

  有一篇小说对我的感触极深,这是我至今为止唯一一次留下泪水的书籍。他也不算是一本完整的书,因为他只是一本电子书,还是鲜为人知的电子书。记得那时候主人公说过一句话,让我看了一遍就难以忘怀。生老病死本是常态,我所爱不曾离开,怨憎之人早已不放在心上,沈清轩抬起手,手背青筋毕露,枯槁的手抚摸上她的脸,眼底仍是痴痴的恋慕,轻声道:只有求而不得。这一生,求而不得。这段话的大意是,主人公用尽一切去讨那喜爱之人的欢心,把什么好都往她身上砸。也是终于是求到了,可惜的是,那是在他合上眼后。那时在我看来这主人公实在是不值得,既然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那便随缘了,不是更好?可我渐渐的看下去才发现于他而言却是不同的。索然无味的人生,有了甜与苦,有了酸涩与热烈,五味俱全的浓墨重彩,洗去苍白。或许在他看来,自己这一生都是苍白如纸,唯有遇见她人生才叫活的有意义了。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随。这句是古代及为有名的情诗。或许是出于看的角度不同、时间不同的因素,我看出了两个不同的结果。记得当初刚接触这些情爱的时候,我总觉得,爱情本该如此完美。随着时间的推移,浮躁被它一点点的沉淀。我再回过头来看这句话的时候,却是觉得,情爱本是人之本性。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同样会有亲朋好友,父母子女。难道我们真的能抛下一切潇洒的随爱人而去?在我看来,这些都该死活在书里的。

  爷爷去世的时候,奶奶哭的是最伤心的,仿佛要使出全身的劲头把被鬼差拉走的爷爷抢回来。生平的点点滴滴最是不经意,在此时也最是让人痛侧心扉。光是想想每日每夜都陪伴着自己的枕边人忽的一下就没了生气,以后做活的时候习惯性的转头却看不见那个坐在门口苍老的身影。啊,他去了啊,这才发觉。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多少华丽的藻饰,是因为奶奶身处的娘家的那个后妈对她不好,想要早早的把十六七岁的她嫁了出去。美名其曰,乘着年轻找个好人家,不过就是想早早把人送走,省下几口饭来。最终苦命的奶奶,嫁给了这个比他大十来岁又离过两次婚的,我的爷爷。也不是说爷爷是个坏人,只是按当时的情况,嫁给爷爷也是一种苦命。这几十年的相依为命也是有了感情。奶奶肯定是有想过要随爷爷而去的,但留着这些房子和两亩地,还是不大放心交给下一辈。就自己孤身一人守着这个老房子。守着那些回忆。

  爱情于我是无法定义的。

高一:祝雨婷

《关于以守护为梦想的作文》【第二篇】

  我有一个梦想,梦想成为完人,永久记忆。

  我有一个梦想,梦想和我最亲的他,永不分离。

  我有一个梦想,梦想拥有一朵幸福之花,永恒不谢

  我的梦想简简单单,为自己,为未来,为了他。

  以前,懵懂的我整天想着那些不切实际而又真实存在,离现实超遥远的那些所谓的梦想。

  但自从遇到他之后,我的梦想就彻底改变了,以前那些遥远的梦想山崩地裂,习卷而来的是那些为了他的存在而存在的梦想,说白了只是为了守护。

  从那起,我开始学会了照顾自己,我开始认真的对待生活,给他做起了榜样,我所有的付出都只是为他。

  我可以我为他奋不顾身,可以为他吃苦耐劳,可以为他忍受所有的流言和蜚语

  大眼睛,长睫毛,西瓜头,微胖的身体,整体都显出他可爱的形象,一幅惹人痛爱,得人溺爱的形象。

  可是人都会长大,都会成长,乖巧也会叛逆,正轨也会误入歧途,以前乖巧、听话、阳光、开朗的他却因步入高中而进行叛逆,阳光变成阴暗,乖巧变成叛逆

  多少次惹祸,多少次隐瞒,多少次让人失望,我多想放手对他的守护,可是我望着他那憔悴了许多的面容,我又忍不住了选择继续,多少次继续,多少次的失望只因我选择了为他守护。

  我有一个梦想,梦想守护我遇到的他,梦想和他永不分离。

  我有很多梦想,但这个梦想却是我最重要的一个,我会更加努力的向着这个永远没有尽头的梦想前进。

  我说了我会守护,永远守护,不管前方道路多么艰难,多么迷茫,这朵因守护他而盛开的梦想之花,永恒不谢。

  这就是我最高梦想守护。

高一:羽子夜

《关于以书交友的作文》【第三篇】

  每当看到书桌上那封面破旧、发黄的书,便会想起一位从未谋面的旧交。在他的鼓励和支持下我愉快地度过了艰苦的初三生活。

  在临近中考的那段时间,班上没有一个同学不争分夺秒的学习;没有一个人不是每天埋头在书海中;没有一个人桌上不堆满书。走进教室就像走进了一个书中的世界。但过于盲目地读书只会让我们感到疲惫乏味领悟不到书中的真谛和乐趣。再老师的指导下,我选择了一个既能提高阅读兴趣,又能从书中收获硕果的方法以书会友。幸运地,在我的导师《鲁滨逊漂流记》的指引下我找到了新笔友。

  《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中主人翁鲁滨逊勇于冒险,热衷于航海。在一次意外中遭遇暴风雨,所乘船只翻沉,船上的人大多数遇难,而鲁滨逊孤身一人被海浪冲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援救无门。在这样环境恶劣的荒岛上,他靠自己的意志生活了28年之久,而且还解救了野人星期五并结为朋友。最终遇到途径此岛的商船,得到船长的救助,回到英国。

  在阅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我信心倍增,并确信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坚持到底,决不放弃。而笔友在回信中则提出质疑:若这般不幸的事情发生在自已的身上,又有谁真的能坚持得下来呢?

  我迫不及待地回信,道:坚持还是放弃是因人而异的。积极向上的人,对理想与目标的追求,就是他们坚持不懈的理由;甘于平庸的人,碌碌无为的生活着,只会让自已的生活更加平淡无味,要坚持某件事就更不可能了。同样的道理,鲁滨逊在面对困境时,以乐观的精神,知难而进,为成为航海家锲而不舍地生存下去。所以理想、目标与追求是坚持的动力。不知不觉间新朋友已回信:你说的没错,有追求才有动力。鲁滨逊为能航海探索,寻找财富而奋斗。你即将中考,也要为能考上好的高中而奋斗。加油!

  又过了一段日子,然而在面对度日如年的初三生活,我有了几分惘然。虽然我一直都是孜孜矻矻的读书,但还是没能提起阅读兴趣。如何阅读才能有滋有味?期盼已久的好友的回信终于到来:我认为读书不应该盲目的死记硬背,全盘接受;而是要像品茶一样慢慢品味,领会其中的深意。要以拿来主义的态度去接受书中的内容,要挑着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读书要精读,抓住要领,吸收书中的营养;若是以走马观花的方法阅读,很容易会将书中的内容误解。如:我读《鲁滨逊漂流记》后学会了做事独立自主,不要总是依赖别人,鲁滨逊在孤岛上靠自已的劳动种了水果和粮食,造了小木筏,建了羊圈和木屋。因此在学习上,我们也要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

  书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伴我成长;书是引路的明灯,在我感到迷茫时为我照亮前行的路;书是动人心弦的歌曲,让人如痴如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关于书的重要性我也无庸赘述了。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向来厌恶阅读的我,不知何时竟也痴迷上了品味文章。在书的世界中遨游,《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令我找到了智慧、快乐和友谊。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不知你是否也在回味那段彼此在书中畅谈的日子?

高一:关颖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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