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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了爱菊艺术学校开始,我就在众多的乐器中选择了古筝,并开始学习它。
刚开始学习初级古筝时,因为曲子比较简单,也听不出有什么旋律,我没弾两下就学会了,妈妈也不懂,在家里只是随心所欲的练习一会儿,就弹好了,在老师地方就认真点弹就可以过关,之后,我就没怎么用心弹古筝。
之后,曲子的难度一点点加大,也要学习更多的新知识了,我的那一招也渐渐不管用了,古筝老师严厉的批评,使我渐渐对古筝没了兴趣,后来,每一节艺训课都使我害怕。
直到有一次,古筝老师对我说:巍玮,古筝只有靠练习才能取得进步,到了更深的级别,学习的东西会越来越难,一定要靠练才好。回到家后,我想了想,觉得没错,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练习才能让我成功。之后,我弹琴比以前认真了,开始不断地练习基本功和曲子,果然比以前的好了很多。
在和古筝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一定会扎扎实实一步一步向前,相信我只要坚持,就一定能考出十级的。
六年级:徐巍玮
小时候,我与倩是好友。
倩比我小一岁,却跟我差不多高的个子,她的眼睛很大,圆圆的,黑白分明,一头柔软且乌黑的长发,鹅蛋形的脸型,看着挺可爱的。
童年时代总是稚嫩青涩,回忆时总会惹人发笑且感叹的。而我的记忆里,最多的,是和倩一起玩的场景。小时候,我记忆中的倩是一个很开朗且乐观的女孩儿,她善良、胆子大,很爱笑。记得小时候的夏夜,我和她去捉知了,她捉的总是比我多,然后一脸得意地笑。那样子,很嚣张,很幼稚,却又令人忍俊不禁。现在想来,我不禁莞尔。但可惜的是,她后来转学了。那是去年的事了。她很少再回来。
今年夏天时,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再次见到了她。是在街上,她推着车正在等人。再见她,依旧很可爱,留着齐肩发。看到她,我是很惊喜的。我上前和她打了招呼,才发现她长得比以前更成熟了些。意料中的,她见到我也是惊喜的。
时光匆匆,一年未见,我和倩虽然依旧熟识,但彼此间的话题却很少,一直沉默着,未免有些尴尬。一种陌生的感觉浮现在心头,我有些慌乱,于是和她说了再见便匆匆离去了。
这次相见过后,我才发现我和倩虽然依旧是朋友,但彼此间却也生疏了很多,相处起来也没有了往昔的轻松自如。时间,总能使人失去很多东西,忘掉许多东西。而我,好像在时光的流逝中,那份童年时纯真的友谊也随之而逝了。意识到这些,一份怅然若失浮上心头。但后悔却也无用。一份友谊,若想要长久,是必须要付出真心去努力经营的。而我,却丢失了这份曾经视若珍宝的友谊。
时光匆匆却也残酷无情,在岁月流逝时,也带走了许多东西。童年不再,友谊亦不再
六年级:寂寞人生
六年级时,我养了一只小兔子,那兔子毛茸茸的,红红的大眼睛,灰白相见的身子,小巧玲珑的嘴巴,长长的耳朵,再加上短短的耳朵,愈发衬托出它的可爱。
记得那是暑假的一天,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树叶低垂着,蝉儿高叫着。我上完钢琴课,穿过杨家坪地下通道时,发现了一只灰溜溜的,脚上有些白色的小兔子,它一直在吃白菜叶,鼓起了腮帮子,小嘴一动一动的。一瞬间,我被这只兔子的萌样融化了,走上前去问那位阿姨多少钱,15。阿姨说。我打电话跟妈妈商量后,买下了这只兔子并取名为乖乖兔。
乖乖兔刚到我家时,和我很陌生,我去给它喂红萝卜时,它不理我,把头放在一边,看都不看我一眼,好像我是坏蛋一样。当我走开时,乖乖兔才慢慢地走过去,闻闻胡萝卜发现没有异常,才开始吃:用嘴把红萝卜拖到自己身边,先用嘴啃一口,发现红萝卜很好吃,就握在爪子里一直啃。过了一个星期,我和乖乖兔越来越熟,它成了家中的一员。我摸摸它,它也不反感,拉拉它的耳朵,它不生气,喂它红萝卜,它不害怕。我最喜欢在乖乖兔的脚上拉一根绳子,把它放出来,在地板上跑来跑去,乖乖兔一跑,我就一拉绳子,它滑倒了,爬起来再跑,我再拉,它在滑倒不知过了多少次乖乖兔跑不动了,一屁股栽倒在地。我摸摸它,它用可怜的小眼神望着我,嘴巴一动一动的,好像告诉我:我好想吃红萝卜呀!我把乖乖兔抱回笼子,去拿红萝卜。刚把红萝卜放在笼子边,乖乖兔就津津有味地吃起红萝卜来,不时看我一眼,对我动动鼻子。我觉得我越来越喜欢乖乖兔,它越来越可爱了,我真爱它!
可爱的乖乖兔,我真喜欢你!
六年级: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