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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我读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写的是祖父,名字也叫《祖父》。
有这样一位爷爷,他的手很难看,手背黑褐色,像岩石的颜色,手指又短又粗,手上的老茧,有硬币那么厚;也有这样一个小女孩儿,一双小手是黑红色的,掌心厚实,手指短粗,皮肤粗糙,但却灵巧有力。这个小姑娘叫莎莎,他的父母被坏人抓走了,坐了牢,她也在1岁时被爷爷抱到了乡下生活。她的爷爷是个石匠。在乡下,莎莎并不感到孤独,因为她可以趴在爷爷宽大的脊背上,与山鸟和云雀说话,看着大山,看着小河,看着田野上空飘动着的变幻无常的云彩,一点一点地长大。
一捆手套,一往情深。手套里饱含了多少祖孙间的亲情啊!文中,爷爷在莎莎摔伤时常心疼地说:莎莎不怕痛,莎莎不怕痛。后来,每当爷爷手上裂出血口时,莎莎也像爷爷一般,轻抚爷爷的手,说道:爷爷不怕痛,爷爷不怕痛。一股暖流在这祖孙之间传递。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也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爷爷与外公,每当过年回老家时,还没到家门口,在远处,就能模模糊糊的看见他们站在门口眺望着,盼望我们能早点回来。人们常说隔代亲,也许爷爷与外公站在门口的盼望吧,或许爷爷与外公总是唠叨啰嗦,这些事情或许早已让我们不胜其烦,但这些事情的背后却是一个不求任何回报的背影在默默付出,付出。为什么我们不能对祖父多一份理解呢?
亲情如一条河,流淌在祖孙的心间,亲情如一首歌,唱响在祖孙的耳边。
五年级:悠悠
当我读完《祖国,我终于回来了》时,我被钱学森的爱国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不禁对他肃然起敬。
钱学森是我国杰出的科学家,早年留学美国,当新中国成立时,他要回国却被美国政府阻止并拘留,并每天都折磨他,但他依然坚持不懈,决心一定要回国,一定能回国。1955年钱学森在经历五年折磨和迫害后,终于回到祖国的怀抱。
钱学森的爱国行为令我深受感动。如何爱国呢?爱国,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们出国不能乱丢垃圾,不能随地吐痰,不能在墙上涂涂写写等不文明行为,这样不仅会给自己丢脸,还给祖国丢脸。
由这个故事,我想到了民族英雄林则徐,他带领一群民众,把一箱箱鸦片扔进销烟池里。
我们要爱国,不仅嘴上要说,还要做!这两个故事异曲同工,告诉我们一定要爱国,要做到时时刻刻都不能忘记我们的祖国。有些人看到别的国家好,就要移民,看不起自己的国家,抛弃自己的祖国,可是我认为,我的祖国是最好的,没有比我的祖国更好的地方。
爱国,刻不容缓,我们一定要热爱自己的祖国,她是我们第二个母亲。
五年级:林钰祺
在一切都未好转之前,冈日森格一定做过许多不切实际的梦:他昂首耸立在被朝阳晕染得金黄的草原上,睥睨着在他面前不堪一击的藏獒。可这只是一个梦,他如今不敢奢望太多,他太弱小了,只能牢牢记着玛哈葛喇奔森保来保全自己不被别人欺负。他的梦想很弱,只希望这无边的草原中有一方属于自己的净土。直到他遇上了父亲。
在整篇故事中,文中有许多场景都引用了动物的思想,将动物之间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故事重点讲了父亲因意外把几个孩子和一只藏獒冈日森格带到了西结古草原。而他们来自西结古的仇家草原,被当地藏民以及藏獒排斥。父亲帮助了冈日森格,使它起死回生般活了过来。而它也充分地向藏民展示了他作为一只藏獒应有的勇士精神,证明了实力。它利用机智与勇猛打败了獒王和饮血王党顶罗刹,成为了西结古草原的獒王。而饮血王党顶罗刹,也被父亲救活感化,改邪归正。
在藏獒的品质中,最让我惊讶的是它们的自尊自傲,骄傲的的它们从来都一直在肯定自己的实力,而不选择原地踏步,因为它们知道,及使逆水行舟,也要勇往直前,追求公平。当初,冈日森格在打斗之中,毫不犹豫的把对手选择为獒王,因为他不屑和一些小啰喽相斗,他期望的是王者之间的生死较量。
在藏獒身上,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勇敢,这也是我当初看这本书的原因。仔细想想,其实拥有勇气,也不过是一念之间。那天,我住在姐姐家里,我单独一人睡在客房。开始,我对于这件第一次尝试的事还有一丝兴奋。可灯一关,我打量着漆黑的四周,寂静无声,开始有些慌了,闭上眼,不自觉地就想起了那些鬼啊怪啊的,我缩起身子,一点一点地往墙角靠去,迫使自己不再想这些,反而回想起之前开心快乐的往事。慢慢地,我的心静了下来,并在口中念念有词,勇气,勇气,现在我需要的是勇气。我决定战胜自己的心魔,恍惚中,我似乎看见自己的心房中透出几丝微弱的光,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我被这些光芒包围,似乎置身于一个梦幻的国度,等再度睁开眼,已是天明。
藏獒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智慧,是一种勇敢,是一种傲气。我们在生活中不妨用藏獒的眼睛来看世界,用藏獒一样的优秀品格和职业精神去面对社会,用藏獒一样的良好心态和强健体魄去搏击人生。
五年级:死亡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