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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雄(?—138年),字伯豪,南阳涅阳(今河南镇平)人。东汉时期官员。少有大志,聪明好学,知识渊博;品性笃厚,善助邻里,誉满郡县。于汉安帝时举孝廉,后为冀州刺史,任内严肃处事。后为虞诩举荐,入朝任尚书。他任尚书令时实行考试选官制度,对完善察举制作出贡献。官至司隶校尉、尚书。永和三年(138年),左雄去世。
左雄向汉顺帝上言议改举制,谏言广召贤士,主张高新聘用有德才之人。
左雄直言进谏,劝说宋娥辞让封爵。左雄掌管纳言之官,匡扶正义,以身作则,不徇情枉法,深受众人信服。
虞诩. 范晔. 王夫之,梁启超,钱穆对左雄进行了客观的历史评价
左雄汉帝时期,被推举为孝廉,再升尚书令。提出“一人犯法,株连九族”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