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生(1888—1956年),祖籍浙江定海,出生于上海,中国近代著名爱国实业家,以经营开滦煤炭起家,后将资本投资火柴、水泥、毛织等业,被誉为“中国火柴大王”和“毛纺业大王”。
刘鸿生由一个从事十年买办生涯的商人,成为集“煤炭大王、火柴大王、毛纺大王、水泥大王”等于一身的“企业大王”,经营领域遍布轻重工业、运输业、商业和金融业,创立了近代中国数一数二的民族企业集团。1956年公司合营时,是当时中国仅次于荣氏家族的最富有企业家。
曾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上海市委副主任委员,原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上海分会原副主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原副会长兼上海分会副会长,华东军政委员会原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