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六符(?-约1055),辽河间(今属河北)人。举进士。辽兴宗时任翰林学士。重熙十一年(1042年)赴宋,索取周世宗时攻取的十县土地。宋遣人许增岁币。他又再度赴宋,要求在岁币文书上称“贡”,争论久之始定议用“纳”字(《辽史》谓用“贡”字)返辽后加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被弹劾受宋贿赂,出为长宁军节度使。年15,究通经史,兼综百家之言。圣宗时从著作郎升国子祭酒,兴宗时为翰林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1038年,任参知政事。1042年,与宣徽使萧特末使宋,索关南十县地。旋授汉人行宫副部署,再使宋议岁币成。次年,以受宋贿被劾,出为长宁军节度使。旋召为三司使。道宗即位,谏言在中京行大册礼。能文善赋,国书多出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