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360
当前:首页 > 资料

张君劢将儒学设定为“学术”并提出“应以德、法二者相辅而行,为今后学术发展之途径”的论点

作者:张君劢

张君劢提出儒学“应以德、法二者相辅而行,为今后学术发展之途径”的论点
关于“德法相辅”
张君劢认为现代儒学“应以德、法二者相辅而行,为今后学术发展之途径。”为什么呢?因为“国之所以为国,有各机关之关系,有政府与人民之关系,有人民与人民之关系,决不如师生之以内心休养为教,家庭之以和爱相处为事,可恃德以处理之者也。惟其然也,儒家既耻尚力、尚术、尚势之法家之托名于法,然则舍德、法之相辅,别无他途矣。” 张氏所论精彩,但是设计有问题,而且这个问题非常典型,它代表了误解儒学的一种思想模式。 大略可以分析如下。

1、他认为儒学应该“德法相辅”,但这“相辅”之“法”从何而来?他没有说。儒学有无自己的“儒家之法”,可以替代现行的欧陆法系?英美法系?或者说,如何拈出一套“儒家之法”来与现行的法系相“对接”?传说中有一个“中华法系”,而且文献资源很丰富,但这个东西很大程度上属于“法家”而不是“儒家”。儒家自己的“法系”何在?张君劢的方法依然是“大而化之”。现代儒学建设,如果统如此言,“高屋建瓴”,“提纲挈领”,是不济事的,必要有具体的“目”而不是“纲”,来切实地踏实地演绎,方有开辟新一轮“元亨利贞”之可能。
2、倘真的做到“德法相辅”,这个东西,还会是儒学吗?儒学题中应有之义是否就一定包括“法”在内呢?历史上不曾包括,现代儒学就要将这个东西包括进来吗?倘所包括之“法”是(譬如)《拿破仑法典》,那么,这个东西算儒学的哪个结构成分呢?怎样界定儒学的畛域所在?张君劢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思下去。他的设计还在沿习旧式思路:首先假定儒学可以无所不包;赋予儒学万能的神效(这种假定和赋予,往往是不自觉的,潜意识的,习惯性的);而后再来检点儒学,发现儒学不具备若干功能,于是来补充某种功能。这个思路等于将历史儒学想象为无限可能。而这是非常不实际的一种非理性狂想。儒学不可能是无限的。按照人间法则,儒学与各种“学术”各种“思想”各种“哲学”一样,必然是有限的。这是一个经验判断,也是一个理论判断。但是历史儒学从来没有人承认它的有限性。在赋予它无限性的同时,它同时开始呈现为种种“漏洞”。

张君劢将儒学设为“学术”是对儒学理性有限性的肯定
张君劢如此讨论问题的时候,估计也在依违某个意象或图式。他说到了“学术”:德法相辅之后,是“为今后学术发展之途径”。这里将儒学限定为“学术”,就与无限性的假定和赋予有了距离。设儒学为“学术”,为“思想”,是对儒学理性有限性的肯认。儒学,就应该在“学术”苑囿中得到研究。这样,儒学就脱离了参与政治治理的方向,走在贞定之途上了。但是,儒学又何必要将“法”吞并进来呢?“法”,是“法学”之畛域,非“儒学”之畛域。历史上儒学没有“法”项,现代儒学也不一定需要这个“法”项。倘若一定要蚕食或鲸吞或融会现代“法学”,儒学也便整体改变了质的规定性,儒学将不再是儒学。现代儒学之可能,不在这里。

免责声明:本文(含所附图片)由热心网友 “爱旳、收不回” 上传发布,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参考资料】
历朝历代的名人
各大姓氏的名人
名人统称
中国十大
文人名士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