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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增湘长子和三子的儿辈为了如何分割文物展开了将近十多年的诉争,傅增湘之孙诉讼时间因已超过了最长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作者:傅增湘

傅增湘长子和三子的儿辈开始为了如何分割文物展开将近十多年的诉争

因不服一审法院只将上千件古玉、两万余件文物中的50余件认定为遗产的判决,原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后人傅钰年姐弟将5位亲戚上诉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9月12日上午,北京市高院对这起被称之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析产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以超过诉讼时效等为由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的两房孙辈——代表人物傅熹年和傅延年争巨额遗产最终以上诉方傅延年败诉落槌,傅延年等4人只得到字条、经书等10件文物。宣判后,法官分析了判决原因,然而通篇“难”字当头,傅延年方则表示要申诉。

傅增湘一生育有三子二女,暮年只存二子,长子傅忠谟、三子傅定谟。傅定谟先于傅增湘病逝,遗下二男二女四人,分别为傅嵩年、傅钰年、傅颀年和傅延年。傅增湘去世后,傅家由长子傅忠谟掌管财产,仍是一个大家庭,没分家。1966年“文革”抄家,几万件文物被抄走。1971年国家开始逐步归还傅家财产,1974年傅忠谟去世,傅家的财产由傅忠谟长子傅熹年掌管。1985年3月22日,傅熹年主持财产分割,两房共有7人参加,并签订了协议书,但是傅延年一房并没有全部出席。对此,傅延年提出该协议无效。从此,长子和三子的儿辈开始为了如何分割文物展开将近十多年的诉争。
一审法院判决傅延年等4人得到字条、经书等10件文物后,傅延年等人提出上诉。

傅增湘之孙诉讼时间已超过了最长时效,因此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曾对900多块古玉提出争议:傅延年认为玉是爷爷傅增湘的收藏,傅熹年则说是其父的个人收藏。无论哪种说法,法院认为双方都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实,只能比拼谁的证据效力更大。傅延年以《傅增湘日记》等著作证明玉是爷爷的收藏,推测傅熹年父亲没有收藏古玉的能力和行为;傅熹年提出,法院曾认定1985年协议之前的古玉已经归还,但傅延年方从未提出异议,证明古玉是父亲的个人收藏。对比之下,法院认为傅熹年的证据更有优势。
因此,法院判决只把可认定傅增湘收藏的佛像条一件、崇祯字条一件、妙法莲花经七件和《续资治通鉴》一本等10件文物分割给傅延年等4人。
本案宣判后,法官表示,距傅增湘去世已达半个世纪,其间,双方对财产多次分割、捐赠、变卖,“法院已做了大量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但仍无法完全恢复历史原貌。”法官还认为,诉讼时间已超过了最长的20年时效,因此上诉人傅延年等人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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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历朝历代的名人
各大姓氏的名人
名人统称
中国十大
文人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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