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穆公
秦穆公死后安葬在现今陕西凤翔东南,殉葬一百七十七人
秦穆公三十九年(前621年年),秦穆公去世,安葬于雍(今陕西凤翔东南),殉葬而死的有一百七十七人,其中包括子舆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针虎。这三人十分善良、勇武,国人对此悲痛万分,赋《黄鸟》之诗,唱道:“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然而,对于这件事,宋朝的苏东坡却有不同的见解。他认为穆公生前不诛杀丧师之将孟明,是不会忍心用三良殉葬的。三良之死,就像田横自杀后,从行至洛阳的二齐士自刎殉主一样,完全是“士为知己者死”的意思。今人不理解“古人感一饭,尚能杀其身”这种杀身图报的尚义精神,反而以今日的世俗之见责难古人,相比之下,愈见古人之可敬,今人之可伤。秦穆公死后,太子罃继立,是为秦康公。
秦穆公死后,人才被用来殉葬毁灭,他的继承者们也都平平无大作为。终春秋之世,秦国再没有在当时的政治舞台上有过上乘的表演。
秦穆公在位期间广纳贤才,执政期间“益国十二,开地千里”
秦穆公在位期间,广纳贤士,大胆任用非本国的人才,开秦国任用客卿制度之先河。在他的感召下,号称“五羖大夫”的百里奚、相马专家伯乐及九方皋纷纷投其门下。由于他在用人方面,始终采取“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内而忘其外”的相马之法,因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不愿意重用本国的贵族,他怕贵族极大势大,国君反倒受了他们的牵制。他宁可重用外来的客卿,外地来的人权力尽管多么大,也只限于他一个人,不可能象豪门大族那样割据地盘,建立自己的势力,威胁国君。史载他执政期间,“益国十二,开地千里”,整个广阔的西部地区为他所独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