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贾
提出"行仁义、法先圣,礼法结合、无为而治",为西汉前期的统治思想奠定了一个基本模式
陆贾是汉代第一位力倡儒学的思想家,其思想主要融汇黄老道家及法家思想,而最后归本于儒家的仁义观,对儒家思想做出了新的发展,在西汉初期儒学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由先秦儒学向汉代儒学转变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链环。
儒家力倡“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 ,强调君主在国家政治、道德生活中必须起到表率作用,认为国家的命运与君主的道德修养水平密切相关。陆贾继承了先秦儒家的这套德化理论,认为秦亡就是因为不施仁义、专任刑罚, 骄奢靡丽以及重用赵高等奸佞之臣所致,因此他认为汉家王朝要想不重蹈秦亡之覆辙,就必须反秦道而行之:“行仁义而轻刑罚; 闭利门而尚德义; 锄佞臣而求贤圣”,定下了带有强烈儒学色彩的三大为政原则。
同时,为了使儒家学说更加适应汉初政治统治的需要,他在坚持儒家基本思想倾向的同时,已经公开地从道家、阴阳家、法家等诸子各家中吸取合理的思想资料以充实儒家的思想体系,开启了汉代儒学重构的先河。
陆贾用道家的思想原则把法家和儒家的思想进行了整合,使得道家的“无为而治”更加贴近实际
陆贾的“夫道莫大于无为”的思想来源于道家黄老之学。陆贾的无为并不是由作为宇宙本根的道的无为推演出来的,而是从秦王朝骤亡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是与秦始皇的滥用刑罚的有为相对立的。他用道家的思想原则把法家和儒家思想进行了改造和糅合,使得道家的“无为而治”思想更加贴近实际,更能解决问题。
陆贾并不排斥有为,他认为如果没有人为的努力,社会就不能进步;既然圣人都有为,那么君子当然也要有为;有为不是妄为,而必须以道为准。主张对一切凡人力所能为、又必须为的事,均应该尽力而为之。
在陆贾思想中,无为和有为是有机的统一,是治道的一体两面,以有为求无为,在有为的基础上,达到无为的最高境界,即要求君王积极有为,依仗自身修养制定出一套社会秩序,然后将这套政治社会秩序落实在实际生活中,制礼定乐,教化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