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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植任北中郎将讨伐黄巾军,后被诬陷入狱,被皇甫嵩救出,复任为尚书

作者:卢植

光和元年法神日食,卢植上疏提出八个政策为被采纳。

光和元年(178年)二月一日,天空发生日食。卢植就此上书,陈说政要,提出八策:
用良:让州郡核举贤良,随才任用。
原禁:对党锢之人多加赦宥。
御疠:安葬无罪被害的宋皇后的亲属。
备寇:优待侯王之家,以防变乱。
修体:征召如郑玄之类的有才德之人。
尊尧:按时对郡守刺史进行考绩。
御下:杜绝设宴请托之类的恶习,责成有关部门办好荐贤之事。
散利:建议刘宏不再蓄积私财。
但刘宏并未采纳卢植的建议。
 

 

卢植任北中郎将讨伐黄巾军,被左丰诬陷入狱,皇甫嵩平定黄巾军将功劳推给卢植,复任尚书。
光和七年(184年)二月,冀州钜鹿郡人张角发动起义,史称“黄巾之乱”,天下有八州响应,朝野震动。经四府(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刘宏便拜卢植为北中郎将,命护乌桓中郎将宗员任其副手,率领北军五校(即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五营)的将士,前往冀州平定黄巾军。
卢植连战连胜,张角率军退守广宗县,据城死守。卢植率军包围广宗县城,并挖掘壕沟,制造攻城器械,准备攻城。而这时,刘宏派小黄门左丰到卢植军中,有人劝卢植向左丰行贿,卢植拒绝。左丰没讨到半点好处,于是怀恨在心,六月,左丰返回雒阳后,向刘宏进谗言说:“臣看广宗县城很容易攻破,卢植却按兵不动,难道他是想等老天来诛杀张角吗?”刘宏大怒,下诏免除卢植的职务,并用囚车押送回雒阳,判处无期徒刑(减死罪一等)。 朝廷拜董卓为东中郎将,接替卢植在冀州平定黄巾军,但董卓战败。
同年八月,由左中郎将皇甫嵩统率的另一支政府军已平定兖州东郡黄巾军,朝廷则改派皇甫嵩前往冀州平定黄巾军。皇甫嵩不负众望,最终凯旋而归。皇甫嵩返回雒阳后,上书给刘宏,将平定冀州黄巾军的功劳推给卢植,于是卢植官复原职,仍任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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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历朝历代的名人
各大姓氏的名人
名人统称
中国十大
文人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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