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安
袁安办事公私分明,备受百姓敬畏与爱戴
袁安的祖父袁良,学习《孟氏易》,在汉平帝时以明经被举荐,后官至成武县令。袁安年轻时继承祖父的学问,为人很庄重、有威信,被州里人敬重。最初担任县里的功曹,有一次,袁安带着檄文到州从事那里办公,从事托袁安捎封信给县令,袁安说:“您是为公事,自有邮驿替您传送;如果是私事,就不应找我功曹。”便辞谢不肯接信,从事有些害怕,就没有拜托他。后来,袁安被举荐为孝廉,先后担任阴平县长和任城县令。他所任职的地方,官吏百姓都既畏敬又爱戴他。
袁安严格审理案件,绝不愿望任何一个无辜之人
永平十二年(70年),楚王刘英谋反案交给楚郡核实。次年,三府(太尉、司空、司徒)推荐袁安办理此案,认为他能处理复杂的案件,明帝任命袁安为楚郡太守。当时受刘英供辞牵连被关押的有几千人,明帝大发脾气,而办案人急于定案,严刑威逼不少人招供,误判死罪的很多。袁安到郡里后,先不进衙门,而到监狱去,审理那些无没有明显证据的,逐一上报,让他们出狱。府丞掾史都向袁安叩头力争,认为但凡是附和刘英的,按法律都与刘英同罪,袁安不同意。他说:“如果不合律例,我负全责,不连累你们。”于是分别一一上报。明帝感动之下觉悟,当即同意袁安的请求,因此被释放出狱的人有四百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