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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推举刘毅为青州大中正,改州都,太康六年去世,司马炎追赠为仪同三司

作者:刘毅

司徒推举刘毅为青州大中正,孙尹、石鉴等人上表刘毅才智兼备,不应在于处理一些琐事。
后来司徒推举刘毅为青州大中正,尚书以为刘毅已经悬车卸任,不应再以琐事相劳。陈留相乐安人孙尹上表说:“按礼制,卑下者执劳务,尊贵者处安逸,是顺理成章的。司徒魏舒、司隶校尉严询与刘毅年纪相近,以往同为散骑常侍,后分授内外职,经历出处都一致。今严询管四十万户的州,兼督察百官总摄机要的重职,魏舒所统辖的也是人多地广之区,兼掌九品之事,权衡十六州议论,主事者不以为事务繁重。让刘毅管一州事,便说不应以琐事相劳,这是否对刘毅太优厚,对严询、魏舒太苛刻呢?若以为从前答应他卸职,就不应该再授职位,原光禄大夫郑袤又做了司空就是例子。能知人就是圣哲,帝王是不易做到的。一个人本可委以宰辅之任,而却不可让他咨询人品之事,臣私下以为不妥,昔郑武公年过八十,入京作周司徒,那么过了七十岁的人,也必有可用之处。刘毅以前为司隶,执法公正,无所曲私,当朝臣僚,多有被弹劾者。俗语说:‘受尧之诛,不能称尧。’直臣无私党,古今都是如此。所以汉代的汲黯死于淮阴,董仲舒才做到诸侯国相。而刘毅独遇圣明之君,为亲近之臣,当世之士都引以为荣。刘毅虽有偏身风疾,而神志清醒,耳聪目明,一个州的品第之事,不足以劳其思虑。刘毅疾恨邪恶之心有些偏激,主事的人必然怀疑他的议论会伤一些人,所以提高优厚之礼,而罢去用事之权,这实际上是将刘毅搁置起来,使他再不能参与人才评议之事。我们州有高德的只有刘毅,舍刘毅不用,就会使评议之事优劣倒错。”
于是青州籍二品以上官光禄勋石鉴等,共同上奏说:“陈留相孙尹所上表及与臣等写的信附在下面。青州处于东海与泰山之间,有齐鲁之风,人俗务本,有敦厚谦让之德,今日虽不及于古,然遗训尚存,因而人伦规范,仍为有识之士民所遵守。前受司徒符信,当参举州大中正。众人都以为光禄大夫刘毅,孝心纯素,乡闾著称,忠诚正直,竭力事上,做官不以为荣,只求尽节。正身循道,崇公忘私,行为高尚,深明大义,出仕辞官,同出一心。故能使义士崇其风范,州闾乐于为伍。虽年老有偏身风疾,而精神健爽,实为我青州人心所系。若以刘毅为典范,可以不言而民信,高风所至,清浊分明,符合一州人民共同愿望。我们认为礼贤尚德是教化的准则,也关系到王制兴衰,道路的开闭,而士人所归,人伦是其大本。臣等虚弱无能,以前的奏议未被用,今继孙尹上书之意,论列上奏。按孙尹所坚持的意见,不只是惋惜刘一人的名声,也是普遍论述朝政得失的大准则。孙尹之言当否,应赐评议。”
由于石鉴等人的奏议,刘毅被任为州都,鉴定士人品流,清浊区别,其所弹劾贬斥,自亲贵者始。
 

 

 

太康六年,刘毅逝世,司马炎追赠其为仪同三司,羽林左监王宫上疏请赐刘毅谥号,以表彰他的功绩。

太康六年(285年),刘毅去世,司马炎手抚几案吃惊地说:“失去一个名臣,不能活着做三公了。”即追赠为仪同三司,派使者监护丧事。
羽林左监北海人王宫上疏说:“宫中出诏以为刘毅终身忠正,追赠台司之位,这真是圣朝考核刘毅卓著功勋的美事。据臣考查,谥是一个人生前行动的遗迹,号是一个人功绩的标志。今刘毅功德并立,而有号无谥不符谥号的体例。臣私下以《春秋》之事考证,谥法以行为为主,与爵位无关。然而汉魏相承,没有列侯爵位,虽有高行,死后也不加谥号,致使三公贤臣,不如野战之将,铭刻功绩大为悬殊。臣愿圣朝追《春秋》之古制,改变以爵位加谥的旧限制,使功绩品行不被掩没,则今世贤臣莫不依赖。若以为废除旧制不能仓促行事,则刘毅忠贞报国,虽未攻城略地,论德进爵,也可进入列侯,臣想到行甫请周的义例,谨陈列刘毅功绩品行如上。”司马炎拿出王宫的表,让尚书、仆射等八座大臣议论此事,多数同意王宫的意见。奏书被压下没有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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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历朝历代的名人
各大姓氏的名人
名人统称
中国十大
文人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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