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烈钧
西安事变后张学良被判刑十年,并被蒋介石软禁
1936年,“西安事变”发生,李烈钧主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结束后,军事委员会任命李烈钧为高等军事法庭审判长,审判张学良将军。在蒋介石的制约下,最高军事法庭判处张学良徒刑十年,褫夺公权五年。作出判决后,又据蒋请特赦,将张软禁一直未予释放。
李烈钧去世后一国葬之礼下葬,其妻子去世后二人合葬
1937年,“七七”抗战爆发,李烈钧于久病之余,扶病进京,共赴国难。后来,因患高血压症,返回武宁。在家乡,他抱病到中山堂与协和中学讲演,鼓励青年锻炼体魄,吸收新知,备为国用。12月,还坚持到武汉会见蒋介石,提出坚决抗日的主张,由于战局的发展,他迁居昆明,后又迁居到陪都重庆,一直养病。
1946年2月20日,李烈钧因高血压心肌梗塞病在重庆逝世,终年64岁。
周恩来、董必武、邓颖超等曾亲往吊唁。国民政府下令给予国葬,灵柩运送回武宁县,初葬箬溪镇、修江边上的看书台。1962年因修建柘林水库迁葬于武宁县城近郊飞凤山。后李夫人逝世,1980年11月,李烈钧夫妇合葬于武宁县烈士陵园左侧半山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