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炯明
陈炯明利用职权压制舆论,压制言论自由
1912年1月,姚雨平率领的广东北伐军在前方打败张勋,孙中山通电嘉奖。在广东,陈炯明却利用职权压制舆论,不准报纸登载军队的消息,甚至拘留主笔、记者,迫使《粤东公报》、《公言报》、《人权报》、《光华报》、《光汉报》等多家报纸议公决“关于广东军队事,嗣后概不登载”。
陈炯明制定省宪“广东省宪法草案”,扶持民间企业,帮助经济发展
1921年初,广东省议会选出省宪起草委员会进行起草省宪。同年12月19日,正式通过“广东省宪法草案”。这比湖南与浙江两省的省宪晚几个月。广东省宪规定比较简单,起草主任黄毅与湘浙两省宪的起草人,中华民国约法起草人之一王正廷有密切联络。
陈炯明在任期间,广州市的正式建市,由其主导进行,建立立法、行政、财政、审计等机构。他又下令兴建公路,公家兴办实业,扶持民间企业。在家乡新建过一些轻工业,帮助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