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平书
李平书出生于医业世家,父亲亡故后就辍学来到上海花行、米豆行做学徒,后来在张之洞的推荐下,任湖北武备学堂总稽查、提调
李平书,江苏苏州人,1854年出生于江苏宝山高桥镇(今属上海市浦东新区)医业世家。幼入私塾,14岁父亡故,缀学来上海花行、米豆行当学徒。
同治八年(1869年),应试上海县,补县庠生。
同治十二年进龙门书院肄业,兼习中医,获补庠膳生。
光绪九年(1883年),经人推荐襄理字林西报笔政,日著时论一篇。是年,英租界建成自来水厂,李平书立即前往考察,并决定引水入城,在二洋泾桥南赁屋设局,承销法租界及城厢用水。
光绪十二年,以优贡资格参加朝考,获一等第十名。随即赴广州、香港、澳门及西贡、新加坡等地考察政治、经济状况。
光绪十九年起,先后署广东陵丰、新宁、遂溪知县。在遂溪任职期间,曾组织团练击退法军入侵,反受革职处分。
光绪二十六年被召入张之洞幕下,后任湖北武备学堂总稽查、提调。
李平书主持很多社会改良活动,创设中西女子益学堂,开班华成保险公司,他是首位提倡清末上海地方自治运动
光绪二十九年转任江南制造局提调,兼任中国通商银行总董、轮船招商局董事、江苏铁路公司董事。此后他主持一系列社会改良活动,与名医陈莲舫创立医学会,创设中西女子医学堂、南市上海医院(今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办华成保险公司、昆新垦牧公司,投资华兴面粉厂,主持闸北水电厂等。
李平书首倡清末上海地方自治运动。光绪三十一年,他和姚文木丹、郭怀珠、莫锡纶等集议创设总工程局,以整顿地方,立自治之基。官方同意后,选出37人为议事经董或办事总董。李平书任领袖总董,统管城厢内外总工程局。积极主持总工程局工作,派人接收城厢内外道路、路灯管理权,设立和资助小学堂以利初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统一巡警以维持地方治安,同时还采取一系列措施阻止租界的扩张。在掌理总工程局的4年中,共辟建、修筑道路60多条,修理、拆建桥梁50多座,新辟、改建城门3个,疏浚河浜9处,修筑驳岸、码头11座,年收入达16.4万余两。光绪三十三年,上海道瑞澄[chéng] 下令禁绝华界鸦片烟馆,交总工程局办理,李平书遂将原有沪南学会体操部、商业体操会,沪北商余学会、沪西士商体操会等五体育会组成南市商团公会,自任会长。宣统元年(1909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原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改称上海城厢内外自治公所,李平书仍为总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