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严复
严复在赴英国学习中,对赋税职能、作用有了深刻的认识,认为政府征税后要用之于民
严复曾赴英国学习海 军,并翻译了亚当.斯密的《原富》等著作。他对赋税的职能、作用有较深刻的认识,认为纳税是公民的义务,而政府征税后要用之于民。他说:“赋税贡助者,国民之公职也,取之于民者,还为其民”。在向谁征税的问题上,严复提出了“赋在有余”的原则。指出“国家责赋在民,必有道矣。国中富民少而食力者多,必其一岁之入,有以资口体、供事畜而有余,而后有以应国课。”他提出不能以“养民之财”、“教民之财”和“赡疾病待赢老之资”作为征税对象。这一主张反映了资产阶 级的要求,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严复主张赋税轻重要适度,“赋无厚薄惟其宜”,认为统治者的责任在于“为其民开利源,而使之胜重赋”,即鼓励人民发展以提高负税能力。
严复的主要著作有《论世变之亟》《原强》《辟韩》《救亡决论》,翻译了很多国外著作
主要作品
| 著作 | 发表所在刊物 | 发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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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演论序《论世变之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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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报》 |
18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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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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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报》 |
18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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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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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报》 |
18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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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亡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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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报》 |
18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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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译的著作 | 原文作者 | 发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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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译的著作 | 原文作者 | 发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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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演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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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胥黎 |
1896年~18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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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富》(即《国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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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达·斯密 |
19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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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学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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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塞 |
19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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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己权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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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穆勒 |
19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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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勒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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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穆勒 |
19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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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通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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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克斯 |
19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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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意》(即《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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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 |
1904年~19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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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学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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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方斯 |
19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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