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日昌
丁日昌促使长期借住在上海城内的英法军队撤出,多次反驳英法等国超出条约的要求
力主维护主权和收回利权等。如:英法军队自1860年(咸丰十年)入上海城内借住,久不退出。丁从1864年(同治三年)开始交涉,促使两国军队于翌年撤出,又收回外国人占据的吴淞炮台基地。丁在上海任职期间,处理对外交涉十余起,多次批驳了英、法等国超出条约的要求,维护了国家利益。
丁日昌新订《江北钱漕章程》,并裁免江苏节寿、门包、到任礼等陋规,平定冤狱,安稳民生,建议设立市舶司
内政方面
1867年(同治六年)正月,丁日昌升任江苏布政使。他就职后主持对全省候补官员进行考试,择优补缺。并针对大户不交漕粮,小户负担过重及书吏差役蒙混浮收等弊端,新订《江北钱漕章程》16条,又发出通告,裁免节寿、门包、到任礼等陋规。
丁日昌行文取谛地方乡绅恶霸私设的关卡,凡不遵者,从严查处。接着,迅速清理积案,平定冤狱。他将各房旧案,调入卧室,十年游幕的阅历使他对种种积弊深有所知,因而采取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在审案件传讯被告时,他只发一张传票,限派一名差役前往,并根据路程远近当面给予差役所需盘费,不得向百姓勒索分文。每逢在县内大堂公开审案前,他先将百姓呈状悉心详阅,做到胸有成竹,当坐堂之时,他能迅得虚实,提高结案效率。由于他“有告必审,有审必结,有结必办”,衙中积案迅速递减。故初至时状纸在百纸以外,稍后减至四五十纸。一月之后,不过二三十纸而已。对于诬告者,他必弄个水落石出,不法之徒和贪官劣绅闻其名而生畏。不到半年,万安县讼事大减,民气得以复苏。注意治水促耕,抢险救灾等。
建议禁止外人在沿海诱骗华工出国;建议设市舶司,管理在外国的华侨和华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