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名世
赵申乔弹劾戴名世说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戴名世因此获罪
《南山集》案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十月,左都御史赵申乔以“狂妄不谨”的罪名弹劾戴名世,谓其“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今名世身膺异教,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书削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侧清华?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
康熙皇帝命刑部审核此事。刑部官员从《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中找到了“罪证”。《与余生书》是戴名世写给他的一个门人余湛的。余湛曾偶然同僧人犁支交谈,说及南明桂王之事。犁支本是南明桂王宫中宦者,桂王被吴三桂所杀后,他遂削发为僧,皈依佛教。犁支是亲自经历过南明朝之人,他所述之事应当比较可靠。戴名世得知此消息后,忙赶至余生处,但犁支已离去,二人未能晤面。戴名世于是嘱咐余生把所听到的情况写给他,并与方孝标所著《滇黔纪闻》加以对照,考其异同,发现了一些可疑之处。于是戴名世又写信给余生,询问犁支下落,欲与其“面谈共事”。这就是戴名世因而获罪的《与余生书》的由来。
康熙大怒,以“大逆”定狱,将戴名世斩首,戴名世死后被葬于砚庄之南
其书中云:“……昔者宋之亡也,区区海岛一隅,仅如弹丸黑子,不逾时而又已灭亡,而史犹得以备书其事。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闽越,永历之帝两粤、帝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义,岂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崖州,而其事渐以灭没?……”《与余生书》直接写出了南明政权弘光、隆武、永历三壬年号,且信中又将南明小王朝与三国时期偏居川中的蜀汉、南宋末年退守崖州的宋帝昺相提并论。这毫无疑问触动了清统治者敏感的政治神经。康熙龙颜大怒,刑部遂穷究猛治,以“大逆”定狱,提出了株连九族的惩办意见,拟将戴名世凌迟处死,其“弟平世斩决,其祖、父、子孙、兄弟、伯叔父兄弟之子,俱解部立暂,其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十五岁以下子孙、伯叔父兄弟之子,给功臣为奴”。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二月又下诏“法外施仁”,把戴名世凌迟改为斩首,其家人等皆加恩宽免。
与此事有瓜葛被株连者甚众。为刻《南山集》出资的尤云鹗、刻《南山集·孑遗录》的方正玉、为《南山集》作序的方苞等人以绞刑论处。后来康熙又出于收买人心的需要,将原定处死的近百人改为流徒黑龙江宁古塔,罚入汉军旗籍。这时余湛已先死于狱中。后来康熙得知方苞擅长古文,是个难得的人才,遂又下令将其召回,赦免其罪,加以任用。又因《南山集》多采用方孝标《滇黔纪闻》中所载南明桂王明史事,遂牵连至方氏宗族,一并治罪。当时方孝标已经去世,亦因《滇黔纪闻》文字案被剖棺戳尸,妻儿等人被发配流放于黑龙江(后亦被宽免),财产尽没入官。《南山集》案牵连人数达三百人之多,是清前期较大的一桩文字狱案。而戴名世、方孝标的所有著作及书板被清查以烧毁,列为禁书。戴名世死后,由其弟辅世自京扶梓回故里,葬于所居南山冈砚庄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