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廷敬
陈廷敬上疏请求吏治改革建议凡保荐州府县官,必须考察他们有没有不法行为
为维护清廷的统治,陈廷敬又上疏说:“总督巡抚的职责在于考察和指导吏员,这样做才能使百姓长期安定下来,并不是让吏员只明察于理事,尽自己的职责就够了。孔子说过: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也。要使百姓不触犯条令,不如先行上之教。行上之教,就要首先师检查总督巡抚。这样巡抚可能会说:‘问题师是在于那些吏员。如果吏员清廉能干,不加派火耗税收,理事时就不会贪赃受贿,也不会搜括百姓,百姓也就不致于因触犯刑法而痛苦。’倘若官吏没有这样的能力,这就可以说是对上有罪。当然,也并不完全是官吏的罪过。上司清廉,则吏员自然不敢贪赃犯法,上司如贪赃不法,吏员虽然也想廉洁,然而却是不大容易办到的。凡是官吏加派火耗,贪赃受贿,搜刮百姓,他每天就忙碌于察言观色,逢迎上司,又哪里有工夫去行上之教呢?百姓看到吏员的所做所为,就会说:‘这样的人还能教导我吗?’管教不听,就用刑法。群吏这样做,是总督巡抚导致他们这样做的。所以,当今首要的是总督巡抚要人选合格。他们要不为利欲所动。自己身正,才能管好吏员,吏员也不必整日想着如何曲意逢迎、巴结上司,都留心为民办事。百姓就能够休养生息。”他还建议,应给督抚下一通令,凡保荐州府县官,必须考察他们有没有不法行为。对违犯者严加惩处,这就会起到以一儆百的作用。对于巡持总督的考察,则要看他是不是廉洁奉公,为群吏做出了榜样。
康熙在位61年,陈廷敬从政53年间,历经28次升迁,一直做到文源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清朝不设宰相,大学士就相当于宰相了。陈廷敬辅佐康熙长达半个多世纪,成为康熙朝的一代重臣。
陈廷敬大义推举廉洁而且刚强容易招祸的廉洁官吏陆陇其,邵嗣尧,不怕被其连累
圣祖在乾清门召见政府九个部门的大臣,让他们荐举廉洁的官吏,众大臣各有荐举,应答还没有完,圣祖特地问了陈廷敬,陈廷敬回奏:“知县陆陇其,邵嗣尧都是清官,虽然治理的状况不同,他们的廉洁都是一样的。”于是这两个人都升为御史。当初陈廷敬屡次称赞这两个人,有人对他说这两个人廉洁而且刚强,刚强容易招祸,而且会有很多怨恨的人,恐怕要累及您。”陈廷敬说:“果真德才兼备。即使招祸且被人怨恨有什么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