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元文
徐元文任左副都御史3年,兢兢业业致力于重振纲纪,整顿吏治,他与同属一个等级的官吏相处非常融洽和睦,如遇到问题却能够敢于极力争辩没有什么顾忌
清朝初期曾经多次下令清查大户人家隐占土地,来充裕国库的税收。规定:凡查出隐占田地的人户,或充军,或下狱。州县官吏为了升级进爵,捏造事实上报,以冒领功俸,这种现象不断出现,造成极大危害。徐元文通过查访得知:隰州蒲县(今属山西)庠生王命新、曹大明被迫出卖子女,康生贾松平竟把自己卖到平阳军营,夫妇同去服役,来交纳赋税。因此,徐元文极力陈述朝廷下令清查隐占田亩案,在具体实施中的弊端,他说:"有些土地,本来就是无主的,不是人们有意隐占不报。地方官吏谎称是诡诈的人隐占,错误的依靠惩罚人来解决问题,实际上是把无主之地强行摊派于人,然后借此搜刮钱财,敲诈勒索,到现在这种做法已沿袭多年。百姓不堪其苦,许多人举家逃亡。
这样做名义上给国家增加粮产,实际上是虚耗粮产;名义上是清除弊端,实际上这才是弊端的根源"。督抚们在做之前共同进行欺骗,在做了之后又为做的事作掩盖。徐元文极力请求进行整治:"凡是以前假报的,实行自己检讨、主动坦白和互相检举,这些姑且予以宽免,始终掩盖不讲实情的,应加重给予治罪"。徐元文任左副都御史3年,兢兢业业致力于重振纲纪,整顿吏治。
他与同他同属一个等级的官吏相处非常融洽、和睦,但是遇到问题却敢于极力争辩非弄清楚不可,没有什么顾忌。关系到八旗之内的事,众人大多退缩畏惧,不敢直言,唯独徐元文敢于讲话,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先后上奏弹劾福建总督姚启圣纵恣橘诈,妒功喜能;浙江副都统高国相纵兵虐民,两淮巡盐御史徇私包庇贪官。
徐元文为修史,终孜孜不倦,经过一年的努力,完成大部分传记,缮写7卷本纪,撰稿15卷列传,呈进宫内
将军马哈达提出民间有很多隐名逃亡的人,请求自行拘捕,不移交地方衙门。徐元文认为不能这样。他说:文武兵民的划分,历来如此,以拘捕窝藏的逃犯为名,辗转倾害,必将扰民。满员大臣主张,应当命令以将军为主和督抚共同协商去处理。徐元文认为:这样仍然是将军为政,应当以督抚为主会同将军去处理。双方争论不已。最后,康熙皇帝听从了徐元文的主张。
修史撰书
康熙二十二年(1683)冬,九卿会议推举道员王垓、胡悉宁为湖北按察使。康熙认为两人人才平庸,追问是由谁推举的。为此事,徐元文受到牵连,但是他并没有申辩,吏部商议将他降三级调用。徐元文为修史,终田孜孜不倦,经过一年的努力,完成十分之六七的传记,缮写7卷本纪,撰稿15卷列传,呈进宫内。关于南明诸王及其史事如何处理,是《明史》编纂过程中,政治影响很大且非常敏感的重要问题。一些参与修《明史》的人出于种种顾虑,主张以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明朝覆灭为下限,南明的诸位皇帝不必写入。徐元文认为应该写入。他上疏说:"南明福、唐、桂三五的事迹,不能不写,请准许援引《宋史》对益、卫二王和《辽史》对耶律大石的处理为例子,《明史》的编写,本纪家。"徐元文的意见最终被采纳。